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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是以提供食宿服务为主要社会功能的企业,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务场所。近年来,携带巨款或贵重物品出行的旅客日增。而旅馆作为人、财、物流转过程中供人休息和财物集散的场所,如何做好对旅客财物的保管工作,对保障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旅馆的良好秩序和严密的社会治安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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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随之发展壮大,从而带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和争端日益增多,其中业主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对此,本文从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就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措施,以此为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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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票与铁路客运合同的关系,多年来,在铁路客运实践中,很少有人去研究,以致人们对此相关的问题不甚明了。《铁路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那么,铁路旅客车票(简称铁路客票),它与铁路客运合同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对此,众说不一。本文试作如下探讨。一、客票与客运合同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众所周知,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它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铁路旅客运输,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自然也应以合同为依据。但是,作为铁路承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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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一个人遭受的侵权损害,有时是处在一定的场合下的,如在商场、在医院、在学校,甚至是在位于某居民小区的家中等等,这时,作为对该一定环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家、医院、学校、小区管委会等场合管理者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是什么?违反这一义务的责任性质又是什么?如何承担责任?本文对此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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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生产力在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随之增多,这一现象在民商事领域特别是侵权案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本文着重从经营者和社会组织者,学校对学生,产品安全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经营者和社会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对旅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旅行社、体育比赛组织者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者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学校对学生所要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部分将产品安全的保障义务从提供产品前,产品销售过程中和提供产品后这三个流通顺序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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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应否赔偿的特殊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研究,在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等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给它以什么样科学概念。 刑法第31条、32条中的“被害人”、“犯罪分子”,是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犯罪分子应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义务,被害人有取得这些赔偿的权利,是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损失的财物,是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犯罪分子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是引起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可见,只要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就在他与被害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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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的法律问题,即合法地所有某项财物,合法地取得财物的所有权问题。笔者认为,法律更多地研究的是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国家、社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等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律师取得收益分配之所有权如何才受法律保护,笔者拟从权利、义务、所有权、新《刑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些肤浅的探讨,以请教于同仁。一、现行三种不同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财产所有权归属分析。按照现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有三种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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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保障义务的区分原则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行为人如果能够合理预见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正在或者将要遭受自己或者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侵害,即要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此种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他人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安全保障义务有两种:其一,物的安全保障义务。凡是对某种物施加控制力的人,如果在控制该物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致使所控制的物造成他人损失,即应对他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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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探讨交易安全义务这一制度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中的定位,通过对法定与一般交易安全义务的划分,分析其同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论述其对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具体化,阐释交易安全义务在侵权行为构成中起到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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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无责延误后的侵权分析——《侵权行为法》的一个特殊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民航公约规定,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即对旅客提供关怀或者帮助的义务.我国《民用航空法》没有规定航空公司的这一法定义务,中国民航总局《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虽对相关义务作了规定,但该指导意见失当之处颇多,已成为旅客不当维权一个大因.与此同时,航空公司缺乏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的附随义务观念,其行为遭致了"冷漠航空"的社会评价.从《中美航空协定》的公约义务,从我国航权开放的角度,将航班无责延误后的地面服务设定为法定义务,并列为特殊侵权的情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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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义务能否作为不作为犯的特定义务来源在刑法学界是一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国外已有一些国家将道德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的特定义务来源的立法例,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规定,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的特定义务来源,文中对此持有疑义.从实质的作为义务说角度看,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有着密切的关系,且我国有将道德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的特定义务来源的现实条件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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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义务是合同义务,物业公司怠于履行保安义务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遭受第三人不法侵害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文认为其与安全保障义务相比,两者在权利义务主体、义务来源和性质、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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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见危不救和见义勇为却反受其害的新闻不绝于耳。对此,我们正遭受一种拷问:是否应当将道德义务法律化,比如增设"见危不救"罪,对那些能够给予救助却不愿救助的人冠上不作为犯罪的帽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持一般的道德义务呢?在本文看来,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主客观角度全面分析道德义务法律化的可行性,进而提出可供参考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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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法第270条对一般侵占罪作了规定,作为新增加的条文,其立法缘由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自己代为收管他人的财物或他人的遗留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侵占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在刑法中规定这个罪很有必要。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人们对该罪有关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分析探讨,以供商榷。一、侵占罪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问题对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般理解这里所谈的“保管”仅指基于明确委托关系而产生的保管义务,委托既可以是书面合同形式也可以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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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有公共设施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公众因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害也日渐增多,公有公共设施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拟结合相关案例,从公有公共设施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及义务来源出发,对非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界定进行探讨,以期对立法完善和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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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能否取消已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涉及我国继承立法对遗嘱继承权能否限制的问题,也是遗嘱继承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我国法学界对此问题有着两种相反的观点,即一种认为,可以取消;另一种则认为不能取消。在实践中,适用法律也不尽统一。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实有加以探讨的必要。依个人管见,遗嘱不能取消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的继承权。理由是: 首先,从遗嘱人生前与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的关系来看。遗嘱人生前与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