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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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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环境保护法》法律责任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设计存在下述缺陷:责任主体单一,只注重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忽视了对地方政府和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约束;责任形式单一,过于依赖行政处罚,缺乏配套的民事、刑事责任;部分行政处罚的设计不合理;"限批"措施虽行之有效,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责任追究方面,缺乏公共环境损害的追偿机制和公众的诉讼监督机制。因此需要在修订时增设地方政府、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改进行政处罚的设计,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与民事、刑事责任追究连接起来,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公民和环保组织公益诉讼权。  相似文献   

2.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法律责任属于证券法律责任的范畴之内,其责任形式主要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当前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责任追究存在法律责任规定分散,操纵行为的认定行政法规规定与刑事司法解释规定不一,对民事责任重视不够,刑事规制门槛太高等不足。建议建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协调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刑事制裁;适当降低刑法就定罪"定量"方面的要求,转以"定性"为主,增设资格刑,在立法方式上协调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加强行政监管力度,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3.
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一直是我国法律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分析了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 ,并提出如何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张勇 《河北法学》2012,(12):136-143
"毒胶囊"事件涉嫌药品安全犯罪,凸显了我国药品安全风险及法律监管存在问题。根据风险刑法理论,风险调控的刑法理念包括保障公共安全、积极风险预防、法益前置保护、主体利益平衡。药品安全风险调控的刑法功能表现在风险的识别、预防、控制、分担、转移五个方面,即药品安全的法益分级和前置保护、严密刑事法网、风险义务分配、刑事推定适用。药品安全风险的刑法调控是有限度的,应当从犯罪概念但书的适用、兜底条款的把握、严格责任的否定、刑事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四个方面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5.
环境侵权责任风险是环境责任保险产生的前提和基础。环境责任法律的具体制度安排及其执行,对环境责任风险的大小及其可预测程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现有环境侵权法律存在因果关系证明严苛、赔偿制度不健全、公益诉讼制度缺乏以及法律执行不力等缺陷,致使环境污染企业因侵权责任风险太小而普遍缺乏购买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力,严重制约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目前在我国,行政罚款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章可循"的状态。《行政处罚法》规范了环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使破坏、污染城市环境者受到制裁,有利于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行政处罚担任了特殊而重要的角色。如何避免和减少环境侵害是环境立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学研究中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侧重于环境侵害的行政责任,从环境法规的贯彻和实施以及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诸方面论述了环境侵害行政处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环境犯罪包括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环境的犯罪,而污染环境的犯罪有三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目前,随着我国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们生活造成的严重损害,污染环境犯罪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立法缺陷已引起理论界的普遍关注,通过修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罪状,  相似文献   

8.
在风险社会的框架下,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而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最大责任者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立法尚未完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本文以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环境危机为切入点,结合国外有关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的立法考察,分析我国企业环境立法的不足,由此提出完善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马春生 《政府法制》2005,(13):14-16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行政处罚中的重大行政处罚,是重要的行政执法行为,直接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最近几年,绝大多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  相似文献   

10.
"垃圾围城"问题也即城市废物危机问题。城市废物危机的出现,表象上是政府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传统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根本性缺陷。由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有限性与现代社会废物增长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城市废物危机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末端处理的方式得到解决,而只能通过基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理念重新建立和分配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等主体之间的环境法律责任——即确立产品导向型环境法律责任——来从源头上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21,(2):86-94
失信惩戒与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衔接是社会信用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命题。各类失信惩戒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逻辑迥异。其中,行政性惩戒联合网络呈主导地位,司法性惩戒的定位逐渐流变为信息供给者,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自发地发挥能动作用以形成共治格局。在实践中存在的脱节现象主要有失信惩戒与刑事处罚不相协调、失信惩戒与行政处罚交互紊乱、失信惩戒行政裁量权范围过于宽泛。对此,应当在谦抑性原则统摄下把握传统法律责任体系和失信惩戒的调整顺序、法律责任系统论视角下重塑一事不再罚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下强化中央和地方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立法完善以及比例原则指导下审慎控制行政权以矫正失信惩戒道德泛化趋势。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17,(4):100-106
传统的法律责任承担主要是追溯性的责任,是一种事后的惩罚与补救,在现代风险社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风险社会的责任体系应在预防原则理念下设计一种前瞻性的责任,在实质损害发生前就积极进行预测和预防,建议增设"预防责任",其责任构成要件应从实质损害转变到实质损害威胁,责任根据应从主观过错转变到风险承担,利益的基点应从特定的对象转变到不特定对象。  相似文献   

13.
侵权法无法独立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与赔偿严重失衡这一重大问题,迫切需要可以转化损害赔偿的途径。环境责任保险在本质上是侵权责任最终分担的一种法律技术。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来源于其对能有效弥补环境侵权责任法在补偿损害、预防损害以及平衡侵权人利益上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相似文献   

14.
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其法律人格的丧失必然导致将不再为终止前的侵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公司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不随公司终止而立即消失,若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因公司终止而责任主体丧失,由他人或社会承担,显然有悖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了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终止后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健全.  相似文献   

15.
龚海珍 《时代法学》2010,8(1):53-58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它对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保障在规划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相比,该务例有很多亮点,但仍存在一些缺陷。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如何强化公众参与、完善规划审查、强化法律责任、增加替代方案等,将是今后条例完善应重点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及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春来 《河北法学》2004,22(2):64-67
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石。在公司运作的实践中,有限责任制度由于"绝对化"色彩过于浓厚而造成了相当的弊害,经常被公司成员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工具。在对有限责任制度的缘起及涵蕴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指出了这一制度的严重缺陷及不足,进而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来对有限责任制度进行规制和救济,以确保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行法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5,(3):115-12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补充环境风险的行政监管、分散被保险企业的赔偿风险、及时救济受害人等环境、经济、社会方面的综合效益。我国2007年以来的试点实践已充分表明,缺乏相应的立法基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必然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僵局。2014年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仅增加了鼓励投保条款,尚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针对现有分散立法模式的缺陷、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应加快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其立法框架也应当具有适应当代环保需要的结构特征。  相似文献   

18.
徐晓明 《法学》2023,(10):46-60
作为准入监管与后续监管职能交叉互嵌式优化整合机制,告知承诺制体现了以递延实质审查时间来换取规制改革空间的策略安排,引发了规制风险结构体系的改变,也凸显了系统建构风险防范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告知承诺制弱化了准入监管风险预防规制功能,形塑了后续监管在整个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中的支柱性地位,显示出信用监管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中的核心规制价值。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的确定需考量公共利益关联度、决策信息对称度和规制风险度等因素。在风险防范制度建构方面,需要建立信用主体资格筛查前提下的自主运行机制、建立双公开模式下的承诺兑现监管机制和差异化责任规则下的法律责任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9.
产品召回制度相对于产品己经存在缺陷而言,是通过修理、更换甚至销毁产品而实现的施;相对于因缺陷而导致普遍性损害尚未发生而言,是针对未来损害的一种预防措施。因此,其法律责任的功能既具补救性,更具预防性。正因如此,产品召回制度相应的导致了法律责任一些新的发展趋势。第一,责任构成要件:从现实损害到未来损害。当传统的"法律义务——惩罚性或补救性法律责任"的法律治理模式己无力应对现代风险社会的挑战时,就生  相似文献   

2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是惩戒性的。因而,行政机关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的活动,也习惯地称为行政处罚。其实,追究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不仅仅是处罚。一、行政处罚的立法关于行政处罚的立法,有三种不同形式: 1.把行政处罚分别规定在各个单行法规中把行政处罚分别规定在各单行法规中的立法形式,为当今许多国家所采用,即使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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