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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已经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7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已经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镕基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3.
豫政〔1998〕37号(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九日)为维护金融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国务院发布施行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以下简称《取缔办法》)。现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级政府、各有关...  相似文献   

4.
刊中报     
《群众》1998,(10)
近日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第三条社会团体和民对、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第四条取缔非法民间…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1号《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4月6日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多吉才让二○○○年四月十日  相似文献   

7.
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先判断其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并且这一国家规定是指明确此种行为可构成犯罪并需要承担相应刑罚后果的禁止性规定。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仅将发放高利贷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发放高利贷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之“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要件。此外,如果将发放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将导致其与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在法定刑设置上不相协调。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2,(24):25-27
<正>津政办发[2012]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格防范、依法及时处置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维护金融稳定,依法打击洗钱犯罪,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  相似文献   

9.
正7月30日,民政部公布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2月6日以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陆续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结合社会公众提供的进一步线索,已有6个组织被取缔,11个组织表明解散或被予劝散,另有若干组织正在查处办理中。媒体和网民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曝光非法社  相似文献   

10.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已经2014年7月14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4年7月29日(已经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乘客安全,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制止车辆非法客运行为,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  相似文献   

11.
云政办发〔2006〕2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二月八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5〕150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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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八月七日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近年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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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并机,移动通信“占线”边文非法并机犯罪来势凶猛非法并机犯罪,是指盗窃移动电话手机码号的一种国际性犯罪活动。我国第一起非法并机案件,1990年在广州发现,此后非法并机活动如瘟疫一般在广东迅速蔓延,并扩散到全国许多地区,频频袭扰移动通信,令手持“大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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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寸土寸金的北京市东二环,一栋办公楼的一层早已人去楼空,灰蒙蒙的玻璃后贴着巨幅白纸,似乎在掩饰仓皇离去的尴尬,但它还是被门楣的标牌暴露了——"中国国学院大学医药生命科学院量子医学研究院"。2021年4月23日,玻璃后的白纸被扯下来了,门也开了。北京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中国国学院大学"及下设分支机构进行了取缔。3月20日,民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当天的取缔行动打响了2021年全国打非专项行动跨省跨部门联合执法"第一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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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国防科工办物资集团公司关于取缔我省非法生产民用爆破器材厂(点)的报告的通知豫政办[1995]32号(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九日)现将省公安厅、国防科工办、物资集团公司《关于取缔我省非法生产民用爆破器材厂(点)的报告》转发给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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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一些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非法筹集资金,这些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数额巨大,影响面广,严重地扰乱了国家的经济、金融秩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设立了集资诈骗罪,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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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2月6日以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已陆续公布5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结合社会公众提供的进一步线索,已有6个组织被取缔,11个组织表明解散或被予劝散,另有若干组织正在查处办理中。根据近期举报情况,又有下列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现予名单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供这些组织的有关活动线索。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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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生作为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有关法规对行医行为做了严格的规定,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的审查。对违反规定非法行医的,规定了较为严厉的惩罚。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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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主体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居住自由权利和住宅安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指既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又无法定依据而闯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也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论。《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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