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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性是竞争法律体系的根本属性,对于衡量竞争立法的科学性和竞争执法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价值。研究竞争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可以有效防止和化解竞争法律冲突。竞争法律体系的协调性是由竞争法律调整目标的协调性、竞争法律原则的协调性、调整对象的协调性、法律责任的协调性以及执法体制的协调性所构成的。从应然角度分析,中国竞争法律体系协调化应当具备形式、内容和价值三个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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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法制精神的培育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注重其整体性和协调性,各相关主体应有大视野和全局观,真正重视、措施得力、知行统一并协调相关关系,这才有利于法制精神和意识的巩固和提升,使法制教育能取得正能量和更好的整体效果,从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打下夯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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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许多城市和地区的法院中设立了少年法庭,管辖和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有的处于初创、摸索阶段,有的已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不过,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着许多实体上、程序上的问题。为了从理论上明确、解决这些问题,健全和发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本刊特从本期起增设“少年司法制度”专栏,欢迎广大读者惠赐此方面的稿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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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期,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的缺乏对我国高校管理团队建设工作造成阻碍。对高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中现有的问题加以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来使绩效工作发挥其应有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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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因其解纷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维护团结与稳定而备受推崇,被誉为"东方经验"。在高校建立人民调解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转,对于解决当前高校内部频发的民间纠纷,维护校园稳定与和谐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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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校尤其是弱势高校普遍面临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如何有效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人才,构建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是弱势高校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本文通过对弱势高校的人才状况、人才流动的全面分析,提出了完善弱势高校人才流动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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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就必须与时俱进,大胆创新。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创新,要勇于探索,勤于实践,档案事业在创新中谋求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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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共安全法律机制构建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公共安全法律机制也可称为高校危机管理法律机制,“危机”是指某个组织或个体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中所面临的来自内外部的危险状态:高校危机管理法律机制则是把高校处理其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来自各方面的危险纳入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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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教育工委课题组 《中国监察》2011,(21):38-39
廉政风险普遍存在于高校各项权力运行、资源管理的岗位和环节中。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引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是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熏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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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和谐法治社会结构、有机运转探析——以法社会学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社会学视角下,社会角色应是法律的定位。因为社会角色有着法的核心构造,是人的社会化的责任承担,是角色主体的法律人格,是构成法治社会有机运转的法治细胞;社会角色是法治社会为每个人提供的无限发展空间,角色主体的自我认知是法治社会有机运转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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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转型时期,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机制、法律制度、行为规范等处于建设之中,与之相融合、相协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目前还不健全,加上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消极影响,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现象滋生的不可忽视的原因,这些对广大领导干部能否用好权提出了严峻考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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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领域非诉讼处理机制是指运用协商、调解、仲裁、申诉等方式,处理高校教育法律纠纷的方式方法。现阶段高校非诉讼处理机制的法律的规定及如何通过非诉讼处理机制解决高等学校教育领域的法律纠纷,正是本文所探讨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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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2):105-107
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是以对法院生效判决进行事后审查并对错误判决提起抗诉为监督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也可谓步履蹒跚,这其中有制度设置和法律规定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实践中的认识和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素质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和中外司法交流的不断扩大,如何评价和完善我国现有的民事行政抗诉机制,成为发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关键。 一、对我国民事行政抗诉机制的历史考察 1949年建国之后,我国基本上是全面地移植和借鉴了前苏联的检察制度。按照苏联的法律观念,检察机关负有监督法律执行的职能。为了实现这一职能,它就必须参与到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去。根据苏联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主要表现在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参与整个诉讼过程,并对它认为不公正的第一审法院判决提出抗议,要求上级法院重审。受苏联的影响,新中国初期的民事诉讼程序中,也规定了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如《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草稿)》第1条就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诉讼;第50条、第55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在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不公正时,可以提出抗诉,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可见,当时的民事行政检察包括民事行政抗诉和提起公益诉讼两项职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