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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0 毫秒
1.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国的公司治理水平,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能力,经过长期的公司法实践并借助与学界的密切交流,德国《股份法》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创设了一套既完整又行之有效的信息制度。监事会由此可以通过董事会主动作出的内容广泛的定期报告,特殊情况下的特别报告以及监事会针对特定情况要求董事会作出的提案报告,甚至通过行使《股份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查阅及审查权,获得全面、真实、及时的公司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针对性的高效监督。无论是德国《股份法》赋予监事会的强大信息权,还是对董事会制作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上的要求,均对旨在加强我国监事会监督能力的未来公司法规范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
德国一直以来未建立适用于各行业的全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传统上,最低工资由劳资双方签订的行业集体合同进行约定,但允许个别企业与工会利用开放性条款排除适用。其结果是很多个别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行业集体合同,造成了德国部分劳动者贫困化现象。近年来,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避免不正当竞争,德国通过修改《劳务输出法》和《劳务派遣法》在部分行业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法制,禁止这些行业利用开放性条款降低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11月,联合执政党之间达成了建立适用于各行业的全国统一最低工资立法合意,该项立法工作有望在近两三年内完成。  相似文献   

3.
张怀岭 《德国研究》2022,(2):59-84+122-123
2021年《德国供应链法》是近年欧美供应链人权与环境保护立法的典型代表。该法既体现了德国纠正供应链人权保障软法机制失灵的客观需求,也展示了其在该领域树立“德国样本”的主观意愿。规制理念上,该法选择强制性特别立法的方式将人权与环境权益之保护纳入立法目的。实施上,该法依赖监管部门的公共执行机制。规制工具上,企业供应链一般性尽职调查义务与类型化的具体行为义务构成核心实体工具,而特别诉讼担当、联邦经济与出口控制局的监管职权和行政惩罚措施构成了核心程序性工具。影响上,该法规定的法律义务会通过合同、行为准则等方式进行“传递”,不仅将提高中资企业合规成本与诉讼风险,与我国《反外国制裁法》形成冲突,而且也会诱发跟随性立法,威胁我国供应链与产业链安全。对此,微观层面,需要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依法保障雇员权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宏观层面,则应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强化《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机制,遏制《德国供应链法》的不当域外适用。  相似文献   

4.
后"9.11"时代,德国反恐法律制度改革的驱动力来源于其作为成员国应当履行的《联合国安理会1373号决议》以及欧盟《打击恐怖主义的框架决定》所规定的反恐义务。德国独特的宪法制度对其反恐法律制度改革的路途选择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即通过修改本国的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来应对恐怖分子的威胁。德国反恐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对《刑法典》的修改、增强情报部门之间的合作、扩大情报部门的权力、扩大披露德国公民生物特征信息和外国人信息的范围、增加航空当局保卫机场等敏感地区的权力等七个方面。实践表明,德国的反恐法律改革取得了成功。  相似文献   

5.
杜焕芳 《德国研究》2005,20(3):48-53
德国在实施海牙诱拐公约方面,通过前后两部立法基本上解决了管辖权和返还判决的执行问题.在司法体制方面,德国对管辖分散和法院审级过多的现状进行了改革.在实施公约过程中,德国面临着比较突出的宪法挑战.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德国方面积极建议修改公约的某些条款,特别是要扩大儿童保护的范围,限制返还例外规则的适用等.  相似文献   

6.
本文研究和分析了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的听证制度,介绍了德国听证制度的概念、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形式、参加人、法律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查阅案卷权和规划确定程序中的听证程序;并指出了我国在建设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中的听证制度过程中可以借鉴德国听证制度的若干方面  相似文献   

7.
自1969年至今,经过五十余年的刑事立法发展,德国刑法中的犯罪范围逐渐扩大,制裁体系日益完善。立法者不仅在侵犯人身法益的犯罪、经济和财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环境犯罪和性犯罪等领域增设大量条款,对刑罚、保安处分以及刑事没收制度的改革也卓有成效。近年来,德国刑法在恐怖主义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立法活动非常频繁,不仅体现了刑事立法欧洲化和国际化的特征,也反映出刑罚处罚早期化和重刑化的趋势。整体而言,我国既要对德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和技术予以借鉴,提高立法的明确性,采取多元化的刑事制裁体系,又要理性看待犯罪圈的扩张,增强立法的实证基础,避免纯粹的象征性立法。  相似文献   

8.
梅傲  谢冰姿 《德国研究》2022,(6):99-117+124
个人数据反对权是加强数据主体对自身数据自觉自控的一项重要权利,其运行机制兼顾权益保护与数据自由,体系定位与其他数据权利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和行权逻辑。作为个人数据权利保护的先行者,欧盟率先采取赋权模式建立起较为成熟的个人数据反对权制度,为世界提供了最为典型的立法例。通过梳理欧盟个人数据反对权的设权历程、剖析其实施效果可以发现,个人数据反对权的权能范围和行权规则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增强权利的适用性。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对个人数据反对权做具体规定,但在多处均有所涉及,具备构建该权利的现实基础和立法资源。为提高个人数据保护水平,我国可借鉴欧盟个人数据反对权之策,从权利体系、权利功能及权利内容出发,构建中国特色个人数据反对权。  相似文献   

9.
王倩 《德国研究》2013,28(2):58-67
德国的《联邦年休假法》实施已经有50年,经过多年学术讨论和司法实践的积累,对于年休假请求权的成立、年休假的安排和补偿、年休假工资等问题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树立了安排年休假应该尊重雇员意愿的原则,同时又明确了雇主可以拒绝雇员要求的两种例外情形。为了在我国更好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必要学习借鉴德国法定年休假制度。  相似文献   

10.
越南<劳动法>确立了劳动者的罢工权,罢工权的行使只适用于集体劳动关系纠纷.对于罢工的合法性,相关主体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审查,这有利于集体劳动关系纠纷得到公正解决.近年来,越南政府通过强化立法进一步限制非法罢工,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非法罢工事件的频繁发生,以利于开放政策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1.
沃田 《德国研究》2000,15(2):26-29
序 德国民法最主要的法源是1896年制订、1900年1月1日生效的《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仿照罗马法继受学派《学说汇纂》的体系进行编纂,体现了高超的学术成就和精湛的立法技术,成为20世纪民法典的样板,被众多国家所仿效,并且通过前苏联渗入新中国的民事理论和民事立法中,成为我国法律广泛认同的民法理论体系和法典编纂模式。时逢其施行百年,又值我国新《合同法》刚刚施行,遂择其中内容加以研讨,以求教于前辈与同仁。 正文 在德国学者所创设的法律行为学说中,意思表示理论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德国早期的法律行为理论曾将…  相似文献   

12.
试论德国能源安全法律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龚向前 《德国研究》2006,21(4):37-42
由于能源供应形势紧张,德国将能源安全作为重要的立法目标。除《能源法案》确立能源供应安全作为基本目标之一外,德国制定了多项专门的能源安全法律,以应对和防范能源供应体系的中断。德国还将能源安全与反垄断法、环境法等进行协调,在诸多法律价值目标之间达成适当考虑供应安全的平衡。我国应该借鉴德国能源安全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3.
王葆莳 《德国研究》2012,(4):106-120,128
德国婚姻法历经多次修订和变革,反映了社会变迁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影响,实现了宪法基本权利在婚姻法领域的贯彻。在结婚制度方面,德国婚姻法通过缩小禁止性规定范围和加强对婚姻形式的强制性规定,在维护人本婚姻观念的同时,兼顾婚姻的客观功能;并通过对非婚同居和同性恋关系的法律化,实质上扩大了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在婚姻人身效力和财产关系方面,通过具体制度设计实现了男女平权原则。在离婚制度方面,一方面降低了离婚难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后扶养的规定,达到婚姻自治、家庭稳定和自我责任三者的平衡。德国婚姻法的改革经验对我国立法有多方面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刘颖  刘文鉴 《德国研究》2023,(1):107-126+151-152
数字化时代助推电子商务平台高速发展,致使消费者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体现合同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为了应对数字化发展带来的问题,同时回应欧盟《现代化指令》并提升消费者合同内容的公平性,德国制定并分阶段施行了《公平消费者合同法》。《公平消费者合同法》就数字化中消费者保护的问题,分别对《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施行法》以及《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或内容的增加。一方面,在民法框架内,《公平消费者合同法》增加了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无限期续约合同的限制以及电子商务中合同终止按键的义务,并规定含有排除转让内容的合同条款无效,以增加对消费者在持续性的数字服务合同中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该法增设了企业记录电话推广同意的义务及相应的处罚规则,以保护消费者免遭非法电话广告的侵扰。德国《公平消费者合同法》回应了数字化发展过程中有关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消费者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5.
德国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虽然不止一部,但是《反限制竞争法》第四部分无疑是德国招标的"总则",其中包含了德国把欧盟相关指令转化为德国国内法的内容。本文主要从公共项目与公共项目人的界定以及内部发标的评判标准等方面,探讨德国招标法律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杨潇 《人民之友》2020,(2):39-39
长沙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与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同频共振,始终彰显守护“山水洲城”的立法初心。从1982年至今30多年来,长沙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8部,修改(订)50部次,废止27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1部。1982年,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赋予长沙市“拟订”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长沙市1983年就拟定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拟订权”上升为“制定权”,1987年,制定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1990年,制定了第一部管理地方特色事务的法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并且第一次废止了一部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17.
由于欧盟共同市场和创新政策的需要,欧盟委员会《防止未披露专有技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的指令》(草案)尝试在欧盟层面协调保护商业秘密,统一商业秘密和违法行为的界定,并要求成员国提供共同的救济措施与纠正程序。欧盟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将作为制度样本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协调。我国应借鉴欧盟经验和做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8.
凌强 《日本问题研究》2007,(3):46-49,53
2006年12月13日,日本政府对《观光基本法》进行全面修改,并以《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的名称公告.与《观光基本法》相比较,《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增加许多条款内容,明确规定政府、旅游企业、全体国民在实施观光立国时应当承担的责任,要求政府大力发展旅游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并且专门开辟观光立国推进基本计划章节内容,给今后日本旅游业指明发展方向.尽管《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日本修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9.
辛蔷 《德国研究》2006,21(2):18-21
今年5月中旬起,联邦制改革成为联邦德国议会政治的中心议题之一。重新划分联邦与州的立法权限、限定州对联邦立法的参与权以及调整联邦与州的财政责任范围是改革的内容。为此,《基本法》将被修改。其目的在于使德国各地区获得自主解决问题的动力,并使德国有能力进一步推动欧洲整合。  相似文献   

20.
司马航 《德国研究》2022,(3):107-124+128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2月23日公布的《数据法》提案为数据界权提供了数据访问权的开放使用思路。《数据法》草案的颁布以实施二十年的《数据库指令》、屡遭质疑的数据生产者权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的《数据治理法》为基础,从数据排他权限缩、数据访问权赋权和数据合同矫正三个主要方面切入,提出了便利欧洲单一市场构建和推进欧洲高度数据共享的产权方案及实现路径。赋权的数据保护模式在我国虽备受追捧,但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却问题重重。结合我国产业现状,严格限制数据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并以数据访问权为数据所有权的权利限制制度,是有利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立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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