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论航次租船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英国普通法,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具有三项默示保证(ImpliedUndertaking):(一)提供适航船舶(toprovideaseawor-rhyshp);(二)不得不合理绕航(thatsheshallproceedwithoutunjustifiabledeviation);(三)合理速遣(thatsheshallproceedwithreasonabledespatch)  相似文献   

2.
阐释海上留置权的法律渊源,肯定海商法中约定留置权的有效性.鉴于当前航次租船合同下行使约定留置权各方面的问题,探讨了程租下行使留置权的两个依据,比较常用的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的两个文本中的留置权条款,提出有效行使留置权需要注意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再审的"桐城"轮案的判决引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实际承运人责任制度能否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思考,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对实际承运人制度应当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合理性和妥当性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认为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属法定责任,并不受到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未做要求但出现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对出租人责任的规定不能直接约束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的适用范围和责任范围应当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时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4.
航次租船合同下出租人的合理速遣义务是指合理速遣地开始和完成约定的预备航次和受载航次。合理速遣义务与预计到达时间条款相结合会产生绝对的及时开航义务。英国法下,合理速遣义务是一项默示保证。而在中国《海商法》下并没有将合理速遣作为出租人的法定义务,从而导致对迟延交付的定义缺陷。我国《海商法》应该引入合理速遣义务,并规定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交货时间时,承运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交付,否则构成迟延交付。  相似文献   

5.
定期租船合同中的最后航次指示与还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周知,在定期租船中当事人难以预先确知最后航次将于何时结束,承租人将于何时还船;但在法律上,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承租人承担在租期届满之前还船的义务。对此法院采取一种折衷的办法:如租约中仅约定租船期间而无宽限(marginortolerance),则法院在该期间外将默许一段  相似文献   

6.
在航次租船合同中,承租人单方解除航次租船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履行后本可获得的收益,减去出租人占用本应履行原航次租船合同的时间履行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所获得的收益之间的差额。  相似文献   

7.
对于航次租船合同而言,确定一条船舶是否为到达船舶,将直接决定该合同能否履行以及装卸时间何时起算的问题。因此,定明判断到达船舶的标准,划清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责任,对航运实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考虑,笔者欲就题述问题进行一初步探讨。针对不同的合同条款及出于不同的商业目的,到达船舶的概念是有所区别的。在确定标准的问题上,应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8.
一、引言众所周知,国际间海上货物运输,除杂货船运送货物依赖公约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外,租船运输主要是根据契约自主原则,由合同双方自行商议订立。因此在订立租船合同时,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及解释对船东和租家正确履行合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标准合同格式如金康、纽约土产等都订有一系列较为常见的合同条款,这里我想着重阐述航次租船合同中解约条款的运用。  相似文献   

9.
本文就航次租船合同的适用法律 ,合同订立形式 ,适航 ,绕航 ,运费支付 ,合同解除等问题做了浅析 ,并对《海商法》中某些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一宗航次租船合同租金及其他费用追偿纠纷案的评析,探讨了目前涉外海事案件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送达难问题、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  相似文献   

11.
【裁判摘要】 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租船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应当按照航次租船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在航次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租船合同究竟应当具有租赁合同的属性,还是应当具有运输合同的属性?这是海商法理论一直没有明确的问题.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理论中的观点及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论证,提出对租船合同的模糊认识是导致租船合同属性不明确的根本原因,并得出相应结论.  相似文献   

13.
14.
最后航次有关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海商法》(本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借鉴“波尔的姆”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对定期租船运输中的最后航次问题作了如下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航运事业蓬勃发展,经营国内航运业务的船务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在全国沿海地区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这些船务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多数没有自己的船舶,他们主要从事租船运输业务而积极参与航运市场的竞争。他们进行租船运输的方式一般是:与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定期承租人(以下简称船东)签  相似文献   

16.
使用说明  为规范航次租船合同确认书 (Fixture Note) ,中国国际商会制订了《航次租船合同确认书 (2 0 0 0年标准格式 )》,供航次租船合同当事人选择使用。为方便当事人使用该标准格式 ,现作如下说明 :一、确认书采用中英文两种文种 ,当事人采用中文文种的 ,需在中文文种落款  相似文献   

17.
一承租人没有按照定期租船合同中的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是否有权将船撤回、解除合同、索赔损失,这是在船舶期租活动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我国《海商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相似文献   

18.
海商法中货物留置权条款以及航次租船合同格式下的留置权条款在适用中容易出现问题。海商法中的条款来源于普通法,而大多数国内学者更喜欢用大陆法系的概念来解释海商法使得中国海商法的该条规定有失其原意,合同中的留置权条款在现实中也容易出问题。本文从货物留置权条款的起源出发,探寻了该制度的原意,并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对货物留置权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9.
20.
一、程租租船合同 1.滞期费和速遗费的争议案例(1)在中国港口,船舶是否必须在通过联检后才能算是准备就绪的问题,仲裁庭认为,在租船合同的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适用中国港口习惯。在中国港口,通过联检是一切外籍船舶进入中国港口的必要条件,船舶不通过联检便不具备装卸货条件,因此租方有权在船舶通过联检后接受卸货准备就绪通知书,除非船方能够证明由于租方的责任造成联检的延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