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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魏煜鑫 《法制与社会》2013,(21):281+285
犯罪动机和犯罪的危害结果都影响着定罪量刑的结果,是决定司法判决的重要因素,犯罪动机和犯罪结果在具体的实践中是怎样发挥着作用的,本文试从这两个方面讨论它们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探讨它们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2.
林亚刚  袁雪 《法学评论》2008,26(6):18-21
本文通过许霆案中酌定减轻处罚情节适用问题引发的一些思考,检讨了我国刑法中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法律依据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提出应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修正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存在的法律和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对现行刑法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法律依据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简略探讨了酌定情节减轻适用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量刑反制定罪论高举实质正义的大旗,强调量刑对定罪的反作用。然而认为该理论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批评比比皆是,目前学界主要存在滥用司法权、突破构成要件限制以及违反传统的罪刑关系这三个批评意见。抽象意义上的滥用司法权以及违反传统以罪定刑的观念无法形成有力的批评,但量刑反制定罪不能突破构成要件的限制,在此前提下的量刑对于定罪的反作用正是该理论的合理性所在,这种解释论意义上的量刑反制定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前科在作为定罪条件后不能再作为本次犯罪的量刑情节,否则有违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同时,因行为人的后一行为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不属累犯。口案号一审:(2014)龙刑初字第21号二审:(2014)赣中刑二终字第83号【案情】公诉机关: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蔡常峰。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  相似文献   

5.
刑事审判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是定罪和量刑,定罪准确和量刑适当应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定罪解决的是犯罪性质的问题,定罪准确无疑是体现罪责刑对称以及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重要阶段和基本保证,但只有定罪准确而无量刑适当,则根本无法最终体现罪责刑对称的  相似文献   

6.
杨欣 《天津检察》2010,(2):58-59
刑事司法审判中量刑的轻重不仅直接关系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关系到刑法适用的统一。近年来,刑事审判的量刑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官在量刑方面自由裁量权逐步被规范。200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对人民法院的量刑行为和程序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7.
【裁判要旨】被告人基于变态心理,多次用锐器刺击女性胸部,并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官可以而且应该根据掌握的精神疾病方面的常识,就被告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作出基本的审查判断,从而决定是否接受对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对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可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8.
翟长玺 《河北法学》2002,20(1):100-105
分析刑法典中贪污罪法定刑设置存在的不足 ,并认为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从根本上违反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 ,即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而且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还存在其它一些问题 ,如附加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等设置不当。最后 ,提出与上述问题相应的立法建议 ,如使贪污罪的量刑档次的划分法定化、确定化、均衡化。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刑法中量刑原则的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胡学相 《法学评论》2005,23(1):87-92
我国刑法第 6 1条关于量刑原则的规定存在明显不足 ,一是未能体现量刑的特征 ,二是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作为量刑的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专门性、指导性和一致性。由于罪刑相适应原则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缺陷 ,该原则不能作为量刑原则 ,所以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原则应当是责刑相适应原则和依法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10.
当扭送行为人侵害的法益明显大过其保护的法益,不具备正当防卫等违法阻却事由时,应对扭送人定罪量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案情】公诉机关: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锡文。信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28日18时许,黄锡文发现被害人胡可周潜人其林地偷摘水果,遂与其子黄金华拦截住胡可周,夺回被盗水果。  相似文献   

11.
魏颖  付想兵 《人民司法》2020,(11):39-40
【裁判要旨】自建房房主对租户负有监督、管理义务而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徐春冬。被告人徐春冬于2010年至2017年12月间,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内墙子村146号自建三层楼的20余间房屋对外出租,整栋楼仅有宽0.95米的一个出口。  相似文献   

12.
【裁判要旨】在旧的司法解释实施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行为人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行为,从"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兜底条款慎用原则及刑法谦抑性的要求来分析,不能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后果特别严重,而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按照处刑较轻的司法解释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3.
【裁判要旨】在旧的司法解释实施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行为人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行为,从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兜底条款慎用原则及刑法谦抑性的要求来分析,不能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后果特别严重,而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按照处刑较轻的司法解释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4.
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其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作为现行刑法中最为典型的口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频率越来越高,呈现不断扩张的状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本罪行为要件的开放性及缺乏必要的形式限定。应以同类解释规则严格限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口袋罪的适用,以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  相似文献   

15.
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四条就“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罪处罚,并对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一种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另一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唯一一种带器械抢夺不定为抢劫的情况是:“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这一司法解释在法学界和社会有关方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鸣,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争议。例如发生在今年6月黑龙江首例没有使用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仍按抢劫处罚的案例。  相似文献   

16.
王蒙蒙 《法庭内外》2014,(10):32-33
正紧闭的门窗,嗤嗤响着的液化石油气,刺鼻的味道,张丽燕静静地躺在床上,生命中最后的泪已经在脸颊上淌成小河。心已经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砰"地一声,门被小女儿撞开了,她的呼唤在耳边变得清晰起来,8月如火的阳光也从窗户打了进来,照在她苍白的脸上,丝毫感受不到热度。"你别管我,快走,让我一个人死了吧!"  相似文献   

17.
正案名: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基本案情 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RX312的小型面包车,集中于凌晨3时至7时间,通过反复在G1501沪嘉收费站嘉定城区发卡口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驾车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穿越隔离栏缺口等方式,非正常离开高速公路路网,从而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及逃避正常交卡付费,后又将套取  相似文献   

18.
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传统的三大口袋罪已经成为历史,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彻底解决。目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口袋罪,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1997年刑法修订后,"两高"关于罪名的司法解释就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概括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此产生了我国现行刑法中第一个不确定罪名。此后的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罪名的外延越来越宽,由此形成口袋罪。其中,将"投寄虚假炭疽菌"、"盗窃窨井盖"、"醉驾"三种行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引起广泛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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