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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撤销通许县,将原通许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尉氏县。2、撤销宝丰县,将原宝丰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平顶山市。3、撤销新乡县,将原新乡县的行政区域划归新乡市。4、撤销陕县,将原陕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三门峡市。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撤销古宋县,将原古宋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叙永县。2、撤销德昌县,将原德昌县的行政区域划归西昌县。3、撤销金矿县,将原金矿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盐源、冕宁2县。4、撤销庆符县,将原庆符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高县。5、撤销瓦岗县,将原瓦岗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昭党、雷波2县。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设立浑江市,撤销临江县,以原临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浑江市的行政区域。2、撤销通化县,将原通化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通化市。3、撤销东辽县,将原东辽县的行政区域划归辽源市。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撤销玉环县,将原玉环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温州市和温岭县。2、撤销浦江县,将原浦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义乌、兰溪2县。3、撤销景宁县,将原景宁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丽水县。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9)
根据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3月29日报告,决定:一、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将原通县和通州市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通州区。二、撤销房山、良乡两县,将原房山、良乡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周口店区。三、撤销大兴县和南苑区,将原大兴县和南苑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大兴区。四、撤销顺义县,将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设立顺义区。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7)
一、安徽省1、撤销濉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濉溪市。2、撤销肖县、砀山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省砀县。3、撤销滁县、全椒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滁全县。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设立昌平县,撤销昌平区,以原昌平区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县的行政区域。2、设立通县,撤销通州区,以原通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通县的行政区域。3、设立顺义县,撤销顺义区,以原顺义区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县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3,(10)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三一次会议通过一、撤销郴州市。将郴州市的行政区域划归郴县。二、撤销津市市。将津市市的行政区域划归澧县。三、撤销洪江市。将洪江市的行政区域划归黔阳县。四、设立南岳县。以衡山县的南岳、店门等十五个人民公社行政区域为南岳县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设立清宁县,撤销清流、宁化2县,将原宁化县的行政区域和清流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清宁县的行政区域;清流县的其余地区分别划归永安、连城2县。2、撤销南平县,将原南平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南平市。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4):48-48
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四个县级市撤市设区的请示》(渝府文[200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区的行政区域,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几江街道。二、撤销合川市,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以原合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区的行政区域,合川区人民政府驻南津街街道。三、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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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0,(2)
1、撤销旅大市所属的旅顺市,将原旅顺市的行政区域改设为旅顺口区,仍属旅大市领导。2、撤销沈阳县,将原沈阳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沈阳市的6个市辖区;其条行政区域改设为区,仍属沈阳市领导。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18)
你省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撤销曲阜县建制建立曲阜市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曲阜县,设立曲阜市(县级),以原曲阜县的行政区域为曲阜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6)
你省1988年5月27日《关于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县级),以原乐陵县的行政区域为乐陵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6)
你省1988年6月30日《关于撤销双城县设立双城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双城县,设立双城市(县级),以原双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双城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7)
你省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设立涿州、高碑店、定州、辛集、南宫、任丘六个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撤销定县,设立定州市(县级)。以原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定州市的行政区域。二、撤销束鹿县,设立辛集市(县级)。以原束鹿县的行政区域为辛集市的行政区域。三、撤销南宫县,设立南宫市(县级)。以原南宫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宫市的行政区域。四、撤销任丘县,设立任丘市(县级)。以原任丘县的行政区域为任丘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24)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关于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以原冀县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6)
你省1988年5月25日《关于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大安县,设立大安市(县级),以原大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安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31)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的请示》(沪府[1992]30号)收悉。同意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以原嘉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嘉定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嘉定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