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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条例》分为7章70条,主要对业主及业主大会的权利义务、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以及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必将极大地改善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冤家”关系,同时,对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也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刘兴桂  刘文清 《法商研究》2004,21(3):101-108
物业服务合同即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前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 ,后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或业主团体。我国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或业主团体  相似文献   

3.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并且自小区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公司之日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就自动终止。在实践中,相比较《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往往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较重的义务。  相似文献   

4.
针对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权益问题的现状,分析物业权益相关法律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完善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的法律调整思路,谨供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相关行政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随之产生。其中,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和物业服务公司挪用业主共有收益的纠纷较为常见。本文通过界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认为纠纷产生主要原因在于业主自治团体的缺位所导致的业主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应当通过确立业主自治团体的法律地位来理顺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相似文献   

6.
一、业主与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即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建立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义务依约进行物业管理,要求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有权对于违反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加以纠正,以维护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当业主不按照整改要求纠正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时,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二、对于与业主所购房屋毗邻庭院绿地的权属问题,不能仅仅依据房地产开发商的售楼人员曾向业主口头承诺“买一楼房屋送花园”,以及该庭院绿地实际为业主占有、使用的事实,即认定业主对该庭院绿地享有独占使用权。该庭院绿地作为不动产,其使用权的归属必须根据房屋买卖双方正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及物权登记情况加以确定。 三、业主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规定,基于个人利益擅自破坏、改造与其房屋毗邻的庭院绿地。即使业主对于该庭院绿地具有独占使用权,如果该庭院绿地属于小区绿地的组成部分,业主在使用该庭院绿地时亦应遵守业主公约、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小区绿地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破坏该庭院绿地,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物业服务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陈文 《现代法学》2004,26(2):158-161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 ,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现有合同种类难以涵盖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 ,应当被视为一种新的合同类型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 ;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约定 ,业主不能任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不能无限制扩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我国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时小区车位、车库归属作了规定。笔者对该条规定的何理解和适用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物业管理方面所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据有关调查统计,物业管理纠纷正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意率占被调查者的30%以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大多因物业管理费而引起,在一些城市,物业管理收费成了新的投诉热点,有的甚至占到价格投诉的30%以上。业主往往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超标准收费、造成业主意外损失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帐目不清等理由拖欠或拒付物业管理费,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决心炒掉不顺心的“管家”,打算另请高明。面对业主们的指…  相似文献   

10.
规范物业管理,做到有法可依照章力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市场机制日趋完善,物业管理作为现代住宅后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业主向开发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往日不可预知的问题.在不同规模社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其利弊已逐渐显露.物业管理是关系到居民长久生活的重要因素.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时对保障业主充分行使物业管理自治权,合理规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 物业管理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很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其构成要素是:1.主体。包括业主(物业的所有权人)和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及代表他们行使权利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2.客体。即物业和物业管理使用行为。3.内容。即物业管理合同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12.
物权原理与物业管理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物业管理制度的法理依据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基于物业管理的性质是两个以上的业主共同对区分所有物的管理,物业管理制度调整的对象,不应限于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活动.基于物业管理为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依据只能是业主间的共有关系.基于区分所有关系,业主团体为物业管理的主体;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权力机关;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关.业主大会表决权的发生,既取决于业主人头因素,又取决于物业面积因素,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基于物的性质,以及房地相连的属性,房屋底下停车库除当事人有明确约定外,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的车库,可以约定一人专用.  相似文献   

13.
物业管理是一个朝阳产业,近几年来物业管理行业更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相对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起步较晚且立法滞后,导致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物业相对人——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这一现状给蓬勃发展中的物业行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笔者拟从认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现状,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物业相对人法律意识的角度提出几点措施。  相似文献   

14.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利归属问题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2007年我国正式颁布的《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首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这一规定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形以及业主优先权适用的原则和范围欠缺考虑。因此有必要就小区车位车库法律归属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物业小区是一个地缘共同体。物业小区采取业主自治的方式管理小区事务,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组织的干涉,但有的业主委员会出于某种目的,滥用业主自治权利,欲摆脱任何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造成物业小区管理混乱。此时,有关公权力机关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法规的授权及时介入指导,理顺物业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区分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赋予物业企业代位诉讼权利、保障业主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决业主欠费难题等方面,有诸多亮点,是依据《物权法》及法理,结合中国物业服务实践所做出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定,为处理实务中的大量纠纷提供了准绳,对业主  相似文献   

17.
案情及审理厦门艺发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艺发公司)系厦门银丰工业大厦四楼厂房的使用人。1999年9月1日厦门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象屿物业公司)与厦门丰盛集团公司签订《银丰工业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下称《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第6条约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向业主和各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代缴水电费……”第8条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及停止相应服务等措施。”  相似文献   

18.
陈洁 《法制与社会》2011,(20):205-206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纠纷问题难免存在,而这些纠纷问题能否得到妥善地解决,不仅关系着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小区秩序的稳定,而且关系到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本文着重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纠纷问题及其成因,然后结合贯彻落实《物权法》的时代背景,从民法学角度提出了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纠纷问题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9.
或许是立法与认知上的原因,现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物业管理的实际受益者及最终费用承担者是业主,由此,业主才是整个物业管理关系的主导力量。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提供一种服务,这种服务理应体现在对物业的具体完善的运作之中。本文结合一些实例加以分析,冀能对物业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0.
备受外界关注的著名歌唱家朱明瑛物业官司又有了最新进展。继2006年5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做出“朱明瑛向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国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2万余元,但不需要缴纳1200余元的滞纳金”的判决后,6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透露,该法院近日受理了朱明瑛等5名业主起诉被告北京市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建国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这次,朱明瑛请求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与建国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有关人士认为,虽然当终审判决后朱明瑛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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