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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贪官外逃后的法律对策看引渡制度的最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抓回外逃贪官、追回转移到国外的国有资产的方式呈多样化态势发展,从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引渡制度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死刑不引渡”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受到限制。引渡的替代措施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注重抓回外逃贪官的同时,重视国有资产的追回。 相似文献
2.
许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1):54-58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对各国之间的司法合作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作为打击跨国犯罪的利器,引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被判刑人移管制度作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一个崭新而重要的合作领域,也在我国呈现出形式上从无到有、规模上从小到大的发展势头。引渡被判刑人回本国服刑与移管被判刑人去他国服刑,对象上存在交叉,易被混淆,有必要进行比较分析,厘清两种制度的异同,确保在国际司法协助中能对二者正确、灵活运用,达到打击跨国犯罪、实现惩罚目的的最优效果。 相似文献
3.
张丽娟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3):57-5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突破了传统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规则,弱化了双重犯罪原则,明确了腐败犯罪不应当视为政治犯罪。坚持条约前置主义与“死刑犯不引渡”是影响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引渡条约的主要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4.
关于暴力恐怖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牧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0,(1):16-20
在西方犯罪学理论和有关的国际文献中,一般把针对国家或社会的暴力恐怖活动统称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使用暴力的动机和目的是政治性的,目标是反对国家和社会.所以这种犯罪从理论上被列入政治犯罪的范畴.当把恐怖活动放到具体国家的法律范围之内考察时,一切恐怖活动都属于该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活动对任何一个受侵害的政府和社会来说,实际上就是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正因为这种犯罪从理论上看是政治犯罪,又由于它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大,所以在实践中却不能按政治犯罪对待,有关国际公约明确地把这种罪行列入可引渡罪,不作为政治犯罪,如不引渡,则必须起诉,反映了国际社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决心和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5.
王虎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85-88
当前 ,国际恐怖活动遍及全球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急剧增加 ,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与安全。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它是指故意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实施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公约确立了对本罪的普遍管辖权并强调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1 987年6月 2 3日 ,我国加入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 986年 9月5日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外交人员和使馆馆舍作了保护性规定。 1 990年1 0月 30日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外国驻中国的领馆和领馆官员作了保护性规定。 1 997年 ,我国修订的刑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但是 ,增设了关于恐怖活动的犯罪 ,其规定的客观要件概括了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
6.
陶琳琳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31(5)
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正式启动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引渡听证中孟晚舟的律师团队提出辩护意见,指出逮捕孟晚舟违反了双重犯罪原则。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是该罪行可以被引渡的前提条件,加拿大《引渡法》与《加美引渡条约》均对此原则有明确规定。美国以欺诈类罪名指控孟晚舟,而被指控的行为本质上是孟晚舟违反了美国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和对伊朗的金融制裁条例。加拿大的《特别经济措施法》没有针对伊朗的制裁,且不承认长臂管辖和第三方制裁,因此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不构成犯罪,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相似文献
7.
张丽娟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27-13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国际社会控制腐败犯罪最重要的国际刑法公约。该公约在国际层面明确了腐败犯罪的定罪范围,扩大了腐败犯罪的主体,发展了国际刑法中犯罪构成理论,首创了腐败资产必须返回机制,突破了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拓展了国际刑事合作领域。 相似文献
8.
引渡是国家间在制裁国内犯罪中进行刑事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也是现代国际社会在制裁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中普遍接受的一种刑事合作形式[1] (P32 5) ,它是指一国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将当时在其境内而被该外国指控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已被判刑的人移交给该外国以便起诉或者执行刑罚的诉讼协助活动。有的学者将引渡定义为一种法律手续,认为它是指基于条约、互惠、礼让或者国内法,一国将被指控或判定犯有违反请求国法律或违反国际刑法的犯罪的人移交给另一国(包括国际组织) ,以便使该人就请求书中指明的犯罪行为在请求国受到审判或者惩… 相似文献
9.
商浩文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1):49-52
我国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传统措施是引渡,而引渡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当下中国,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立即废止尚不现实,因而死刑问题必将是我国境外追逃中面对的重大问题。我国立法中对死刑不引渡原则并没有直接规定,但是基于国际合作之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依据引渡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承诺对被请求引渡的腐败分子不判处死刑来变通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当引渡不能顺利实现时,我们也可以灵活选择适用引渡替代措施,以便于追逃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0.
张谈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6):40-42
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在引渡制度会被经常运用到。它在维护被请求国政治中立地位、保证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顺利进行,保障政治犯罪被请求引渡人的人权方面发挥突出作用。但是由于政治犯罪的概念很难界定、各国的认定权分配模式迥异、在操作中容易滥用等困境也现实存在。因此我们应该分别做出明确政治犯罪的界定标准、赋予司法机关更大职权、限制政治犯罪的适用这三方面的正确引导。 相似文献
11.
翟中东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6)
直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属地原则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基本原则,它对在主权领域内犯罪的本国人和外国人同样适用。如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刑事司法问题、引渡问题及属地管辖冲突问题等。 相似文献
12.
政治犯罪例外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重要原则,对政治犯罪的认定存在双重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原叛逃罪中“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这一条件,一方面,在国内司法实践上,并不意味着在对叛逃罪的判定上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面将给我国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尤其是对外逃贪官的引渡合作上,带来很大的障碍,此次对叛逃罪的修改,弊大于利. 相似文献
13.
夏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41-45
14.
随着全球化趋势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拓展,大批外国人不断涌入我国,同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数和犯罪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日益成为影响我国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引渡作为国际警务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联合打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引渡制度程序中,向外引渡容易成为被人忽视的领域。一国向外引渡的理论与实践的水平更能体现一国的法制水平和执法效率,也关系到一国的国际执法水平和国际法制形象。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全球化趋势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拓展,大批外国人不断涌入我国,同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数和犯罪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日益成为影响我国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引渡作为国际警务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联合打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引渡制度程序中,向外引渡容易成为被人忽视的领域.一国向外引渡的理论与实践的水平更能体现一国的法制水平和执法效率,也关系到一国的国际执法水平和国际法制形象. 相似文献
16.
张淑平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6):12-18
"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国际引渡的重要原则,但由于"政治犯罪"概念本身难以界定等原因,导致该原则的适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今国际司法协助中,政治犯罪不引渡不断受到限制,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例外",甚至已经有取消的理论主张和实践。在海峡两岸的区际刑事司法互助中,具体而言就是在逃犯移交---"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的遣返中,同样面临着是否适用"政治犯罪不移交"的问题。作为区际刑事司法互助,海峡两岸应当摒弃政治犯罪不移交原则。 相似文献
17.
商浩文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26(6):107-112
有效防治恐怖活动犯罪离不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出于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目的,国际社会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排除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打击恐怖活动犯罪还需在联合侦查、情报交流与信息合作、案件文书送达等方面开展司法协助。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有必要建立刑事诉讼移转管辖的司法合作制度,以便于各国之间加强反恐合作,更加有效地打击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18.
程序法视角下的境外赌博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豹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46-49
我国刑法对境外赌博犯罪具有空间管辖效力。由于牵涉到国家主权、地方经济利益以及高科技作案手段的存在,境外赌博犯罪的证据收集工作难度较大。查处这类案件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引渡问题、“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问题和庭审中的证据展示和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在全球化背景下,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等跨国犯罪已经严重地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国家间的引渡合作仍然是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具有地缘政治经济利益的区域国家间开展区域多边引渡合作是打击本地区严重跨国犯罪的必经之路。中南亚国家出于地区利益的需要.进行多边引渡合作打击严重危害本地区的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趋势.具备相应的法律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20.
林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46-48
二战后,由于国际人权保护观念的高涨,“死刑不引渡”原则作为死刑废止论的一个表征和限制引渡的“安全阀”之一,而引人注目.当引渡“遭遇”死刑,当死刑关涉人权,当三者聚合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时,在保留死刑和废除死刑的国家间,造成了一些互不谅解的情况.其实,就目前世界发展状况而言,生存权仍是一种相对权,保留死刑和保障人权并不矛盾,各国应抱着求同存异的态度,协商解决矛盾,实现生存权和公共秩序保护之间的均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