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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5)
四月七日任命江文、朱劍明、呂萬吉、侯政、趙鵬飛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批准任命: 郭步嶽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家長,呂岱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文藻、解鐵光、劉奇光、劉哲生、劉景平、魯建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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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13)
一、為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密切聯系羣衆,傾聽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一般地每年應當視察工作兩次。視察時間,一般以春耕以後和秋收以後為宜。年老體弱或確實離不開工作崗位的代表,可以不去視察或在住地附近視察。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以到原選興單位的地區或其他地區視察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以到原選舉單位的地區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其他地區視察工作。靦察工作的時候,可以分組進行,也可以單獨進行。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工作的時候,可以向當地人民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關的人員了解情况;可以列席當地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人民委員會會議;可以接見當地的人民代表,訪問人民羣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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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4,(13)
(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八日省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擴大會通過) 一、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從七月十一日開幕,歴時十二天,已於七月二十二日勝利地閉幕了。大會審查和批准了省人民政府關於五年來的施政工作報告,討論並通過了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擴大會關於一九五四年工作任務的决定,審查和批准了全省一九五三年財政决算和一九五四年財政预算的報告,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草案,並通過了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决議,遵照選舉法選舉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此外,並根據我省今年部分地區遭受洪水災害的具體情况,通過了關於開展增產節約生產救災運動的决議,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擴大會熱烈擁護全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所通過的各項報告和决議。並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堅决為貫徹與執行上述各項報告和决議而鬥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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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4,(22)
(經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九日省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擴大會通過) 自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結束以來,迄今已近五個月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應舉行兩次。遵照這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况,决定於一九五五年二月召開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章第六條所規定的職權,對第一屆全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準備工作的主要內容爲: 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 全省一九五五年的建設計劃; 全省一九五四年的財政預算的執行情况報告和一九五五年的財政預算草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