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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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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赋予法院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权,既有充分的学理和法律根据,又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现状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案情】原告:平潭县西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平潭县人民政府。2004年9月30日,平潭县委、县政府作出第46号《会议纪要》,决定对平潭县  相似文献   

3.
<正>笔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改进受案范围的立法方式现行行政诉讼法第11条采用肯定的方式列举了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第12条又采用了否定的方式列举了不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列举方式的特点是清晰、明确,但不能穷尽所有事项,因而具有封闭性,由此造成的问题是那些处于肯定和否定范围之外的行为能否进入行政诉讼就成了盲区,从而产生争议。为使受  相似文献   

4.
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路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受案范围过于狭小,已成为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瓶颈.为了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更好地满足现实的需要,应当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体路径包括: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应从"合法"扩展至"合理";行政诉讼应扩展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同时,内部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也应纳入司法救济的范畴.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不科学 ,且受案范围过窄 ;学术界对行政诉讼存在受案范围的原因的阐释不能构成行政诉讼存在受案范围的原因 ,应该说 ,这是行政诉讼制度初创时不完善的产物 ;应当以科学的方式重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6.
柏寒 《法制与社会》2013,(34):132-133
从我国司法实践上看,受案范围过小的问题已经使我国的行政立法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阻碍公民维护自身权利,发展市场经济的因素,如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漏洞,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过窄,所针对的被诉行政行为极其有限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本文认为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在确定受案范围的方式上,应当在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内容进行规定,通过排除法能够更加明确的受案范围;其次,由于我国当前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是关系到公民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合法权利的内容,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应当将这一范围扩展到适用涉及各类合法权益的行政案件;最后,改变当前立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只适用于部分外部具体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将一部分内部和抽象的行政行为纳入其中,比如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公务员考试的录用、处分等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7.
在行政诉讼中确立调解原则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主动性,也可以减轻法院不必要的诉讼负担,符合我国中华民族的诉讼传统,能最根本的解决纠纷,案结事了.随着对行政权力性质认识的深入以及对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在行政诉讼中设立调解原则已经势不可挡,虽然现在行政诉讼调解还未得到正式立法上的支撑,但已经以“和解撤诉”、“协调和解”等形式昭示天下,并且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工作成果.  相似文献   

8.
合理地界定行政诉讼范围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价值。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目前的研究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分析,往往是从主观公权利的救济角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有必要从客观法维护模式下论证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当性。在客观法秩序维护模式下内部行政行为、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都应当有条件地逐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是我国行政诉讼理论中较为薄弱的一环。自1982年创建行政诉讼制度以来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几经调整 ,在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态势。但是 ,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体例、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行政诉讼的权利保护范围、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等四个方面依然存有缺陷 ,致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受到了诸多不适当的限制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均显不足。因此 ,必须针对上述四个方面的缺陷 ,适度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0.
无漏洞之权利保护,就是有权利必有救济之法理,人民诉请法院救济之法理为诉讼权保障之核心内容,不容剥夺。〔1〕行政诉讼的"无漏洞"救济缘于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4项规定了保障人人均有对抗公权力不法侵害之权利保护机制,被联邦宪法法院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玲 《行政与法》2005,(7):92-95
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过于狭窄,限制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使对行政主体的司法审查在很大范围上受到了限制。正确界定行政诉讼的范围,应当从行政诉讼目的出发,从我国立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入手,提出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除某些特殊权利)、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准行政行为、侵犯公益性质行政行为等的可诉性等问题加以重点研究,以期在今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立法时,更加合理科学地界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限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权限,也即哪种行政争议该由人民法院管,哪种不该由人民法院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仅关系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也关系到公民权益的保障问题,因而,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调整好行政权、司法权以及诉权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李桂英 《河北法学》2003,21(6):152-157
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行政诉讼类型,而实践中存在的诉讼类型具有明显的缺陷。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在立法上应设立六种行政诉讼类型,并运用拓展原告起诉资格的方法解决社会公益诉讼问题,运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法解决民事、行政交叉案件。  相似文献   

14.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再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卢倩 《行政与法》2002,(10):60-63
文章概述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特点和发展,着重从理论上探讨了影响受案范围设定的三个重要因素:公民权和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权运行的政治行政监控机制以及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并对当前受案范围提出了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5.
作为行政诉讼专有内容,受案范围决定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间的权限划分,是行诉中最为关注、争议颇多的问题之一。随着社会发展,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凸显了受案范围狭窄的缺陷,可以从四个不同角度入手,解决公共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行政内部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从而大大扩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6.
姚建军 《人民司法》2011,(12):50-54
【裁判要旨】公务员录用行为符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要件,属于司法审查的范畴,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招录机关有权对报考公务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审;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针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高考设定的每个学校专业分类。该专业目录不能作为相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类型化: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新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辑提示:《行政诉讼法》制定实施20年来,已经成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其许多内容亟待改进。本期约请了最高法院、高级法院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试点经验,梳理行政诉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革的方向,并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实证借鉴。  相似文献   

18.
韩光 《行政法制》2004,(3):35-37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里使用的概念是“合法权益”,但是11条又规定“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实上第11条是对第2条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的能直接发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有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等。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处理的行为;三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只能一次性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第三人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问题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基本问题 ,长期以来实务界与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许多争议 ,但的确它又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对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及特征 ,目前学术界已基本不存异议 ,但其他诸如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种类、与原、被告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行政主体能否作为第三人等问题的认识尚未达成共识。本文拟就目前有争议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诸多问题发表粗浅意见 ,以就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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