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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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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巩寿兵 《前沿》2014,(13):88-89
中国物权法定原则处境尴尬,一方面表现在物权法文本中存在的诸多缺口,另一方面则是在实践中屡屡被突破和无视。造成这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物权法在还不具备一套成熟、完备的高质量的物权体系的背景下,就过早地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因而造成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授权立法的理论并不能完全解决物权法定原则这一尴尬处境,并且还有可能使物权法定原则走向自我否定。  相似文献   

2.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效力问题是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的基础,物权优先效力是物权效力的基本内容之一,厘清物权优先效力的内容是正确理解物权优先效力的前提.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将现行法上之物权进行一一比较是解决物权优先效力问题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3.
网络时代物权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络不同于现实环境的特征已经对物权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影响集中体现为:它使物权自由重新成为物权法的最基本的价值追求,极大地提升了效率价值在物权法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使意思自治和效率原则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动摇了现行物权法定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使现行物权法上的公示、公信原则为意思自治和效率原则所吸纳.从在我国目前正在起草的物权法建议稿的内容来看,几乎感觉不到互联网络对物权法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的任何影响,若如此,我们的物权法通过之日即是其落伍之时.因此,重视和深入研究网络时代物权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它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物权法区别于合同法的重要标志。2002年12月23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首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系统规定了物权的概念、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并明确了私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不仅保护了物权,而且维护了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5.
从法院裁判文书的定量分析看,物权法定原则的适用导致了我国法院的累诉,故须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反思。通过动态系统理论和凯尔森规范理论可将不同规范以核心价值元素类型化,并以此类型化结论为分析模型对物权法定进行价值分析。在我国,物权法定核心价值元素为秩序价值元素,故不能改采物权自由;通过对物权法定的效率价值元素进行经济分析发现,效率最大化时,物权种类不多,估量成本和挫折成本也均较低,故仅应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个别缓和。基于法的安定性与立法者的有限理性,对物权法定的缓和不应通过立法或修法方式。在我国合宪、合理的缓和方式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制度对习惯物权进行确认,构造为成文法物权+习惯法物权模式。  相似文献   

6.
冉伟 《前沿》2013,(20):81-82
我国物权法第2条关于物权定义的规定,与物权法定原则相冲突,是否是物权由物权法规定,不是根据是否有“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来确定,而内容法定决定了物权可以没有“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该定义很难界定“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进而难以自圆其说;该规定也不能解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物权性;最后该规定不能适应物权制度的发展,反而成为物权制度发展的篱笆.因此,立法上应将物权定义为:物权是指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自由创设、变更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7.
王莉莉  翟云岭 《前沿》2012,(11):81-83,98
现代物权法中,物权的类型、物权客体的范围以及物权权利保护等制度中均可寻见意思自治原则的身影。在物权法背景下探讨意思自治对于物权法体系的完善意义重大,该理念与物权法品质和功能上的契合力证了其根植于物权法的合理性,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定原则的削弱,但是意思自治理念仍然可以透过规范配置的技术层面和物权法制度的内容层面体现得淋漓尽致。本文以此为中心展开分析,以期推动我国物权法上意思自治制度的更新。  相似文献   

8.
在传统物权法定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指导下,物权的基本种类被框定,而对物权的分类也主要集中在这些法定物权的范围内.但是,这种分类忽视了本属于物权的最基本的类别:事实物权和法律物权.两种类型的物权分类,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对于确定物权权属,促进物的流转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物权交易的规则可以扩大理解为制定法和习惯法。习惯法中的物权公示的形式及变动的规则符合我国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原则。甘南藏族自治州物权习惯法表明了当代中国物权习惯法的客观存在,应当充分认识这一习惯法的功效,总结其社会价值和对甘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林志辉 《前沿》2013,(19):99-100
一物一权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与物权法定、物权公示、公信三项原则历来被认为是物权法的三个基本原则.《物权法》立法过程中虽然有不少学者主张明确规定一物一权原则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也有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物权法》最终并未在立法上确认该原则.本文对此予以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行.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法》仅规定了意定地役权,而无其他地役权设立方式的规定。我国学者有混淆强制地役权、法定地役权、公共地役权概念以及混淆强制地役权与征收征用制度、相邻关系的功能价值之现象。各国有关地役权设立方式的规定中,强制地役权有着独特的内涵;且强制地役权具有相邻关系、征收征用制度无法替代的功能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物权编》中应确立强制地役权制度并明确强制地役权的适用情形、设立条件和生效要件。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物权法是现代物权思维和古老物权思维碰撞的结果。在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客体、用益物权等基本问题上,中国物权法表现出了强烈的现代物权思维,但在许多物权法的具体问题上,中国物权法又受制于古老的物权思维。这使得中国物权法具有了复杂的意义。弘扬中国物权法的现代物权思维,克服古老物权思维对中国物权法的消极影响,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不动产物权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典制长期作为民间习惯法制度广泛流传、沿用,直到<中华民国民法>物权编的颁布施行,传统典制终于完成向近代典权的历史演变.然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典权在我国大陆地区再次沦为习惯法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依然没有对其予以规定.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如何对现实生活中的典权关系进行调整,文中认为不能否定典权,由其他物权或债权制度替代,可以通过物权法定缓和之运作,将典权作为习惯法上的物权予以承认,并继续交由习惯法调整.  相似文献   

14.
黑格尔以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提出了一系列刑法思想。他认为,犯罪是“不法”中的一种,是有理性的人意志自由的产物,是出于正常人的意志而实施的行为;犯罪的构成以意志客观化行为为必要条件,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刑罚是对犯罪这一不法强制行为的强制,是对侵害的侵害;刑罚适用应法定而不能主观随意,罚刑要相应;处罚犯罪者(包括极刑者)符合正义。黑格尔刑法理论渗透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在西方刑法史上占有重要一席。  相似文献   

15.
申惠文 《理论月刊》2008,(4):104-106
用债权物权化解动产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仅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而且还造成了用益物权体系的残缺.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用益物权,这使物权法上的概念更准确、逻辑更严谨,也有利于提高动产的利用效率.在我国,经公示的租赁权实质就是动产用益物权.应当赋予动产用益物权人自由处分的权利,完善动产用益物权的公示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一、物权法的几个基本问题1.物权的概念和物权法的基本内容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主要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是对有形财产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或者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规范债权的主要是合同法,规范继承权的主要是继承法。物权法调整物权关系,要回答三个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分别立法体例。地役权具有调整不动产的利用、弥补物权法定原则的不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功能。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其必须与需役地一同转让或设定抵押;同时,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我国《物权法》设立了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18.
依物权平等保护主张者的原意,物权平等保护就是对不同主体的物权实行无差别保护,由此,该原则的内涵应当是对所有物权的保护,不仅在法律适用上而且在立法规范都是平等的。但是,物权法草案推不出这样的物权平等保护,而且,草案对私人物权的保护似有偏向。一般地主张物权平等保护不仅依现行宪法,存在问题,没有充分的法理支撑,与一些现行规则也有矛盾,而且不存在充分的社会客观依据。无疑,无论是谁的物权都应当依法保护,但将物权平等保护强加于物权法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19.
居住权与我国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是一种以住宅为标的的物权。我国物权法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一可以切实保护老年人、妇女以及未成年人居住他人住房的权利;二可以充分尊重财产所有人的意志和心愿;三能体现公民之间互相帮助、互通有无、互相接济的道德风尚。  相似文献   

20.
优先权是为担保特种债权而于债务人的一般财产或特定财产上成立的担保性权利,法国和日本民法有比较完善的规定。我国是否应该在未来的物权法上规定此项制度,学者们的认识有较大分歧。笔者认为,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法定担保物权,应在物权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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