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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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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用艺术作品的可版权性是版权法中的难题之一。实用艺术作品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具有与普通美术作品不同的特性。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成分和实用性、功能性成分应当是可分离的,而且只有当这种艺术成分能够独立分离出来时,才能获得版权保护。扎根于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可分离性成为实用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的可分离标准应当是:物理上不可分离、观念上可分离。对于观念上的可分离性判断,应当站在一般观察者或产品消费者的立场,对作品本身进行观察,判断其是否具有较为显著的艺术性;并且,这种艺术性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即使没有这种艺术性,作品仍然是一件实用作品。在分离出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成分之后,应适用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
实用艺术作品的界定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一般美术作品可以享有版权并无太大争议,但对于实用艺术作品能否享有版权则争议一直比较大,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明文给予确认和保护。2001年中国入世后,作为入世承诺,中国加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 Trips 协议。在实用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上,Trips 协议全面承接了伯尔尼公约的相关规定,即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文学和艺术作品范畴,给予版权保护。然而我国为入世相继修订的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仍未明确界定实用艺术作品的概念并给予保护。有的学者提出,我国专利法中的外观设计专利,覆盖了实用艺术品的一部分,将来  相似文献   

3.
王一萍 《法制与社会》2012,(20):295-296
近些年社会各方机构对艺术普及的推动使得大众艺术鉴赏热情不断升温,除了价值连城的收藏品之外,“造型艺术和工业产品相结合”的实用艺术品由于其同时满足了大众的实用性需求和审美享受,越来越广泛的受到大众的青睐.从我国已有的法律规定看,实用艺术作品法律保护中: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可以分离的实用艺术品中的艺术成分可以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对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不可分的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则出现了“真空”.这种“真空”又导致了我国国民的实用艺术作品与外国国民(伯尔尼成员国国民)的实用艺术作品保护不时等的状况.本文期冀通过介绍国内司法实践案例,重点分析总结与“实用性和艺术性不可分的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4.
戏仿是版权保护的重要文艺批评形式.数字时代,对已有版权作品进行再诠释和混搭创作成为文学艺术的主要表达之一,而合理使用是版权法中唯一使这种表达形式合法化的规则通道.美国司法实践表明,戏仿构成合理使用的条件进一步降低;英国也于2014年在修订版权法合理使用制度时增加“戏仿”一条.虽然目前中国在此方面缺乏司法实践,但是西方国家在戏仿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承认戏仿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值得版权保护的基础上,将可得到版权保护的戏仿限定在对原作或其他作品进行批评或评论的范围内,并要求原作作者在作者权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  相似文献   

5.
一七一○年英国颁布的世界第一个版权法——《安娜女王法》,标志着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自此,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相继制定了自己的版权保护法律。版权是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  相似文献   

6.
版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版权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针对版权保护实行的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的"双轨制"。较之刑事司法,行政主体具备更全面的专业知识,行政执法方式的高效便民,可以有效地解决版权领域的特定纠纷。行政裁决作为一种行政执  相似文献   

7.
(一)什么是版权?版权保护的范围包括那些作品? 答:版权就是著作权。版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在图书、期刊或用其他形式发表的著作、译作;剧本、乐谱、舞谱;绘画、书法、照片;地图、设计图、示意图、科学图表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本身。  相似文献   

8.
邦尼 《政府法制》2008,(6):50-51
2004年的圣诞节,美国人萨拉·邦焦尔尼忽然发现,39件圣诞礼物中“中国制造”的有25件。家里的DVD、玩具、台灯……也统统来自中国。她不禁想到:如果没有中国产品,美国人还能否生存下去?于是萨拉决定从2005年元旦起,带领全家尝试一年不买中国产品的日子,从而诞生了《离开“中国制造”的一年》(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下面摘编书中部分章节,让我们看看一个美国普通家庭没有“中国制造”的生活。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包括著作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像摄影作品作为一种特定知识产品也同其它作品一样,享有著作权。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归谁所有 ?被摄影者、肖像权人享有那些权利 ?人像摄影作品之著作权与被摄影者肖像权权益的冲突该如何解决 ?   一、人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摄影者享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人像摄影作品”它是以特定人物肖像权为客体,通…  相似文献   

10.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中,增加了伯尔尼公约所没有的一项内容,这就是TRIPs第9条2款所规定的“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该项规定是从日本最初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建议演化而来的,即“本协议对计算机程序作品的版权保护,不得扩展到用于制造该作品的任何程序语言、规则或者算法。”在1990年7月,该条款修改为:“(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此种保护不得扩展到思想、程序、方式(算法或者系统),”这种方案显然是受美国版权法下列规则的启发,即“对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不得扩展到任何…  相似文献   

11.
一、网络中版权保护的现状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渠道 ,互联网日益成为重要的版权作品的传播渠道 ,据国家网络信息中心截至 1 999年7月的统计 ,我国上网的报纸大约有 2 70多种 ,上网的期刊约有 3 0 0多种 ,1 0 0多家电台、电视台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因此 ,有关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保护问题引起了版权人及相关人员的极大关注。版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励智力创造 ,促进文学、艺术、科学的繁荣。为了达到这一根本目的 ,版权保护制度一直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发展 ,以使版权人得以不断获得新的作品传播方式带来的利益 :印刷术的出现…  相似文献   

12.
蒋涛 《山东审判》2005,21(6):48-49
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否向法院起诉?公民应否享有提起宪法诉讼的诉权?本文从公民应否享有宪法诉权、公民怎样行使宪法诉权以及公民的宪法诉权在中国的现状三个方面对公民的宪法诉权进行浅析。一、公民应当具备宪法诉权(一)公民享有宪法诉权的理论依据第一,就权利与救济的关系来看,享有宪法诉权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内在要求。“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权利与救济密不可分,诉权则是人们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救济的桥梁。“在现代社会,居于权利体系中的实体权利与程序化的救济权利已成为两种彼此相依的实体权利”,①甚至…  相似文献   

13.
版权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通过提高版权保护水平的方式来强化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利,从而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科学、文化和艺术的进步与繁荣。通过对56个国家和地区的版权保护强度与版权贸易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显示版权保护随着版权贸易的增加起初提高然后降低,两者呈倒U型关系,此拐点的人均创意及其相关产业物品进出口贸易额为3056.405美元,版权保护强度为5.384。  相似文献   

14.
在继承案件中,有时遇到这种情况:在被继承人死后,有的继承人由于客观障碍(如被继承人“文革”中财产被查抄尚未发还、遗产分割不及时、继承诉讼的延迟等),未得遗产便已死亡。这种已故继承人(简称,下同)生前是否实际取得了继承权和享有遗产的所有权?他未得的遗产份额能否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对这些问题,目前在审判人员中认识尚不一致。  相似文献   

15.
王明华 《人民司法》2012,(17):30-34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近五年,法律适用问题逐渐呈现。其中,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应如何理解与适用在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殊值研究。实践中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物权法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能否对过去的物权关系进行确认?在没有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况下,能否直接确认不动产受让人享有不动产所  相似文献   

16.
我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有优秀的科学、文化,艺术,又是版权保护的“载体”——纸张和印刷术发源地。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全民族的版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版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国家版权法至今还没有公布。在我们考虑建立版权保护制度的时候,有两个方面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是要认真研究世界名国版权法的特点,比较它们的异同,并考虑其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在比较中找出其内在的规律,吸收其合理的内核为我所用,作为制定我  相似文献   

17.
格劳秀斯在其作品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近代自然法理论.同时,作为第一位现代权利理论家,最早提出了自然财产权理论:他认为原始共有财产权及从中发展出的私有财产权都是每个人所享有的自然权利.而私有财产权的产生则是基于人类明示或默示的普遍同意.并指出私有财产权固有的排他性与综合性特征.而且,格劳秀斯进一步指出,财产权作为每个人享有的一种自然权利,还应包括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每个人享有利用物品的必需权.并且这种必需权作为财产权制度的一个必要限制是不能予以剥夺的.但是,由于未能看到正当地使用物品的自然财产权利并不包括对他人人身的使用,所以,格劳秀斯被引向接受奴隶制度的自然性.因而使自我保存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必需权失去了其主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对于罪行较轻的一般刑事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以后,是否就不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了?不剥夺政治权利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有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否享有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各种权利?如果享有这些权  相似文献   

19.
著作权客体,即著作权法保护的物质对象,是指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权利与义务,是特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它们是基于被创作出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因此,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只能是作品。 一部著作物,能否成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相似文献   

20.
试论在先使用末注册商标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 ,是指时间上早于他人实际使用但自己未予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使用”是指为销售的目的 ,将商标贴附于商品、包装、容器、广告、产品说明书、价格表、服务营业物品及促销展览会之上。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的使用人 ,法律上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保护 ?它能否享有对未注册的商标的专用权或一定程度的专用权 ?正确解决这个问题 ,可对当前社会发生的商标“恶意抢注”、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等提供理论支撑点。传统理论认为 ,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的使用人不能形成民事权利 ,而仅仅是使用人主张其不侵权或撤销注册商标的一种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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