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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问 《检察风云》2006,(7):74-75
陈凯歌导演历时三年蒸出一锅大馒头,胡戈随即在上面打上自己的网络签名档,二人的馒头之争在网络吵成一片。现在轮到法学家们登台,看看在凯歌和胡戈之间,如何公平分配这个馒头了。让我们欢迎宪法学者甲、知识产权律师乙以及电影消费者法学专业大学生丙就馒头事件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2.
"白马非马"是战国时期公孙龙的成名之作,这-论题究竟是诡辩还是逻辑至今仍无定论.本文以对"非"语义的理解为线索,结合对原文的理解,以此作为判明这一论题究竟是逻辑还是诡辩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近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 医药商业协会等13个全国及省市医药 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汇聚杭州,研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事后联名起草 了一篇名为《关于请求终止药品集中招 标采购工作的建议》,并直接请求国家有 关部门终止药品信中招标采购办法。  相似文献   

4.
对于方正"倩体字"法律纠纷,争议的核心不是字体问题,而是单个方正字是否是美术作品问题.采用劳动与创造相区分的方法,分析方正字生成的关键环节和制作过程,结果表明,方正字库和与字库互为规定的单个字型,其生成过程从始至终,都是劳动,没有创造行为.方正字制作过程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对比研究说明,方正字不具有书法艺术的本质属性,与书法艺术有本质区别,不是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相似文献   

5.
鉴定结论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一种重要形式,对诉讼的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药品鉴定结论在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诉讼中又有其特殊性。一、鉴定结论的含义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鉴定结论是指法定的鉴定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对需鉴定的标的物——药品,依照法定的标准及检验方法,由法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所作出的以药品检验报告书为主要形式的结论意见。二、鉴定的主体《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药政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第二十八条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  相似文献   

6.
王冰 《法制与社会》2012,(11):261-262
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是一个近期热门的话题,也是历来药监部门打击的重点,但是从目前状况来说似乎监管的效果不尽人意,本文主要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背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作出一些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8.
网络恶搞已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以“馒头案”为代表的恶搞所引发的纠纷背后实质是权利之间的冲突,宪法学界较为关注的是其中的艺术自由。然而艺术自由在规范宪法学研究上似乎有些落寂,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具备表达自由和文化权利的双重属性,应当赋予其应有的宪法学地位。在德国宪政法院判例的启示下,笔者认为,通过运用法律优位,利益衡量等原则,可以确立艺术自由与著作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冲突时的相对优越地位。  相似文献   

9.
揭开"药品回扣"的层层面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亚峰 《检察风云》2004,(16):20-23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降低药品价格,但到医院看病,一盒药动辄几十元、上百元,医药费咋还这么贵?这是广大患者共同的疑问.部分老百姓或因治病致贫,或因有病付不起药费而贻误病情、甚至死亡的事件也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药价居高不下,看不起病的反映越来越强烈.  相似文献   

10.
11.
"非刑罚化"与"刑罚化"--论刑罚的退守与进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罚谦抑思想、犯罪学的新发展以及现实的需要下,我国的刑罚要顺应"非刑罚化"的趋势,在刑事政策的视野中广泛适用非刑罚的犯罪制裁方式,以及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等,必须退守.同时,刑事政策视野中我国的"犯罪化"趋势以及刑罚和非刑罚措施本身的不合理性又决定着刑罚必须进攻,即"刑罚化".把单位犯罪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刑罚化"改革作为契机以实现刑法的科学与完善.在"非刑罚化"和"刑罚化"两个大趋势的辨证作用下我国的刑法才能更加成熟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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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吕刑》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成文法,提出"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的司法原则,强调防止五过的同时,制定了两造具备,办案人员要到民众中检查核实等严格的审判程序和审判规范,成为儒家德主刑辅的立法设刑基础。《商君法》也是我国古代经过社会实践并获得巨大成就的一部实用法典,成为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秦王朝的法律基础。为秦国扫平六国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持,正是这两种不同的法律思想,在彼此消长的过程中,影响了几千年封建王朝的法律体系。当今,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肩负着公正、道义、良心等责任和美德的重任,维系着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着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以古鉴今,建构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体现法律的正义与公平。近几年关于自由心证的讨论日渐增多,从中国法律文化的历史角度进行分析,对中国司法体制进行完善,提高法官素质,以寻求我国司法公正的最大效益。  相似文献   

14.
2003年,清徐县的行风"双 评"工作按照"强化系统抓,搞好 区域评"的工作思路,采取"上下 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 与"的工作方法,创新评议形式,有 创意地开展工作。 首先,认识深刻,领导重视,齐 抓共管,重点突出 开展行风"双评"并引深这项 活动,是太原市实现率先发展、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大创举,  相似文献   

15.
在当代国际商事仲裁中,除了特定国家的内国法体系以外,"非国内"规则(denational rules)也经常作为仲裁实体法被当事人或者仲裁庭选择适用,以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中国的1994年《仲裁法》并没有对涉外仲裁,即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适用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非国内"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争论和模糊不清之处。  相似文献   

16.
法庭上,诉辩双方常进行各种各样的辩论,在这种针锋相对的争论中,论辩者需要在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本方的正确性和对方的错误性.为了达到目的,论辩者常会用诡辩迷惑对方.想要明确的分辨诡辩和正确的论证方式,除需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外,还需要运用逻辑学的知识,本文拟从逻辑学的角度对法庭中的诡辩作一个简要的辨析.  相似文献   

17.
药品不良反应对患者的健康、医药产业的发展乃至公共卫生安全都构成了不当的影响,我国应对体系虽已初具雏形,但是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远远不足,为此需针对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特点,强化有关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设计,将有关不良反应的不利后果内化。  相似文献   

18.
论药品的警示缺陷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药品生产商对药品的警示缺陷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在追究药品生产商的严格责任时 ,应注意考察药品生产商在药品危险警示方面是否尽到了充分的、持续的、及时的注意义务。在药品生产商对药品危险具有充分知识而未尽警示义务的情况下 ,药品生产商应对药品对消费者所带来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对于处方药 ,药品生产商应对医师尽危险警示义务 ,这归因于医师处于权衡利弊并减少损害风险的位置。当药品生产商的促销行为使得医师作为评估者和决策者的地位减弱或丧失时 ,药品生产商应对消费者直接尽警示义务。药品危险警示义务的主体是生产商。药师不负有一般的药品危险警示义务 ,除非存在足以使人警觉从而引发较大注意义务的额外因素。  相似文献   

19.
赵西巨 《证据科学》2004,11(3):195-205
药品生产商对药品的警示缺陷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在追究药品生产商的严格责任时,应注意考察药品生产商在药品危险警示方面是否尽到了充分的、持续的、及时的注意义务。在药品生产商对药品危险具有充分知识而未尽警示义务的情况下,药品生产商应对药品对消费者所带来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对于处方药,药品生产商应对医师尽危险警示义务,这归因于医师处于权衡利弊并减少损害风险的位置。当药品生产商的促销行为使得医师作为评估者和决策者的地位减弱或丧失时,药品生产商应对消费者直接尽警示义务。药品危险警示义务的主体是生产商。药师不负有一般的药品危险警示义务,除非存在足以使人警觉从而引发较大注意义务的额外因素。  相似文献   

20.
田野  王鹏飞 《法治与社会》2021,(1):中插1-中插4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站稳人民立场,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2020年7月15日,省政府领导在全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启动仪式上强调. 2020年以来,省药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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