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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未作修改前,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即自侦案件)实行侦诉分开的内部制约制度,即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刑检部门审查起诉或免予起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根据以上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侦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已不适应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应与侦查终结前的预审程序合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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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行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建议侦查机关重新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简称《标准》)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或者重新侦查;侦查机关坚持移送的,经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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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金字塔“型刑事证据标准与公诉观念的转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一刀切”证据标准的弊端《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判决实行“一刀切”的证据标准。《刑事诉讼法》第 1 2 9条规定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第 1 4 1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1 6 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依照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 ,刑事诉讼法对移送起诉、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证明要求是一致的 ,都必须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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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刑事撤案的适用范围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对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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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只能制作提请起诉意见书,至于起诉还是不起诉,则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而不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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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案件的证据标准,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决定提起公诉,对支持公诉主张的证据所应达到的规格。《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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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撤回起诉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开4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351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适用撤回起诉还包括如下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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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条款,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不仅存在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之前,而且可以在批准逮捕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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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九十四条应修改秦学文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一规定对于确保符合该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人不受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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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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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的司法解释——刑事疑案赔偿问题之检察解释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赔偿中的“刑事疑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对刑事疑案是否应当予以国家赔偿,理论界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而折衷说认为,对于刑事疑案,应视具体情况来决定赔与不赔。这种观点不仅得到一些学者的肯定,而且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1月6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高检《规定》)第8条规定:“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做出的逮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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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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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