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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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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再完善。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口供补强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补强证据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增强或担保口供证明力,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口供补强规则属于证据规则之一,其既能有效的防止偏重口供,又能弥补口供的证明力不足,排斥虚假的口供。口供补强规则有三个主要特征:对口供证明力的限制,而不是限制口供的证据能力;仅适用于口供,而不适用于其他证据形式;约束控诉方和审判方,而不涉及被告人。口供补强规则由口供补强证据的对象、范围和证明标准三方面构成。根据口供补强规则,被告人的口供不得成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必须经由其他证据对口供进行补强后,法官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多发生在封闭性、秘密性较强的侦查程序中,因而往往难以证明和查实。如果不明确非法口供的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最终将导致排除规则形同虚设。因而,解决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中的证明问题,已是落实非法口供排除规则、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西方许多国家早已建立 ,其内容一般包括对非法获得的口供的绝对排除和对实物证据的排除。适应刑事诉讼民主、文明的潮流 ,在控制犯罪的同时 ,充分保障涉讼公民的人权 ,我国应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包括非法口供的一律排除和非法物证的原则排除。  相似文献   

6.
非法口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侦查机关还在习惯性地依赖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在审判阶段不能得到有效排除,成为我国法治化的一大障碍。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应当确立明确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保障非法口供排除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由历史上的“证据之王”生成的“无供不录案”证据规则到口供未经补强不得定案的证据法则 ,出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反叛 ;随着诉讼程序正当化和人权保障的深入 ,补强证据法则也由强化自由心证的实质规则转化为自由心证的例外形式规则 ,实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超越式革命。口供补强证据在设定证明案件事实并增强或担保口供证据的基础上 ,应当构建口供补强证据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完善口供补强证据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8.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多部门联合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死刑案件中口供和其他法定证据形式以及全案证据审查与判断的一些规则,与之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相比,有着明显的进步,但与英美等证据制度发达的国家相比,仍有着相当的差距。即便从证据学的原理和司法实践的需求出发,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死刑案件中,尤其应当科学地审查与认定口供。口供的采纳规则包括关联性规则、合法性规则、传闻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同案犯口供的采纳规则以及内容不一致口供的采纳规则。口供的采信规则包括口供内容的实质性规则、口供的印证规则、审查口供动机规则、口供补强规则、无口供定案规则以及同步录音录像规则。  相似文献   

9.
证据制度史中口供地位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在证据制度史中地位的变迁是与生产力发展、社会制度的变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司法制度的变革紧密相关的。在推行神示证据制度的奴隶制社会,口供开始登上司法舞台;封建社会确立了法定证据制度,口供被冠以“证据之王”;资产阶级确立了自由心证制度,口供在证据制度中的核心地位被以物证、书证等“科学证据”取代。我国应建立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制度: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建立全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排除传闻证据的规则;证明标准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事实标准改为法律事实的“排他性”标准。  相似文献   

10.
口供作为八种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对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的内容,它在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都产生了巨大反响。但是,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口供排除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对非法口供的界定不够明确,没有规定重复自白的排除问题,对非法口供排除的程序规定也有待完善。本着保障人权、准确惩罚犯罪、维护司法纯洁和司法权威以及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的目标,立足于我国的实际,笔者尝试为完善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进行探讨,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发挥着直接证据的诉讼功能。建立口供补强证据规则非常必要和迫切。《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充其量只是具有证据补强意义的制度设计,而不是补强证据规则本身。我国应加强对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基本问题的研究,同时借鉴美日等国有关补强证据规定,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2.
2017年新出台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司法解释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发展了我国现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解释细化了“非法取证行为”的内涵,初步确立了重复性供述的排除规则,完善了程序性辩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院在审判前和审判阶段排除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受司法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体的排除对象上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难题;而在程序上,律师在程序性辩护中仍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审判前排除程序的参与不足以及审判阶段排除程序的形式化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应当从根本上增强法院审判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面临困境,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始终未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目的:不得以侵害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为手段取证。以此为中心判断派生证据的先天瑕疵是否为实质性瑕疵,再进行利益衡量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构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心“阶层式”证据审查制度,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起到推进作用。非法言词证据的派生证据应绝对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派生证据采取绝对排除与相对排除并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刑讯逼供是一种为现代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审讯方式,它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危害司法制度及民主法治建设。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却屡禁不止,成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一大毒瘤和痼疾。刑讯逼供是特定角色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体现,口供对案件的重要作用等均是刑讯逼供久禁不绝的根源。我国应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明确无罪推定原则,通过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对刑讯逼供案件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等途径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15.
从规范、实证的角度予以观察,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所指的非法证据仅指违反法定程序或方式而取得的证据,即”非法取得证据”。对该种证据我国法律规范中采取原则排除加例外、严格排除和相对排除相结合的模式。从法律体系的规范层面来看,我国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未形成多层次的证据法律体系,在基本法律这一效力层面有待进一步突破。该规则在行政案件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还远远不足,有待司法人员更深入、更大胆、更多地将其运用到具体的个案中。  相似文献   

1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司法基础就是惩戒作用,惩戒作用包括特殊惩戒和一般惩戒。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惩戒作用美国学者褒贬不一,并且纷纷拿出各自的理由进行论证,Pepperdine study就是论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惩戒作用的实证研究之一。本文阐述和评析了该研究的设计、结果的得出、结论的分析等,这些为我国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前车之鉴。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的处理尚属立法空白,虽然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确定了非法口供和非法言辞证据排除规则,但该解释却存在缺乏操作性等缺陷,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规制作用.因此,通过对司法解释的第61条进行解读,结合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非法取证现象,借鉴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在我国立法中确立成熟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犹为必要.  相似文献   

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误区与规则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忽视了诉讼结构加工信息的特有功能 ,证据具有的自在性、必然发现性以及公用性使得非法方法不能作为断送证据“前途”的合理理由 ,考虑到公民无权把隐私权和沉默权作为隐藏犯罪证据的手段 ,建议引入非法与合法事后证明规则以及收集证据人员的取证风险选择权  相似文献   

19.
The function and value of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lie not only in the prevention of mistrial, but also in the manifestation of procedural justice, the regulation of judicial conduct and the emphasis on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rule of strict exclusion of illegal evidence” has made a positive response to the practical problems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Many provisions in this rule are much more strict than before, such as further defining the scope of illegal oral evidence, clarifying the method of excluding the repeated confessions, emphasizing the timeliness of exclusion of illegal evidence and the synchronization of supervision of investigation, attaching the importance of colle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process evidence, and exerting the review of the legitimacy of evidence in pre-trial conference. Afte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rule of strict exclusion of illegal evidence”, we should continue to focu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ensuring its function of post-punishment and illegal prevention.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存在着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那么如何协调其中各个环节的制约和配合就成了排除非法证据、做出公正合理审判、提高司法效率的重中之重。本文欲在司法公正的视野下,以控辩双方对于证据的合法性产生争议时能否推行非法证据排除的当庭裁决制度为切入点,探寻该设想在我国现行法律价值观和职权主义诉讼架构下推行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其在司法实践当中实施的现实障碍,并运用比较法的研究视角,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出可行的制度建设和构想,以求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设计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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