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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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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与法律》一九八六年第二期刊登的谭玲同志的《所有权含义之我见》一文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委托经营、收益、受益、处分和诉请法律保护的权利”,从而把诉请法律保护也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笔者不敢苟同。我们认为,所有权是基于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最充分的物权。也就是说,所有权是法律赋予所有人对所有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所有人对所有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诉请法律保护是法律赋予所有人在其所有物遭到他人不  相似文献   

2.
“他项权利”一词直接来自台湾土地法.指土地所有权以外一切有关土地的权利,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耕作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被称为“自物权”与所有权相对应,他物权是非所有人在他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上的受益权是指行政相对人依法通过行政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而获得各种权利和利益的权利。它是积极国家、给付行政模式下行政相对人的最重要的权利。受益权与传统生存权之间是交叉关系。受益权的外延极其宽泛,而这主要取决于受益权是一种融合的权利。以受益权作为行政给付的现代权利基础,有利于扩大受益对象和授受范围,拓宽国家与政府义务范围,拓展积极国家理念,并有利于给付行政模式的建构。  相似文献   

4.
也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也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陈少华邹红《法学评论》杂志1995年第5期发表了谭兵、黄胜春《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一文(以下简称“谭文”)。笔者读后颇受启发,但对“谭文”中的某些提法,笔者有不同的看法。现提出来以供参考。一、质证是权利与责任的复合...  相似文献   

5.
论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物权请求权的制度设计以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为核心。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所有权妨害预防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以相对人无权占有所有物为实质要件。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效力应及于孳息 ,而添附与合理费用原则上得由所有人给予补偿。法律在保护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同时应为相对人设置合理之抗辩事由。妨害除去请求权与相邻关系请求权互不相同而又互为补充 ,共同形成对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妨害预防请求权应成为独立类型的物权请求权而不应包含在妨害除去请求权之中。  相似文献   

6.
他物权,即限制物权.是指非所有人依法对他人所有物享有部分权能的物权,即非所有人基于法律规定或与所有人的约定,而对他人财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权利.他物权作为一种物权亦是直接支配的权利,同样具有物上优先权,请求权和追及权等物权效力. 他物权与所有权有密切联系,但又有区别,它与所有权相比较具有以下几点特点:(1)他物权的权利主体是非所有人,即除所有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和法人.而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则是所有人.所以,他物权是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一种物权;(2)所有权是“完全物权”,而他物权只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所有权的权能,没有法律的依据和所有人的授权,他物权人不能行使处分权.由于他物权在内容上受到法律和所有人意志的限制.他物权又  相似文献   

7.
法国物权法上的添附权尹田《法国民法典》第546条规定:所有权“得扩张至该物因天然或人工而产生或附加之物”,所有人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添附权”。同时,该法典第712条还进一步规定:“所有权得因添附或附合以及时效而取得。”事实上,《法国民法典》关于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信托受益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狭义的受益权是指收益受益权与本金受益权,广义的受益权除此之外还包括监督管理权。信托受益权直接涉及受益人能否现实享有信托利益,也是委托人信托目的重要实现方式,但关于受益权的性质至今尚无定论。采用比较的方法来论述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并得出结论:狭义信托受益权是物权,但具备债权的一些外在特征,是一种新型的物权;广义信托受益权是一种兼具物权特征与债权特征的新型权利,简单的将其归入物权或债权并不可取。  相似文献   

9.
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所生利益之权利归属一直是婚姻财产关系中颇具争议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出现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些用语之间内涵和外延并不明确,影响司法实践判定和操作.本文在梳理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所生利益具体内容形态,指出其区分的逻辑矛盾和立法旨趣抵牾而主张予以抛弃此类区分之后,提出以“家务劳动价值理论”和“夫妻协力原则”作为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所生利益之权利归属标准,同时借鉴美国规则中的凡营原则和帕蕾拉原则,借此设计一套婚后所生各项利益的权利归属方案.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信托就是委托人移转的财产权或信托财产的原本是不动产的信托,包括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两种类型。受益人是真正可以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即受益权的权利主体,完整的受益权是一种兼具对物和对人的权利。因此,受益人的权利,也包括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和对受托人的权利,当委托人是受益人时,受益权可以自由移转和强制执行;当委托人并非受益人时,受益权的自由移转或强制执行,不得违反信托本旨。除非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受益人原则上不负有任何义务。为了贯彻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意旨,受益人原则上应不负任何责任,例外情形才负补充偿还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刑法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取得型的财产犯罪和金融诈骗罪不成文的主观要件 ,其存在的意义在于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内涵是指行为人意图排除财物的所有人 (包括非法所有人 )、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而取得事实上的支配权的意思。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应该进行类型化的思维 ,根据客观情状予以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12.
浅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保险法》中,虽有“受益权”的提法,却并未对其定义、内容给以明确规定。而受益权对保障受益人利益,实现保险合同目的都有重要作用。本文试用历史的方法、实证的方法论证受益权存在的合理性,概括受益权应当包含的内容,探讨我国立法在此方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保险赔付请求权”的概念 此文中所说的“保险赔付请求权”指的是享有该项权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得以请求保险人按照相关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保险赔偿金或者人身保险金的权利。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并未专门规定该项权利,也没有使用“保险赔付请求权”的概念,只是在表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含义时使用了“保险金请求权”一词(第21条)。此外,该法在有关受益人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受益权的概念(如第63条、第64条)。对于我国《保险法》的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理由在于,在保险领域的整体角度使用“保险金请求权”一词,不能反映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在保险保障功能上的差异。而在同一部立法中,在确认了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同时,又用“受益权”来表述受益人的权利,则很容易使人产生歧义,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为此,笔者提出以“保险赔付请求权”取代“保险金请求  相似文献   

14.
高校学生维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高校学生权益维护 :依法治教和素质教育中不可忽略的问题所谓“高校学生权益维护”(以下简称高校学生维权工作 )是指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即维护高校学生合乎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利益。这里所说的“权利”可以理解为“法律为保障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① 而“高等学校”则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 ,高校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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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第116条就孳息的归属做出了一般规定,但未对孳息及其属概念进行界定,其他的法律文件也多处涉及孳息的返还、收取和归属,为准确适用《物权法》第116条,必须明确孳息及其属概念的范围以及《物权法》第116条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效力关系。  相似文献   

16.
“property”这个术语可被译为财产或财产权。它可以指所有权的客体,即指所有物。但严格来讲,这个术语常用来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李莉 《新法规月刊》2014,(2):115-122
知识产权质权人的孳息收取权、质物保全权、质权人优先受偿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均不同程度体现出规则的无力和权利的虚化。我国应仿效《德国民法典》规定质权人依约可以收取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使用费,且重复出质时,顺位在先的质权人享有优先收取权;废除知识产权质权人对出质人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同意权,完善合同备案制度,规定知识产权质权人撤销权;明确出质人维持知识产权不被撤销和宣告无效的费用不属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相似文献   

18.
盖尤斯无体物概念的建构与分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方新军 《法学研究》2006,28(4):88-101
盖尤斯第一个在法学意义上提出了“无体物”的概念。这与他的《法学阶梯》的三分结构——“人、物、讼”是紧密相关的。由于在罗马法时代还不存在“权利”的概念,盖尤斯的建构“无体物”的目的就是通过它把所有与所有权不同的其它权利一并纳入物法的讨论范围。而一旦“权利”的概念被抽象出来并逐步成熟。盖尤斯的“无体物”概念就将面临解体,这一过程正好反映了我们现代人和罗马人对法律的不同理解。  相似文献   

19.
银行利息作为主债权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取得孳息的权利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相似文献   

20.
黄芬 《河北法学》2023,(8):119-135
占有回复关系规范独立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的体系性价值不仅在于物债二分,更在于它能够提供给善意占有人相比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更为优越的法律地位或境况。循着这个思路,《民法典》第460条关于孳息返还义务的规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形成竞合关系——善意占有人仍然负有孳息返还的义务,但可以主张“现存利益”返还的抗辩;第461条关于损害赔偿的规范排除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但仅限于善意的自主占有人;在物被转卖的情况下,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以所得价金于不当得利范围内负赔偿义务;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求偿权亦排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使用;但善意自主占有人得援引第985条主张有益费用的求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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