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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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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公正的价值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程序法被看作仅仅是实施实体法的手段和工具,导致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广泛盛行,使程序法律制度受到破坏。本文通过对程序公正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探讨和研究,阐述了程序公正在当今建设法治国家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必须树立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观念。  相似文献   

2.
程序瑕疵是在保证主要事实明确、实体基本公正基础上的次要性程序违反,不会根本影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实现,在法律后果上也不以无效或被撤销为必然。通过对一个程序争议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的分析,在论证程序正义的双重性价值的基础上,区别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 (狭义 )的不同特征和法律后果,可使程序法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更具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相似文献   

3.
重塑程序意识——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法哲学的高度,通过对程序法与实体法在实践意义上的同一性、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以及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联系等三个方面的论述,阐明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及程序法的重要价值,并对程序法的概念作出了新的界定,提出程序法与实体法区别的相对性,程序正义包涵着无限的实体正义,程序法赋予实体法以现实的法律意义和现实的实体意义等观点。  相似文献   

4.
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问题,在我国提出来还不到10年的时间。曾几何时,这个话题没有人提起,不被人重视。我是搞实体法的,记得我在政法大学教书的时候,在我的思想里,程序法就没有地位,因为程序问题没人重视。在上世纪80年代甚至到90年代初期,程序正义根本提不到日程上来,谈不上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中国到了有一天重视程序的时候,中国的法治才能看到希望。现在迭一天到来了。  相似文献   

5.
孙向阳 《河北法学》2001,19(3):70-72
通过程序对于实体法的创制和弥补、程序法对于实体法功能的发挥和排除、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检验标志、程序是“法治”内容的核心等程序和程序法独立价值的分析 ,探求深刻认识实体法和程序法关系的理论根据 ,为进而纠正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偏向提供观念上的指导  相似文献   

6.
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所规定的内容的不同为准对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如何认识两者间的关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法学界历来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即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本位主义,但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本文将从程序法对实体法实施的保障作用以及程序法自身存在的独立性价值两方面来试着论述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试论民事程序法的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分析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入手,认为两种法律之间存在相互独立而又相辅相成的关系;程序法既要具有对实现实体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也须具备必要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符合程序正义的价值标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和保障是程序法最重要的价值功能。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阐述了程序正义对于实现改革目标、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8.
程序与法律形式化——兼论现代法律程序的特征与要素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许多诉讼法学者认为 ,与其把程序法与实体法当作“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不如把它看成“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其实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既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又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这就是说 ,程序既具有工具性 ,又具有形式性。  相似文献   

9.
程序公正简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永红 《河北法学》2002,20(3):136-139
程序公正并不仅仅是追求实体公正的工具和手段 ,它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并且现代法治社会应以程序公正为本。程序公正的理念渊源于西方自然正义论 ,被认为具有独立和优先于实体公正的法律价值 ,它与我国法文化传统和现实存在着差异和冲突。  相似文献   

10.
乔萧菲 《政府法制》2012,(16):52-53
将法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法学学科的一种传统分类。广义的程序法包括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狭义的程序法仅指规范诉讼程序的诉讼法,我国的诉讼法大体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为贯彻落实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纠正社会上“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笔者撰文略陈管见,冀与同道切磋提高。  相似文献   

11.
综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序法的独立价值究竟是什么?对于实体法而言,程序法具有怎样的意义?归纳法学界近几年对此问题的讨论,大致主要有三个方面:一、程序法是实现实体法的手段和方法,没有程序法,实体法就无从实现李步云先生认为“任何法律制度都有程序与其实体法相配合。实体法好比设计...  相似文献   

12.
21世纪是人权受到空前尊重的世纪.根据“以人为本”的理念,人的价值高于一切.社会上的各种主义、政策、法律与制度,都是为人而存在,是为人服务的.正因为此,有关人权的法律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仅在实体法方面,程序法领域也越来越重视对人权的保障,通过规定程序以及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来使人权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13.
1.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2000年学者们继续强调诉讼法相对于实体法的独立性,但在观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有人从诉权理论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证诉讼法的独立地位,主张从诉讼法与实体法二元论的立场来确定二者的关系,认为诉讼法和实体法是共同服务于诉讼制度的两个车轮,无主从先后之分。〔1〕有人从法院裁判的生成角度分析,认为民事诉讼程序直接决定着裁判基础的法律事实的提出、认定与范围,因此诉讼法相对于实体法,对于法院裁判更具决定意义。〔2〕有人认为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是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的,程序法不是实体法的“助法”,也非其“母法…  相似文献   

14.
《现代法学》2016,(2):61-71
在共有物分割之诉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呈现出明显的交互关系。一是围绕共有物分割滋生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涉及诸多事项,基于实体权利义务的一体性,应对争议事项做一揽子解决。这就导致共有物分割之诉突破了程序法的诉讼类型区分,囊括了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与给付之诉等多重内容。二是实体法上关于裁判分割方法的确定,具有明显的非讼属性,而共有人份额的确定、是否符合分割条件的判断,则属于典型的诉讼事件。这就导致共有物分割之诉兼具非讼向度与诉讼向度,但为效率计,仍应在一个诉讼程序中一并解决。三是在具体确定起诉条件、分割方法、他项权利人的诉讼地位、诉讼费的分配时,亦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错问题,应同时满足二者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试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辩证关系——评“法即程序”之谬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试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辩证关系——评“法即程序”之谬杨建顺刘连泰在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研究中,面临着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即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与地位的问题。众所周知,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既要求符合实体法,又要求符合程序法。这样看来,程序和实体并重...  相似文献   

16.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常常看到,有的二审法院在按照上诉程序改判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往往只引用有关程序法的条款,而不引用实体法条款。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所指的法律,既包括程序法,也包括实体法。程序法解决的是诉讼规则问题,实体法解决的则是权利义务问题。程序法是实体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证和手段,实体法是程序法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因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既要适用程序法,又要适用实体法。根据民…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作为程序法而言其独立性价值在于能够保障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而民事诉讼所追求的程序公正又从某种方面来说受到了经济效益的影响而不能够很好地得到正视。那么怎样调节公正价值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学者关系和讨论的焦点问题。本文在参考两篇博士论文对这一问题的阐述的基础之上,结合其他学者对公正价值的理解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希图通过对民事诉讼法价值的判断和经济利益的调节上找到一种能够兼顾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8.
《民主与法制时报》讯:司法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司法公正对于保持整个社会的整体正义和伦理规范具有重大意义.而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正义的实现.日前,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律师事务研究所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联合召开会议,对司法公正与当前司法不公的现状、成因、对策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司法公正问题涉及到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问题,而确保程序公正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不仅是当前司法界探讨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 有关专家…  相似文献   

19.
江涛 《政法论丛》2004,(3):60-64
对诉讼法学在法学领域中得到突出强调 ,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谷口安平先生所指出的“程序法是实体法之母”这一论断。然从谷口先生的论证来看 ,这一论断无论从论证的论据到结论都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因此 ,在试厘清权利、程序、程序法、实体、实体法之间关系架构的基础上 ,对谷口先生据以论断加的论据以探讨 ,并取而代之以“救济是法律之母”这一论断 ,是有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20.
冀祥德 《中国律师》2005,(11):31-33
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对此已成共识。但是,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尚存争议。我们认为,实现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等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深刻变革之前提下,程序优先才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努力实现两者的并重或者平衡,无疑是刑事诉讼的理想或终极追求。然而,当二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中进行取舍选择,却是见仁见智。笔者认为,程序优先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理解这一问题,必须彻底走出一些观念上的误区,实现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的深刻转变,必须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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