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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来信一九三六年徐某去世,留下十几幢房屋及其他资金、财物等遗产。一九四五年徐某的三子一女自行协商分割遗产,当时未立分家契约,原有房屋契约上的姓名亦未更改一九五八年私房改造时,兄妹四人各自分别对自己所属的房产填写了“私改登记表”,国家以填表的数字分别进行改造,发给“房息卡”。兄妹四人对祖遗财产的分割从未有过争执。但徐家兄妹四人去世后,徐三的后妻于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以老房契上的姓名没有更改为由,提出重新分割祖遗房产的要求。请问,这在法律上是否给予支持?对于四十年前的分割遗产事实,现在是否  相似文献   

2.
兰涛 《法律与监督》2008,(12):37-39
由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多达33人的“渝东南涉黑第一案”,经市第四中级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后,判决书于2008年11月21日送到了罪犯手中——  相似文献   

3.
探望权执行的法律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因探望权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依照上述规定,法院首先必须主持调解,促使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才能依法作出判决。无论是调解或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都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视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对探望权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对如何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4.
在审理二审离婚案件中,有时遇到被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不服上诉后,经二审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准予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又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对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采取有两种做法:即:依法判决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终审判决;或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时建议改判离婚。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做法都有缺点,不宜采用。前一做法明显剥夺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判决的上诉权。因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自然就不会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当事人  相似文献   

5.
1994年3月,江某将创作的一部题为《江城之鹰》的中篇小说寄往《奇现》杂志社。同年4月,江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杨某于同年9月改嫁他人。1994年11月,《江城之鹰脏《奇观》杂志1994年第11期和第12期进我刊登。同年12月,《奇观陆志社寄给江某稿酬3200元,江某之父将稿酬领回。杨某知悉后,遂找江某之父要求分割该稿酬,遭拒绝后诉诸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对该笔稿酬如何处理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该稿酬属江某的遗产,杨某享有继承权,应依法进行分割。理由是:江某是《江城之鹰》的著作权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经创作…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自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后,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法院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我们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存在探望权,无论当事人是否诉请行使,法院都应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具体判决。另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在诉讼中诉请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时,法院才有必要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判决。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黄长兴黄长兴同志:人民法院受理及审理民事案件,一直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提出诉…  相似文献   

7.
张某夫妇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并各有一子女。 1987年,张某之妻及其子分别因心脏病和车祸相继死亡 (遗产均已分割 )。张某随儿媳及孙子一起生活,张某的女儿、女婿及外甥女有时来家探望。 1998年秋,张某的女儿因病死亡,在其留下的 9000元遗产尚未分割时,张某死亡。张某留下六间房屋,为了继承该房屋,张某的女婿、外甥女及张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张某的孙子和外甥女各得三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六间房子应先由张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三间,然后,转由儿媳、孙子及女婿、外甥女各继承一间半…  相似文献   

8.
董震  石晓芹 《检察风云》2013,(19):60-61
夫妻自离婚后,他们之间的一切法律关系就不复存在。江苏省宜兴市的一位男士却匪夷所思地向法院请求继承前妻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的前夫可以继承前妻的遗产吗?2013年7月13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前夫对前妻在离婚后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据此分得适当遗产。据悉,这是法院判决离异丈夫继承前妻遗产第一案。  相似文献   

9.
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现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这是赔偿法唯一规定共同赔偿的情况。根据赔偿法第十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一审法院和批捕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一审法院或批捕机关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以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那么如何划分一审法院和批捕机关的责任范围呢?赔偿法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对此,笔者建议在立法或法律解释上作出如下规定:检察机关负责赔偿检察机关批捕到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期间受害人被错…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第二条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原告于某原为甲公司员工,甲公司为合伙企业,有三名合伙人。原告于某离开甲公司后于2004年10月起诉至某法院,诉求法院判决甲公司及合伙人给付拖欠其效益工资15.6万元及利息:甲公司合伙人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05年3月该法院作出一审裁定认为.原告以本案相同的事实理由,曾于2004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相似文献   

12.
河北农民陈国清等4人在因涉嫌抢劫杀人被羁押了10年多之后,于3月26日被河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一改过去“事实不清”的判决理由,认定陈国清等人在1994年七八月间抢劫杀害两名出租车司机,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改判陈死缓。  相似文献   

13.
江中帆 《检察风云》2006,(22):52-53
两份遗嘱内容截然相反,兄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那么,究竟哪份遗嘱有效——母亲病亡后给一对儿女留下了一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可是,兄妹两人却分别握有内容截然相反的遗嘱各一份,由此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大战,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究竟哪份遗嘱有效呢?2006年8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真假遗嘱案作出了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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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我借给王某两万元钱 ,后王某由于生意赔本不能按时归还 ,为此我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 ,王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 ,我及时到法院申请执行 ,但法院还未及执行 ,王某就因病去世。我现在该怎样来解决这个难题 ?读者 :韩某复 信我国民诉法第 2 1 3条规定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后 ,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第 2 74条中规定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 ,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 ,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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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1991年至1993年三年间,威海全市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5件5人,而1994、1995年两年就受理此类案件14件14人。一、基本特点1、罪犯身份多为农民。14件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1名被告人中,有8人是农民,占  相似文献   

16.
樵夫  鹿鸣 《当代审判》2003,(2):42-43
子女离婚后,隔代亲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否可以探视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然而,江西省南丰县某电信部门的退休职工艾春文却因探望孙子而惹上了官司。他被前儿媳彭华珍以“侵犯监护权”为由告上了法庭。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了“未经许可艾春文不得擅自探视孙子”的判决。  相似文献   

17.
一、案情与判决1995年某市一法院审理了一起致死性医疗纠纷案件,案件本身不属于疑难案件,但判决却令人深思。1994年患者丁某住院第四天死亡。该市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与头孢拉啶药物所致"严重即刻性过敏反应"有关,属医疗意外,鉴定结论为"不属医疗事故"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遂以"医院方未对死者及时抢救,延误了抢救时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医院方承担经济赔偿四万余元。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某市医疗技术鉴定结论,医院方对患者死亡之事件的发生主观上并无过错,然而客观上因患者死亡给原告带来了一定损失,合计达三千余元。该笔损失可依据公平责任的承担原则,由原、被告双方分担民事责任。该法院遂依据《民法通则》第132条之规定,判决医院方承担原告的经济  相似文献   

18.
转继承只是继承权利的转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有这样一件继承案件:被继承人杨某夫妇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杨强已婚并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儿,二儿子杨军一直未婚。一九八四年十月和十二月,杨某夫妇先后因病去世,遗下银行存款八万元。一九八五年一月,大儿子杨强也因车祸不幸去世。由于杨强的妻子陈娟及女儿杨兰同杨军在如何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八万元存款的问题上意见不一,(?)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判决:八万元遗款由杨军继承四万元;应由杨强继承的四万元系杨强与妻陈娟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行政处罚的变更权●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戴勇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行政判决形式基本上有四种:一是维持;二是撤销;三是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四是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变更,这种特殊情况就是“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0.
甲某生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某在1994年因车祸而死亡,留下9000元现金和10张100元的定期有奖储蓄券。乙和丙为争夺遗产发生纠纷诉之法院。法院将5000元现金判归乙所有,将4000元现金及10张100元的定期有奖储蓄券归丙所有。乙、丙当时对判决均未提出异议。1995年1月,银行摇奖,这10张有奖储蓄券中的一张中头奖,得奖金3000元,一张中三等奖,得奖金1000元。乙知道后,认为有奖储蓄券是父亲留下的遗产,因此中奖而得的4000无应作为遗产进行重新分配,应分给自己2000元。丙则认为有奖储蓄券是法院判归他所有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此中奖而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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