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2.
随着契约法和侵权行为法上义务的不断扩张,传统两分法民事责任体系遇到了理论和实践困境。在考察两大法系和国内不同解决思路的基础上,借鉴德国法上的"统一保护义务关系"学说,建立不同于传统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保护责任,可以在理论上厘清民事责任的界限,实现对受害人的全面保护,也丰富和发展了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3.
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牵涉到侵权法与合同法的规范机能,尤其受制于特定的侵权行为规范模式。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我国民法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应采取严格限制的立法与司法策略。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为一首创于德国的法律制度。深究德国法上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缘由,主要是规避其自身侵权行为法规范不完善之处,用于克服契约责任与侵权行为责任交错领域所产生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以调整契约责任与侵权行为责任未能合理周延保护当事人之处。反观,我国的侵权行为法并未承继德国法模式的严格列举性而采法国法的一般概括条款性规定,在此背景下,是否有借鉴德国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之必要,实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5.
戴蓬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24(1):76-80,86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理解为直接经济损失。认定损失数额可视具体案情采用以下方法:计算被侵权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为依据认定经济损失;根据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认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数额;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失数额;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业秘密后尚未获取利益即案发,应根据具体案情使用不同的方法衡量其侵权行为情节轻重。 相似文献
6.
苏哲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3)
契约法是英美私法领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对于侵权法、财产法等其他私法领域而言,契约法在英美国家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领域的出现时间较晚。19世纪是英美契约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时期,这个世纪正是古典契约法的极盛时代。短短几十年间,在契约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层出不穷,新的契约规则被不断确立,旧规则进一步发展,新旧规则得以协同一致共构了体系严整、内容明确的契约法。契约法背后的基础理念发生了根本转变,当事人的意志成为在确认契约效力, 相似文献
7.
严靓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72-76
通过比较保护胎儿利益的学说理论和立法现状,应当赋予胎儿权利能力,由胎儿行使其应享有的权利,以更好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应根据侵害胎儿利益的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分析第三人侵害胎儿利益的责任构成。针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应明确胎儿为损害赔偿权利人,依据胎儿所享有的利益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同时强调胎儿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活着出生。 相似文献
8.
9.
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交叉保护背景,是法学界颇具争议的问题,在侵权责任法扩张的大势下,显得尤为敏感。在此情况下,从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界定人手,沿着合同法和侵权法保护的历史轨迹,借鉴两大法系不同的处理模式,立足国情,提出我国对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规范选择和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1):89-93
投资型保险乃特殊保险产品,极具专业性与复杂性,对其说明义务应有更加妥善之规范。针对投资型保险契约之说明义务,《保险法》第17条存在适用难题,保监会之专门规范存在对投保人利益保护不足之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适用亦存在困境。我国投资型保险契约保险人之说明义务需加以完善:须对现行法之缺憾进行补足,同时应参酌世界发展之趋势,引入适合性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