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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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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目前在三大诉讼中都借鉴吸收了国外的证据开示制度(discovery),初步形成了证据交换制度。旨在使当事人双方在开庭审理前能对对方所要出示的证据有一定知悉,从而防止对方突然的证据偷袭。但对我国目前整体法律环境而言,只是对国外先进制度粗疏的模仿,还有诸多缺陷与不足,值得我们反思。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16条指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举证责任制度,要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庭前交换证据制度。本文拟就庭前交换证据制度的存在价值、各国相关制度的比较、我国建立庭前交换证据制度的构想、以及建立庭前交换证据制度面临的困难等四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浅见。 一、庭前交换证据制度的价值分析 (一)庭前交换证据制度的诉讼公正价值 1.保证双方充分准备,防止“突然袭击”,做到以证据打官司。在我国诉讼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或律师经常在案件开庭之前,故意不向法庭提供自己已收集…  相似文献   

3.
朱雁  申涛 《行政与法》2004,(5):92-94
从证据开示制度演变而来的证据交换制度,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部立法在我国确立下来。证据交换制度和行政诉讼相结合,显示出其独有的特色。从它的启动范围、与提供新证据的关系、设立意义等方面可以窥见一斑。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分析这项制度的同进推进其完善。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有利于当事人固定案件事实,有利于人民法院归纳争议焦点,从而实现诉讼公正,成为开庭审理前的核心制度。但由于对证据交换立法的不科学、可操着性不强使其法律效力发挥受到了限制,应富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关于做好庭前必要准备及时开庭审理问题中明确规定:对“案件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由此,在司法解释中确立了庭前交换证据制度。然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6.
一、审判人员不愿启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的原因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重要内容,是民事审判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据该《规定》第37条的规定,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二是对于证据较多、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人民法院依职权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但实际操作起来,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还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以致司法实践中多数法官都不愿意启动该制度。是审判人员对庭…  相似文献   

7.
张曼 《法制与社会》2010,(33):43-44
证据交换制度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特有的功效,它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和强化诉讼公正均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证据交换制度是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但是现有的规定都较为原则,因此有必要在完善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对行政诉讼中证据交换制度的具体实施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基本含义 庭前证据交换规则,是指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在开庭前互相出示、交换证据,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固定证据、整理争点,从而为审理做好准备的一套规则。应该说,庭前证据交换规则是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个创造性称谓。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借鉴  相似文献   

9.
试论建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韩珺 《政治与法律》2001,1(1):52-58
我国法律环境的现实状况表明构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决不可照搬西方国家的规定.法律环境的内在制约决定了我国该项制度的构建必然体现过渡性、阶段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职业的发达及法律援助制度等配套措施的健全而逐步调整完善,最终达到当事人充分举证、交换证据,而法官完全中立裁判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设立证据交换制度的目的和价值在于通过证据交换,整理和固定证据及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争取胜诉制造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加诉讼的对抗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法官更易于以中立者的身份进行裁判。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1.
许少波 《法律科学》2012,(3):132-139
证据交换的正当性虽然无可置疑,但其被规避适用却是实务中的普遍现象。设置证据交换制度有诉讼效率的考量,但其首要的价值目标却是公平和公正。审判效率得以提高的秘密不在于证据交换本身,而在于证据交换制度所依存的具有不可逆性的二元性诉讼结构。在制度层面上,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不兼容及司法解释技术自身的问题应当予以检讨。完整的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证据交换规则的确立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包含有实体性因素的证据交换规则;二是包含有程序性因素的证据交换规则。  相似文献   

12.
庭审前证据交换制度(即证据开释)对于减轻法院负担,节约社会成本,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我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证据交换制度已引起法学界的广泛讨论,在审判中也进行了初步的实践,效果显然。但是作为三大诉讼之一的行政诉讼,庭前证据交换仍然是空白,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来界定行政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并对如何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据交换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同仁关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展开,其中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强化庭审功能,要求当庭举证、质证、认证,避免庭审走过场。为此,许多法院推行了“直接到庭”的做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审判人员却感到,新的审判方式下当事人质证、辨论无序,没有针对性,庭审时间长,虽然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但却达不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违反了诉讼经济的原则。针对这一问题,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探讨,笔者认为,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相似文献   

14.
2002年4月1日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确定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产物,具有重要意义。此规定已施行三年有余,而法学界人士对此褒贬不一。  相似文献   

15.
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正式确定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这对之前在各地法院试行的一些庭前证据交换提供了一个全国性的标准。但在这一司法解释中,对于证据交换的具体范围、交换的具体程序方法以及不进行交换所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缺乏系统制度设计,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证据开示.仅仅只是对西方证据制度比较粗浅的模仿,需要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环境及审判实践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略论行政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这是近几年来我国司法制度改革 ,尤其是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成果。证据交换制度在改变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 ,进一步确立“证据适时提出主义” ;实现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提高行政诉讼效率 ;促进行政诉讼从现行的超职权主义模式向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模式转变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 ,现有的规定在交换的范围、交换的原则、交换的程序、交换的方式、交换的时间等方面 ,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行政强制证据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性事实和程序性事实。行政强制程序中,行政机关依职权调查案件事实,承担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但并不排除社会公众、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权利和责任,也不排除社会公众协助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能确定过高证明标准,强制性行政检查措施应当采用“有理由的相信”证明标准,应急性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确定“合理根据”证明标准。行政强制执行应当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提出关于法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在我国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观点为:法国于一六六七年曾以敕令禁止证据保全。其后,法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保全,亦无特别之规定,故施行法国法律之莱茵诸州之判例,不许证据保全。但法国判例,则根据其民事诉讼法无特别之规定,准许证据保全。①对该观点的进一步说  相似文献   

19.
在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以“司法公正与效率”为今后一个时期审判工作的主旋律的背景下,积极借鉴国外优秀的法律文化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尽快地建立和完善我国以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举证时限制度为重要内容的庭前准备程序是完全必要的。在此,我们仅就建立我国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具体构想谈点意见。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初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民事诉讼在证据的提出方式上实行的是最广泛意义上的随时提出主义 ,这种做法已经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病。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建立证据失权制度 ,明确规定当事人举证时间的临界点。本文分析了证据失权制度的价值 ,初步提出了在我国建立证据失权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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