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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犇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4,(4):38-42
证人证言是刑诉中的重要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被告人包括质证权在内的辩护权、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价值,尽管2012年新刑诉法已规定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顽疾依然没有根本扭转。在我国当前司法资源有限、难以承载所有证人出庭的情况下,完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或许是保证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最佳结合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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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既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又是起诉乃至审判的基础,如何提高刑事侦查质量、提升刑事侦查公信力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是要求侦查人员在刑事审判时出庭作证。本文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从理论探索到司法实践的剖析,以期完善我国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而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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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学术界出现了关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探讨。笔者认为这一提法并不十分科学。因为,从事刑事侦查活动的并非只有警察这一群体。因此,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加以界定更为准确。笔者于文中对该项制度的价值及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障碍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构建这一制度提出一些设想,以期益于我国证人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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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3,(4):49-5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部分证据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为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该条规定相对原则简单,有必要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文作出进一步诠释与解读:在主体上应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收集的证据与行政机关等同,纪检机关收集证据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移送证据需提供合法性说明;对"等证据材料"的范围界定应包括当事人无异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言词证据,但最高检规则囊括鉴定意见的做法值得商榷。在具体程序方面,应完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对非法取得的行政证据也应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要求予以排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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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或者直接作出了新规定,这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在新刑诉法即将实施之际,我们针对性地总结和分析了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照新刑诉法的要求,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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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雍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4,(5):89-93
随着新刑诉法的出台,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制度的法律建构日渐明晰,各地的司法实践也有不少亮点和经验,学界、理论界对合适成年人制度的讨论也很热烈.然而,由于起步晚,不少问题尚且无法可依,实践中也一直停留在探索阶段,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归根结底是主体选任和程序设计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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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迅逼供与依赖口供的联系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偏爱于口供,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虽然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不得轻信口供,还规定判案不要求必须有被告人的供述,但是在实践中,侦查人员没有口供不结案、检察人员没有口供不起诉、审判人员没有口供不判案等情况确实大量存在。一方面,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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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目前刑诉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的自愿性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发挥应有效果。认罪认罚被追诉人自愿性的实体判断标准应当结合主客观方面,实践中自愿性的阻碍因素主要在于沉默权制度、证据公开制度和律师辩护制度等自愿性保障制度的缺失及不健全,以及撤回权、程序回转机制等被追诉人权利救济途径的缺失。当前,在制度保障层面,应当明确被追诉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完善被追诉人知悉权,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权;在权利救济层面,应当赋予被追诉人撤回权,建立程序回转机制,以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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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赢得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赞誉.但是在我国多年的惯常司法实践和既定司法体制下,应冷静省思该《规定》在文本本身和司法实践比对中出现的诸多实体性规则瑕疵和程序性规则瑕疵,以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文本规制上取得更大程度的认同,在实务上践行效用更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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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公安部的《程序规定》在严格忠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础上,对于律师辩护权采取切实措施予以保障。解读新刑诉法和《程序规定》对刑事辩护制度在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理解立法的理念和要求,对于侦查机关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对侦查实践中侦查机关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侦查程序中辩护制度的正确适用,对于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规范侦查行为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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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公中,证人出庭作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但在现实生活中,多数证人不愿出庭作证。这固然与其自身原因有关,同时也与国家的保障不力有关。证人不出庭作证,对有关证据的真伪性的确认的难度加大,当事人也无法通过认证、质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我国刑事诉讼的庭审方式的改革。因此,必须通过立法、加强有关法制宣传、加大对证人保护的力度等措施来改革和完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从而保证我国刑事诉讼庭审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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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3,(1):124-128
由于现行的监视居住制度适用条件与取保候审混同,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措施和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中容易演变成"变相羁押",在司法实践中广受诟病。此次刑诉法修改针对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的问题做了全面修改,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司法解释的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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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进程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概念及法理价值的基础,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并在解读我国最新立法规定以及国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与立法、司法实践情况,力图对我国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研究与实践提供些许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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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并首次明确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国家亲权理念和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层面的具体体现,具有监护的本质。修改后刑诉法对此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制度操作层面还有许多并不明确的环节:司法实践中各地合适成年人选任程序不一、具体履职内容不明确、法定代理人不当参与后合适成年人能否补位不明确等,这些问题不利于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发挥其保护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监督办案机关的作用。要采取法定代理人不当参与后应及时选任合适成年人、确保合适成年人同一性、细化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等措施,以期更好发挥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作用,更好对涉案未成年人实现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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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建恩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5,7(6):42-43
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的举证时限制度很有意义,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所规定的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新证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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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非法证据排除都是我国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司法实践中由于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导致的一系列冤假错案也吸引着公众的媒体的目光。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在立法上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司法发展过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将为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促进刑事司法文明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