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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本文由武汉市首例迟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引申出一个重要问题——内部行政规定能否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经过缜密分析,笔者认为,内部行政规定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将法律法规以及其它上位法律规范具体化的内部行政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既然内部行政规定可以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它们理应能够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因为合法有效的内部行政规定属于行政规范即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而行政规范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依据。最后,笔者简要分析了与案件有关的行政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在行政审判中 ,法律、法规是审判的直接适用依据 ,而规章不是直接适用的依据 ,只能处于“参照”的地位。立法的“参照”规定不利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为便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 ,促进依法司法 ,本文就行政审判实践中规章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正确适用规章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作为一种创新的"行政自制规范",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日益发展,已引起了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共同关注。然而,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作为具有"法源"和"对象"双重属性的行政裁量基准,人民法院能否对其作为"审查对象"进行司法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已经成为困扰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难题。从行政审判实践出发,采取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全面分析和探讨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问题,并以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模式构建为视野,从行政裁量基准的审查原则、程度和层次要素等方面,提出构建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模式的具体设想和建议,以期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从审判实践方面构建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相似文献   

4.
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讨论了中国理论界关于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法律效力的观点,论述了中国宪法关于基本权利之规定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立法例的特点,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务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或者应当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案例,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重要性,法律依据、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以期促进和推动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化进程。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审判监督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案件其管辖法院是不确定的,既可能是由原审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可能是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实行的是多头管辖原则。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妥,再审案件应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司法解释的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根据审判工作中应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经研究室协调后,分别报分管副院长批准。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根据这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方式是提审和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至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未作规定,但笔者认为只能是再审,不可能是提审。因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的审判监  相似文献   

8.
自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明确拒绝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可适用性,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在民事审判领域将宪法作为司法审判的法律依据,对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中能否适用宪法采取回避态度。地方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宪法的情况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地方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援引宪法作为判案依据必须谨慎而行,尽量避免涉及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的事项。但对于援引宪法能够强化审判案件中法律依据的合理性和法律效力的,可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9.
<正> 长期以来,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执行法律的严肃性。笔者结合审判实践,拟对人民法院在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何正确确定中诉的法律地位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可以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可见,其中  相似文献   

10.
行政措施是指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进行区域行政管理活动时,以一般的行政管理事项为对象,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规范。然而,在行政诉讼法中却丝毫没有提及其在法律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第53条的规定,我国对行政案件的审判依据采纳了两种法律约束: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相似文献   

11.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在当前的行政审判中普遍存在着预备庭。为数不少人民法院在正式庭审前采取开"预备庭"的方式来进行庭前准备工作。本文拟对预备庭进行分析研究,介绍其运行方式,探索其对行政审判的积极促进作用及存在的相应问题。  相似文献   

12.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越来越受到重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业务也从无到有逐步开展起来。惩治司法腐败的新形势,客观上推动了人民检察院加大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力度,但现实中有关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的法律规定都较原则且不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几十年的审判实践,总结、制定了大量的、较完善的司法解释,以规范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但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却得不到检察机关的尊重和认可。最近在广东省发生的莫法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案即准确地透视出这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行政审判受困不利司法环境的问题,在三大审判当中最为突出,其发展可谓步履维艰。即便如此,由于各级人民法院和相关法律群体共同的努力和不懈的坚持,行政审判仍然取得了很大进步。尤其在实务方面,借助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案例指导和案例参考等各种制度平台,规则与实践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明显加强,不仅促进了行政审判实践的不断进步,也推动了法律自身的发展。笔者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始终是行政审判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有关规定,拟就此若干问题作些探讨。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涵义   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哪些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人民法院受理并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既表明行政相对人对哪些行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表明人民法院可以对哪些行政行为行使司法审查监…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人民法院相继建立了行政审判庭,并开始工作。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这就明确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但是,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产生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即作为被告的一些行政机关拒绝出庭应诉,有的甚至拒绝提供案件的有关证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6条和第112条的规定,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  相似文献   

16.
徐静  张寒 《中国审判》2020,(4):74-77
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请示作出批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针对内部相对人而实施的行政行为,不直接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亦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7.
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无需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执行,从而引起执行程序发生的诉讼制度.移送执行是作为诉讼主体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情况,依职权主动及早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18.
杨玉萍 《法制与社会》2010,(22):159-159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活动,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进行监督的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抗诉方式与非抗诉方式。本文结合民行工作实践,主要就民事案件非抗诉监督方式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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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诉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此项规定,只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才会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才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由审判人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管是人民法院还是为当事人自觉履行提供服务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都会遇到如何证明…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对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该规定在"合法性"审查的框架下为行政裁量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留下了一道暗门,它赋予机械、刻板的法律规范以灵魂,使法官在面对纷繁复杂的行政争议时,可以运用个人良知与制度理性,决断行政的实质正义.但是,由于立法设计上的缺陷、配套制度不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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