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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刑事裁判文书的量刑说理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刑事裁判文书量刑说理制度,通过记录量刑过程,展示程序公正,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合法性原则的约束;通过论证量刑理由,彰显裁判理性,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合理性原则的约束;通过公之于众,展示透明理念,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公众的有效监督,进而增强公众对量刑结果的信仰与服从。构建我国的刑事裁判文书量刑说理制度,首先应在制度设计上引入量刑答辩程序,以支撑裁判文书详尽展示量刑的全过程,其次应对现行刑事裁判文书的写作格局进行调整,以便充分论证量刑理由,最后应以立法的形式加大裁判文书的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以将裁判文书量刑说理的价值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司法的本质是实现民意,但由于民意具有非理性的特点,加之我国民众法治观念淡薄,尤其需要理性的司法加以引导。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久而久之就可以感化民意,引导民意走向正确的方向。民众法治意识增强后又可以反过来支持司法,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钟林燕 《法学》2022,484(3):21-34
裁判文书中运用积极修辞技术进行说理以此达致说服听众的效果,目的在于得出更为合理和更具可接受性的判决。我国裁判文书说理以消极修辞为主,但并不排除积极修辞的运用,司法裁判的情理要求使积极修辞成为必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对积极修辞技术的运用较少;而地方法院裁判文书中对积极修辞的运用进行了大胆尝试。我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英美法系法官裁判说理的有益方面,注重语言技术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相结合,从而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同时鼓励法官在说理时引述指导性案例,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促进法官修辞说理的常态化,从而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虽然运用积极修辞技术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情感论证,保持司法领域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但是需要给裁判文书说理中的积极修辞设定合理性界限,即逻辑的形式理性限度和可接受的价值理性限度,以防过度修辞或者滥用修辞导致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4.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是法官办案质量和审判水平的综合反映,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法院的形象,事关当事人能否服判息诉和社会安定,无疑在审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裁判文书的说理被称为文书的灵魂,一般包括案件事实、法律根据以及两者的逻辑联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也是联结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的纽带。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民事  相似文献   

5.
受现实主义法学和社会治理逻辑的影响,我国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并未实现规范化。法律现实主义者认为,由于认知能力和人类语言局限性的限制,法律规范不可能将现实中的所有可能性都加以考量,只能为追求规范所具有的普遍性而牺牲复杂现实世界的特殊性。具体到裁判文书说理方面,法官应当在遵从法律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个案的特殊性,运用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作出符合实质正义的判决结果。然而,形式主义是法律制度的根基,严格依法判决能最大限度保护法律的稳定性。过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以追求实质正义,难免会伤害法律的稳定性根基。在我国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条件逐渐成熟的当下,应以严格遵循形式主义的“内部证成”为基础,设置强制性规范,推动法官在刑事裁判文书中遵循法律的形式逻辑进行法律适用的说理。  相似文献   

6.
7.
论裁判文书的说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制作的裁判文书,是反映案件争议和诉讼请求,记载司法审判活动过程,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司法产品。裁判文书有情有理有据地说理,对于解决诉讼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讼目的,宣传国家法制,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裁判文书说理还是彰显司法裁判的正确公正,评价裁判文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标准,是发挥裁判文书多重功能的重要因素。做好  相似文献   

8.
证据说理是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问题意识为导向,从价值维度进行辩思,有助于理性认识证据说理的多重功能和作用。与事实认定说理和法律适用说理相比,证据说理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与低估,还存在说理要素不全、争点不明、逻辑不清、繁简不当、论证不足等问题。为落实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对证据说理提出的要求,实有必要提炼证据说理的具体规诫,提升说理的具象化与实践性。  相似文献   

9.
因受制于1992年诉讼文书样式的既有规定,实践中,民事裁判文书陈旧的首部格式无法彰显程序公正。正文内容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违背"法官中立"的司法原则,语言的不规范损害了文书的严肃性,已成为司法改革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认为应以程序公正为原则修改民事裁判文书的格式、以实体公正为原则改革文书正文部分的内容、以法律术语和书面语体为标准规范文书用语。  相似文献   

10.
周星妤 《法制与社会》2010,(14):246-246
裁判文书是法院处理诉讼案件就实体性或程序性问题依法作出的裁决,是法院案件审理成果的体现,是评判是非、适用法律的载体,是司法公开、公正的宣言书,是法院的"门面",法官的"脸面"。本文指出而裁判文书的标题是在裁判文书中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统领其全文,简明扼要提取出一个案件的基本内容,其地位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11.
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嵌入裁判文书是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文书释法说理效果的一种有效形式。裁判文书作为独立的叙事文本,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的嵌入必将改变文书内部的叙事元素关系网络及结构,带动“演绎式”向“演绎+类比式”双线叙事结构转变,进而形成嵌套式叙事风格。基于司法实践语境,嵌套式文书的叙事理念和叙事模型得以重新诠释;依文书叙事者援引案例的主、被动性区分叙事情境,可以差异性地构建微观层面的嵌入型叙事模式,以满足裁判文书制作的内在需求,即聚集该类叙事形态构成体系以产生合力效应,完成微观表达上的统一,进而从宏观上促成裁判文书叙事风格的良性转变。  相似文献   

12.
陈海燕 《特区法坛》2005,(5):17-18,21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大法官开展了一场包括改革裁判文书制作在内的审判方式改革,我省一些法院和法官也在裁判文书改革中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般是在原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基础上参照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或《人民法院报》或其它的一些司法刊物刊登的一些以新格式写作的裁判文书样式,加上一些专家学者对书写裁判文书提出的一些新论点、新看法等指导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司法的裁判文书一直因缺乏说理而饱受批评。究其原因,并不能简单归咎于法官的腐败、无能或缺乏督促机制。影响裁判说理的因素,既有隐藏弱点、注重判断、直接沟通等普遍原因,也有其特殊原因,即特定的法民关系。在当代中国的积极法民关系下,法官的主要说理对象是当事人以及一般公众,而非专业的法律共同体成员。法民关系对裁判说理的制约影响,在德国和美国也同样适用,是一个普遍原理。因此,司法改革无论是模仿德国还是美国,只要不改变中国特殊的法民关系,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司法裁判文书的说理特征。法学界和实务界要把握四五司法改革的历史机遇,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法民关系的现实特点,完善中国法官的裁判说理。  相似文献   

14.
蔡正文 《特区法坛》2004,(11):27-27,29
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所提出的裁判文书改革重点和具体要求,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叙事清楚、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判决条文言简意赅、无懈可击,树立司法权威,实现民事审判司法理性、公平与正义。笔者就遇到一些民事裁判文书,并非符合最高法院要求的那样,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问题,对此问题进行点滴归纳,以便今后在司法文书制作中共同提高。  相似文献   

15.
本文简述了民事再审案件证据的来源与认定,以及证据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分析了民事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与原审裁判文书在表述上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裁判文书、特别是其中的判决书,在法律实务和司法改革中十分重要。由于我国既有判决书的结构和说理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依据诉讼法理加以改造与重构。我国判决书中的事实部分不应以事实判断和认定为功能,而应当借鉴德国法经验,从功能上转换为强调记载和证明的本案事实部分,并且更加注重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同时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内容,加强事实说理和回应争点,并且考虑在必要时引用其他说理资料。  相似文献   

17.
视听传输技术作证对司法信息化建设有典型的示范意义。通过民事裁判文书分析,近两年运用该作证方式的案例迅速增多,地域分布上呈非中心化状态,显示出网络社会活动剧烈扩张的特性,以及民事诉讼回应网络技术进步的积极态度。同时,也存在用语混乱、决定方式不清晰、裁判说理弱化等问题,程序运用亟需规范化。在观念层面,视听传输技术作证的规范化主要有三层意涵:程序权利(力)的充实性、程序理念的一致性以及程序运用的合目的性。在操作层面,需满足外在要求和内在要求两个方面,即程序运作的可回溯性和可接受性,全面提升视听传输技术作证以及相关电子司法手段的运用水平。  相似文献   

18.
司法裁判文书,是展示一国司法制度和法律文化的窗口。而我国的司法裁判文书基于多方原因,问题多现,虽对其改革一直进行,但许多问题犹存。本文在总结归纳当前裁判文书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阐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刑事裁判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可以起到预防法官恣意,避免司法擅断,实现司法公正,培树法律信仰,促进社会法治,提高法官职业技能,造就精英法官等作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十分重视裁判文书的说理,目前,我国刑事裁判书说理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我国的刑事裁判书说理制度作出改革。  相似文献   

20.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为什么被采信或不采信、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法官不调查取证等,往往是当事人不服判决的症结所在。而在当前社会大环境和司法公开活动中,裁判文书增强证据说理更是势在必行。增强裁判文书证据说理的重要性近年来,党和国家的维稳压力很大,也成为备受海外关注、社会议论的话题。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之一的审判机关,职责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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