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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由出租人与备用承租人签署备用租约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十分普遍,但业界对其法律性质和风险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认识。备用租约一般采用船舶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合同的形式,但其法律性质是光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抑或为保证则应根据备用承租人在备用租约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具体内容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2.
杨杰 《法制与社会》2014,(12):83+90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口跨地区转移加快,加之房价飞涨等诸多因素,房屋租赁现象日益增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立法也日益完善。但出租人和租赁人往往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订立合同中更多地关注租金支付等问题,而忽视了出租房屋是否违法等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最终导致诸多纠纷。鉴于此,本文将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进行概述,并重点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介绍,并对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性探讨。  相似文献   

3.
请你断案     
《江淮法治》2012,(2):55
房子租出后房东还能随意进入房屋吗王某去年在市内租了一间房屋,令人苦恼的是,房东常常不通知他就随意进入房屋取其存放在房屋内的物品。意李某有一间门面房出租,承租方没经他同意就将承重墙敲掉了。找承租方交涉,承租方说合同中没有约承租人能否随意改建租用的房屋定,而且他是为了经营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转租是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承租人与第三人形成合意进而将租赁物出租于第三人的行为,转租合同涉及到承租人、次承租人、出租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现行立法对次承租人的保护又相对薄弱,基于此,本文建议法院在审理转租纠纷案件时,不要轻易以出租人未同意为由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全体共同共有人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后,如部分共同共有人在赠与合同订立时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意思表示瑕疵共有人可诉请法院撤销该赠与。如符合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法院应判决撤销全体共同共有人对他人的该赠与,而不应仅判决撤销意思表示瑕疵共有人对他人的该赠与份额。  相似文献   

6.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范李瑛 《法学论坛》2007,22(4):90-96
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享有对租赁房屋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在转租以及强制拍卖方式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则是需要理论和立法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避免因审判人员的理解不同而导致同类案件审判结果不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涉及按份共有物处分时由共有人"全体同意之原则"改采"多数决原则".在按份共有人根据"多数决原则"出售共有物而少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情况下,为避免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竞合,应对多数共有人的处分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当多数共有人要求出售共有物时,应首先满足少数共有人优先购买多数共有人的共有份额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袁野 《法学评论》2024,(3):132-141
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已然成为我国中心城市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关切,完善住房租赁法制是落实“房住不炒”政策、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应有之义。住房租赁合同的规范体系构成租赁法制保障的中心。形式规制方面,法定书面形式应当贯彻于住房租赁合同的各个阶段。同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既能增益城市人房双控治理模式,亦可协力私法层面“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对抗效力。内容调控方面,当前阶段租金管制宜予谦抑,应当允许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上涨,在行政阶段和司法阶段规制出租人的恣意涨租。随着出租人企业化、规模化日渐成形,住房租赁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控制问题不可不察。最后,可以通过出租人的解除权限制、损害赔偿和继受保护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约保障。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08,(4):58-59
法官: 2006年7月16日,我租赁刘某的两层楼房用于开办制衣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即自2006年7月16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各付清当年的上半年、下半年租金。2007年9年,房东刘某突然提出房屋不出租了,理由是开办制衣厂会弄脏墙壁。  相似文献   

9.
<合同法》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对无效合同的类型和构成要件作了重新表述;二是将代理无效的合同从无效合同中剥离出来,单独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三是在无效合同之外,增列了可撤销的合同.由于代理无效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在立法上曾有"渊源”关系,加之可撤销的合同与前二者在性质和法律适用上有时呈交叉状态,所以本文对无效合同、代理无效的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作了一并研究.此外,本文对与无效合同等相关的破产和仲裁问题,也作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10.
房屋租赁权的处分方式包括房屋租赁权的让与和转租两种,房屋租赁权让与的实质就是承租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让与。我国法律对转租有明确规定,但对房屋租赁权的让与却没有明文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容易将二者相混淆。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区分房屋租赁权的让与和转租。而对于房屋租赁权让与关系的调整,应当区分住宅租赁和商业用房租赁,对前者采限制主义态度,对后者采自由主义立场,并对现行房屋租赁立法作必要的细化规定,以满足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11.
<正>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法律特征之比较 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退回租赁物。从其基本含义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 一些国外学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金钱消费借贷契约(我国则称为借款合同)之实质,笔者认为,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12.
陈明灿  阳青 《人民司法》2020,(2):109-111
【裁判要旨】在生效裁判的执行过程中,第三人提出其已租赁被执行人所有的执行标的物,被执行人免付租金,用以冲抵被执行人所欠第三人的债务,以此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此种情形下,如果被执行人所欠第三人的债务是虚假的,则不存在真实的以租债行为,以此签订的以租债合同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该租赁行为不得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3.
房屋租赁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是近年来公证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联合通知》将强制执行公证的范围限制在无担保租赁合同,而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租赁都附有押金,这就造成了租赁合同强制执行公证在实践中几乎成为空白。德国、日本、奥地利和台湾地区都认可有担保租赁合同也可以通过公证赋予执行力,其中台湾地区的关于租赁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规定最富特色。对域外法的考察,可以为我们完善相关制度提供镜鉴。  相似文献   

14.
郭毅 《中外法学》1994,(3):14-18
<正>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它和一般经济合同具有明显区别,其法律特征说法不一,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租赁合同和购货合同相联系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两个合同又是同一标的物,即供货人从出租人那里得到货款,却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因而购货合同履行与否,将直接引起租赁合同的法律后  相似文献   

15.
在双方对租赁物使用用途未进行限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租赁物,在不影响租赁物性状的情况下,可以部分进行转租,出租人不得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综合考虑承租人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租赁合同应否予以解除。  相似文献   

16.
实践表明,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大法宝是法条、法理和真题(指“历届试题”)。法理是基础,法条是中心,真题是关键。这里的“法理”不是专指法理学科目,而是指法学各科目所包含的基本理论。考生如何才能够将三者有效地结合起来呢?下面就以司法考试大纲所列考点(四至六部分内容单独列出)也是常考点的“租赁合同”为视角,对此予以阐述。租赁合同在《合同法》中共有25个法条,涉及十余道历年试题(含律考)。重要考点有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权,转租,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形式,默示续租,房屋租赁权的法定让与,租赁合同的解除等。重点法条有214…  相似文献   

17.
【裁判要旨】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期限不受合同法最长租赁期限20年的限制,但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和同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土地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期限,人民法院裁判之前原租赁合同租期尚未届满,超过部分合同效力待定,法院不宜直接认定该部分无效。  相似文献   

18.
李冀 《法制与社会》2014,(9):213-214
本文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模式入手研究共有产权房的相关问题,并结合上海市共有产权房沿用批租制的困局的现状来讨论年租制对于共有产权房的推行之益处。论述被搁置的年租制在高房价环境下针对共有产权房可以发挥的特殊作用。  相似文献   

19.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认定、合同的履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该司法解释的基本功能在于统一人民法院审理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但基于我国尚无专门的《融资租赁法》,该司法解释本身也将成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支撑,而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衔接、租赁物善意取得、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的法律救济等问题的司法态度,则从侧面反映了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交易实践的规范、保护和引导。本文拟以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围绕这四个问题的交易实践及裁判观点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0.
小虎队的苏有朋,是演艺圈有名的“理财能手”。不久前,他却因一处商铺惹上了官司。 由于台胞购买的房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王先生租了苏有朋的商铺并装修之后,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于是,王先生将苏有朋及中介公司北京时代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时代之家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和押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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