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2仵作职业的由来与演变 2.6清代[29-33] 《清史稿·食货志一》:"凡衙署应役之皁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与奴仆等";《六部成语注解·刑部》:"仵作,验尸之男役也". 《大清律》明文规定:"其有检验得法,洗雪沉冤厚给予之",但官署仍多视仵作为贱役,吝于赏赐,清末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堃就说,仵作被"视为卑贱,工食亦极微薄,自好者多不屑为","误执伤痕,颠倒错乱,不一而足;若遇开检重案,无不瞠目束手".  相似文献   

2.
中国封建社会的官衙机构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在这个系统最底层、也最为庞大的“胥役”中的“仵作”与各“衙役”同班当差,但因其接触尸体的特殊性其地位更低下,被认为是贱役中的“贱役”。自先秦至清末,官衙中的“仵作”一直扮演着一个看似重要,但实际上却被世人鄙夷的角色。“仵作”远没有因为宋慈的盛名而带来的荣光。  相似文献   

3.
中国封建社会在狱政管理上采取贱民执法的方式,狱卒既是身份低贱、待遇低下的群体,同时又是监狱重地最基层的管理者,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实际生存状态极具反差。这一历史现象的形成具有多种原因,封建监狱的性质、募役制的实行是其产生的背景,更重要的则是儒家观念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王明忠 《证据科学》2007,14(1):65-68
中国封建社会的官衙机构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在这个系统最底层、也最为庞大的“胥役”中的“仵作”与各“衙役”同班当差,但因其接触尸体的特殊性其地位更低下,被认为是贱役中的“贱役”.自先秦至清末,官衙中的“仵作”一直扮演着一个看似重要,但实际上却被世人鄙夷的角色.“仵作”远没有因为宋慈的盛名而带来的荣光.  相似文献   

5.
一位美丽的少女在寻找工作时不慎落入骗子设下的陷阱,而被送到异乡卖淫;家人在得知其行踪而报案请求民警解救时,值班民警却事不关己反复推诿;求助无门时家人前往少女受难地自行解救却又在警察眼皮下被非法扣留;嫖娼警察故意将刑事案当民事纠纷处理且与老鸨称兄道弟……这是一桩怎样的案子?这些无良警察为何如此漠视百姓的利益?他们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相似文献   

6.
在含山县环岸镇攀桂社区任党支部书记时,我心里就时刻想着社区内的每位百姓,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到百姓家中与他们促膝谈心,了解社情民意,征求居民对政府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当选县人大代表后,我更加注重平时的调研,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百姓的事情办好:  相似文献   

7.
瓜蔓抄     
“瓜蔓抄”,是中国封建时代株连治罪的一种,起源于成祖朱棣皇朝,是他镇压政敌殃及无辜百姓所采用的残暴手段。明太祖朱元璋死后,他的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从北京起兵攻入首都南京,赶走建文帝朱允炆,自立为皇帝。朱棣即位后,建文朝的许多大臣、文士不承认他继位的合法性,纷纷起来反抗。以当时江南最有名的文人方孝孺和御史大夫练子宁为代表的一些人,不肯向朱棣称臣,并公开斥责朱棣为篡位者。为了巩固新政权,维护其室位的正统地位,朱棣发动一次大规模的血腥镇压,大肆逮捕,处死敢于反抗和拒绝称臣者。这次镇压活动,打击面极宽,不仅捕杀了那些公开反对朱棣的人,甚至杀尽了他们全部家庭成员和  相似文献   

8.
近日,新当选的海南省省长蒋定之在表态发言时说,要"把‘百姓说好、背后说好、任后说好’作为从政追求"。这番简练直率、平实朴素的言论,赢得广泛赞誉。百姓说好,才是真好。群众意见才是那把最好的尺子,最能衡量工作的长短优劣。无论是制定政策、出台规范,还是评选评比、考核表彰,都应注重群众评价,增加群众的话语权、评判权。通过脚踏实地的真抓实干,让百姓由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6,(1):32-41
警役是中古和近代英格兰乡村的基层官员,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其职能进一步完善,成为乡村共同体的政治领袖。军事职能体现警役的"国家公务人员"性质,治安职能则体现警役之"乡村共同体官员"特性。警役在履行军事职能时遵从国家之命令,履行治安职能时则倾向于按"乡规民约"和"邻里之情"行事。警役自身体现出了英格兰王国的集权倾向和自治传统之间的妥协,这种"均衡"确保了英格兰社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0.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了几起党员干部漠视百姓疾苦的事情:有的对困难群众的需求,漠不关心,解决问题一推再推;有的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良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有的甚至严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直接侵害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这样的事情很让人痛心。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地位与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的,他们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他们的冷淡甚至冷漠,深深伤害了百姓的感情。在很多情况下,老百姓是在最困难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党和政府的帮助,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临危济困,不挺身而出,却在百姓…  相似文献   

11.
《唐律疏议》初步形成于唐永徽年间,基本定型于唐开元时期,今传《唐律疏议》大体就是开元二十五年律疏。《唐律疏议》包括书名、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书名在宋朝是否已经出现,颇为可疑,但到元朝,它的存在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录应是形成于唐朝,但也仍有疑问需要厘清;正文包括律文和疏文两部分,也都是仍唐朝之旧,有学者认为篇目疏议系唐朝以后所添加,这样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唐律疏议》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五代宋金都将之视为现行法,在元朝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考,明清两朝也是制定律典的重要依据。《唐律疏议》对日本法律也有巨大影响,日本古代法典《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都是以永徽律疏为蓝本编纂而成,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古代法律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相似文献   

12.
在《唐律》中,谋杀与故杀是两种既有紧密联系,也有深层差异的杀人罪名。与现代法律重谋杀轻故杀不同,唐代对故杀的科刑要比谋杀为重,其根源在于古人对犯罪恶性的特定思维模式。由于《唐律》没有直接言明对故杀、谋杀量刑差别的依据,使得明、清以至近现代的一些法制史学者对故杀在《唐律》中的地位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本文之写作目的即在于纠正这种偏差,为唐代法制的研究排除一点障碍。  相似文献   

13.
This article looks at the survival strategies used in traditional societies by households that were greatly disrupted by the death of the father, usually their principal provider. Research is based on data from two parish censuses (1716 and 1744) of the city of Québec that describe the composition of urban households. Data from the Registre de la Population du Québec Ancien (RPQA), the register of the Québec population before 1800, were also used to complement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Depending on the survival of a mother after the father's death, it appears that households could maintain their nuclear structure, except for those who were dispersed among other households.  相似文献   

14.
This article looks at the survival strategies used in traditional societies by households that were greatly disrupted by the death of the father, usually their principal provider. Research is based on data from two parish censuses (1716 and 1744) of the city of Québec that describe the composition of urban households. Data from the Registre de la Population du Québec Ancien (RPQA), the register of the Québec population before 1800, were also used to complement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Depending on the survival of a mother after the father's death, it appears that households could maintain their nuclear structure, except for those who were dispersed among other households.  相似文献   

15.
保辜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项旨在保护人身伤害事件中的受害人的利益、追究加害人责任,进而整合社会关系的刑事法律制度。此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发展了两千余年。唐代是保辜制度的发展成熟时期,保辜制度得以定型化、系统化。宋、元、明、清历代继续发展,并在立法及司法领域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保辜制度有其深刻的思想源渊,并存在自身的规律性。  相似文献   

16.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等地的官田有官员的俸禄田和以其收入支付官府日常开支的公廨田,这一做法应当是模仿了唐朝的职田、公廨田制度.敦煌寺户轮流到吐蕃官田耕作,被称为营田夫.吐蕃沙州政权对于营田的管理,除了营田官外,还由仓曹负责.敦煌藏文文书中的财物房有可能系吐蕃官府中的公廨机构.吐蕃统治结束后敦煌归义军政权可能设有公廨司,应当负责归义军政权官园、官田的经营.另外,仓曹以及营田官也应对官园、官田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7.
陈玺 《法律科学》2012,(5):187-194
唐代传世文献关于告主奴仆具体身份之描述扑朔迷离,且多有彰显奴仆"家人"身份之旨趣。告主家奴、家僮、役人、从人等称谓互通的特殊现象,是唐代家庭结构深刻变化与贱民地位相对提高的真实反映,而这种变化在法律制度层面之重要表达路径,即为奴仆容隐其主原则的确立。  相似文献   

18.
宋代"别籍异财"法鲜活的时代特色为:由唐及宋初的妇女奁产不在兄弟财产析分之列,发展到北宋仁宗时的非因父祖财产及因官自置财产,不在论分之限;由唐及宋初的父母服阕后的合用析户,发展到北宋中前期的父母葬后即可辄析家产;由唐及宋初的父母主持不脱离户籍的"生分",发展到南宋时期的父母在世,兄弟之间的完全"别籍异财";由唐代对"别籍异财"者的严禁与刑罚,发展到宋代对"别籍异财"者的逐渐认同与宽容。宋代"别籍异财"法特色的生成不仅与家庭个体的财产权利意识高涨、已婚妇女的推动有关,更与家产争讼有关;其嬗变历程无疑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法律的近世化转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亦昭示了法律须随社会变动而变动的法律哲理。  相似文献   

19.
闫晓君 《法律科学》2012,(2):189-195
汉代身份继承一般是在被继承人生前置后或立嗣子。后可以是直系,也可以是旁系;既可以是卑幼,也可以是尊。汉代身份继承是在先秦时期“立子”与“立弟”两种继承方式中进行选择的结果,以“立子”为主,以“立弟”为补充,并逐渐过渡到唐宋法律中严格的“立嫡立长”的规定。在财产继承方面,准确地讲应该是分家析产,随着宗法大家庭的解体,嫡长继承制面临挑战,诸子均分制尚未建立。  相似文献   

20.
吕志兴 《现代法学》2006,28(2):68-77
宋朝前期,沿用唐代的法律体系。神宗元丰时期进行法制改革,采用新的立法模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体系,并于孝宗淳熙时臻于完善。宋代法律体系中各法律形式虽多沿用唐代的名称,但其中不少在编纂体例、部门法属性及效力和适用先后等方面均已发生重大变化。宋代法律体系弥补了唐代法律体系的某些不足,较唐代法律体系更为完善,具有更多的合理因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