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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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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范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研究监狱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犯罪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健康状况,对于指导管教干部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感化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在国内比较少见,特别缺乏沿海开放地区的有关研究报告。本文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对广东省少管所的413名犯罪青少年进行测评,拟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为有关部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2.
为探寻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系,近年来,成都市妇联联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查看法庭审判资料、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未成年罪犯及其家庭教育进行深入调研。共查阅410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材料,涉及未成年犯罪人数519人次,随机抽取成都市少管所150名罪犯进行了父母养育方式的问卷调查,并对12名14-18岁未成年犯罪人及10名未成年犯罪人的父母进行了个别访谈。  相似文献   

3.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选取了福建省福州市中学、技校、少管所、中专等典型样本的青少年(中小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在深入分析有效问卷及访谈记录基础上,阐述了福州市青少年成长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青少年成长中不良环境的存在原因,提出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备课卡片     
在江苏省少管所抽样调查的166名新入所的犯罪少年中,独生子女有91.名,占54.8%。为什么独子犯罪率如此高?究其原因:(1)在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上,过高希望、过分催逼。在91名犯罪分子中,受到不同程度催逼的几乎占100%,有不少是因为达不到父母的过高期望而离家出走的。  相似文献   

5.
目的:探讨研究犯罪青少年的人格特质,为预防矫治青少年犯罪提供依据。方法:分别对100名犯罪青少年和正常青少年分别发放"MMPI人格测试量表",进行分析对照,并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犯罪青少年与守法青少年人格特质存在着显著差异。三组差异分析表显示犯罪青少年存在着冲动、攻击性较强、情绪不稳定、肤浅多变等人格特质。结论:犯罪青少年人格特质问题应引起学校、家庭以及青少年矫治机构的高度重视,社会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机制、完善心理治疗帮助等积极措施预防矫治青少年犯罪。  相似文献   

6.
家庭环境、父母监控与青少年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研究以少管所、工读学校和普通中学的740名青少年为被试,采用问卷法考察了家庭环境、父母监控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关系.根据自我报告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分,将青少年分为3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组、中等违法犯罪行为组和无违法犯罪行为组.研究结果表明,严重、中等、无违法犯罪行为三组青少年的家庭环境、父母监控均存在显著差异.多元逐步回归分析发现,母亲受教育水平、家庭道德观和矛盾性、父母监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有显著的预测作用,母亲受教育水平、家庭道德观和父母监控水平越高,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越小.  相似文献   

7.
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的界定与涵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康树华 《公安学刊》2000,12(3):15-19
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问题是青少年犯罪研究中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影响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界定的有两个方面问题 ,即青少年犯罪中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问题和青少年犯罪中“犯罪”范围的界定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社会学或犯罪学用语。青少年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岁不满26岁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上限为18岁 ,下限为6岁开始比较合适。  相似文献   

8.
当前,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换,学校、家庭和社会出现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青少年犯罪现象有所抬头,值得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和重视。基本情况 1993年北京市少年犯、少年教养人员统计数据及简要分析如下: 1.初犯年龄较往年有低龄化的趋势,平均为14—15岁。 2.文化程度较低,初中以下(含初中未毕业者)为75%,其中少管所一、二中队多为  相似文献   

9.
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最近一项调查使人忧虑:有近一成的青少年不相信毒品能很快使人上瘾,认为如果可以,试试白粉也无妨. 据悉,这项调查围绕11岁到17岁的300多名青少年展开,包括在校学生、失学少年以及少管所的少年犯.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7%的青少年对毒品有较高警惕,有53%的  相似文献   

10.
让生活中的犯罪者在银幕上扮演罪犯,而且演得很成功,这是最近在中国引起轰动的新影片《少年犯》的一大特色。电影反映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牵动着千百万父母、教师和社会学家、司法工作者的心的问题。它拍得极为真实、表演得又非常质朴,许多情节都催人泪下。这部影片被认为对所有的父母、对整个社会富有教育意义。《少年犯》是由深圳影业公司与上海市劳改部门共同投资、合作摄制的。上海市劳改局副局长担任了影片的法律顾问。其中有十几位演员均来自上海市少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少管所),大部实景就在这个所里拍摄的。在拍摄过程中,曾得到司法部、文化部领导的积极支持。影片的主要情节是:《社会与家庭》杂志社记者谢洁心为了调查社会上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探索其原因,到少年犯管教所去深入生活,调查研究。她在所里遇到了方刚、肖佛和沈金明几个不同性格的少年犯。他们在少管所赵所长、冯队长等管教人员的严格教育、管理和帮助下,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造,获得了新生。而当谢洁心全身心地投入社会活动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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