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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冬青 《法治研究》2006,(12):70-70
一、《证据规定》中规定了医院的举证责任 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明文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里明确了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该规定对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有一定的进步性,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2.
在各级医疗单位的日常工作中,难免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对这些医疗纠纷,在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之前,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家属之间进行协商处理,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纠纷协商处理范围扩大,数量递增,暴露出一些值得深思和商榷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作者就医疗事故纠纷协商处理的现状,形成原因及对策简述如下:一、协商处理数量范围变化据对我市1992-1994年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统计(指由市卫生局或市直七所医院出面解决),92年、93年、94年发生医疗纠纷分别为12起、15起、18起,协商处理分别为7起(58%),9起(60%),13起(72%),协商处理占医疗事故纠纷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3.
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技术的更新,为人类战胜疾病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然而,由于医学科学本身的风险性,加上我国落后的医疗设备和普遍偏低的医务人员的素质,这就决定了在一定意义上医疗事故,别是医疗技术事故的不可避免性.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动辄导致病员伤残,乃至死亡,给病人的健康或者生命造成重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害.如何为医患双方寻求到一种公正、合理的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衡平机制和救济手段?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法律难题.在我国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但是,每一条途径都存在着种种障碍和某些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法律困惑.  相似文献   

4.
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制度改革探讨□黄宜辰陆永章张滨医疗事故涉及到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对于患、医双方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热点问题并为社会所关注。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专门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本《办法》,各省、自治...  相似文献   

5.
一、现行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法律制度已感滞后医疗事故涉及到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对于患、医双方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热点问题并为社会所关注。可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各种原因医疗事故尚不能避免。所以,对于医疗事故的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不仅是一个规避不了的现实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对患者医者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医疗事业发展。为此,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专门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本"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又制定了相应《实施细则》。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对规范医疗事故处理,纠正过去在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中畸轻畸重的现象,保护患者医者的合法权益和稳定医疗工作秩序,都发挥重要作用。可是,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法规规章本来就有某种程度的不完善。加上近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有医疗机构16241家,床位2128831张,医务人员3014060人,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医疗服务系统。人民群众就医数量不断增加,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医疗后果不尽人意带来医患双方分歧的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也更加复杂。建国以来,国家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大致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建国初期处于探索阶段,医院普遍建立了医疗事故、差错报告登记制度,对事故的处理侧重于法律制裁,由法院直接受理,依刑法类推,对医务人员量刑较重,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中,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处理的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即医疗事故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定性,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案件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文革"的期间,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处于非正常阶段,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建立健全,新宪法、刑法、民法等相继发布,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发布实施,使医疗事故的处理有了具有针对性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6)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医疗事故下的定义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第2条)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实践中,对《规定》的上述定义理解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笔者择陈于下,以求法学界和医学界人士共同思考。一、某些商业单位聘请医疗人员为顾客  相似文献   

8.
买卖合同具有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特点,因此,这类纠纷处理时难度较大。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有质量纠纷、价格纠纷、交货提货误期纠纷、诈欺性纠纷等。根据几年来的司法实践经  相似文献   

9.
医疗事故争议纠纷的诉讼管辖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患儿卢某 ,男 ,1996年 4月生。住安徽省××市×县。诉称 1999年 4月 3 0日 ,因骶尾部反复溃疡 ,流脓伴疼痛、发热 ,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医大附属上海某医院 (以下简称医院 )处治疗。于 5月 19日实施“全麻下骶尾部窦道切除和骶管内肿瘤切除手术”。术后切口愈合 ,双下肢感觉运动良好 ,排泄功能正常 ,5月 2 9日患儿出院回家。随后患儿因切口处发生渗液、红肿等症状 ,先后于同年 6月 7日、8月2日两次入该院治疗 ,感到无效果 ,家长逐将患儿自行转上海某医大附属儿童医学中心重新手术。术后患儿出现双下肢瘫痪、排泄失禁等症状。患儿家长认为…  相似文献   

10.
沈成良 《证据科学》2003,10(4):202-203
患儿卢某,男,1996年4月生.住安徽省××市×县.诉称1999年4月30日,因骶尾部反复溃疡,流脓伴疼痛、发热,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医大附属上海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处治疗.于5月19日实施"全麻下骶尾部窦道切除和骶管内肿瘤切除手术".  相似文献   

11.
一《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国务院于1987年制订、颁布的一个关于医疗事故如何处理的行政法规。当时制订《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基于国家实行医疗低收费政策,医疗收费低于成本,医疗机构补偿不足的前提下建立的一种医疗事故补偿制度,目的是为了给由于医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事故而受到一定损害的病员及其家属一点经济的上补偿,而不是一种与损害程度相等价值的赔偿。《办法》自实施以来,确实起到过很大的作用,为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提供了一个标准和依据,医疗卫生部门依的这个标准解决了很多的医疗事  相似文献   

12.
近来,精神损害赔偿成为中国法律界的热点问题。在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诉讼中,也都出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和判决。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医疗服务的实际情况,笔者仅就医疗事故处理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期引起讨论和重视。一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到有助于我们思考问题的有益启示。首先,我国法律有关身体损害赔偿的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是模糊的。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该规定是我国关于身体伤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其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都是采取这一基本原则的。还有一些关于身体伤害赔偿的法律则是采取宠统的赔  相似文献   

13.
以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依据该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为基础而构成的我国现行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法律制度,从无到有,标志着我国对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已初步纳入了法制化与规范化的轨道。对纠正过去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中畸轻畸重的现象,起了重要的作用,并为最终立法奠定了基础。但是,随着我国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人文等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现在看来,有若干规定或者在实践中有的做法已感滞后或欠妥。故特作以下讨论。  相似文献   

14.
一、仲裁简介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通俗地讲,仲裁是由民间仲裁机构断案,必要时由法院执行,介乎“私了”与“官了”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形式。仲裁有如下特点:1.自愿性。一项纠纷产生后,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2快捷性。因期限短、程序比诉讼程序简便、实行一次裁决制度,故显出其快捷性。3.灵活性。如在管辖上不实行地…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不统一、不配套的矛盾,因此,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关于如何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时,医患双方,甚至律师之间、法官之间、律师与法官之间往往分歧颇大,各执一端,从而导致案件上诉、申诉率高.甚至久拖不决,增加广讼累。这既不利于正确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医疗纠纷的顺利解决反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正确地认识与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适用小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适用中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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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相似文献   

1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相似文献   

19.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践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酝酿已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使变革中的医患制度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与中国今天的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相比,《条例》有些内容落后于人们的法治期望。为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些深入的法律思考。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四大不足(一)作为行政法规,《条例》的行政执法功能在一些主要方面未能体现出来。比如,关于医疗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样重大的责任问题,仍然缺乏可操作性。《刑法》第235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对此还有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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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纠纷医患纠纷是指"医"与"患"之间的争执。"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医患纠纷可分为医疗纠纷和非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在目前的教科书中,医疗纠纷被定义为:"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过行政的或法律的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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