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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司法部最早允许设立境外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代表处)的试点地区之一,1992年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办事处作为全国第一批境外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处开始挂牌营业。经过11年的发展,目前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处共有15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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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3年1月8日,在司法部举行的颁发“批准证书”仪式上,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宣布了此次获准在华设立代表处的1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3家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向这14家律师事务所颁发了批准证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付洋、秘书长贾午光,及北京、上海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仪式。颁证仪式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主持。段正坤副部长在颁证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提供外国法律服务,是我国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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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7,(2):11-19
2006年岁末,全国律协在京举办“首届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律9币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朱洪超、李大进,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等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领导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128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
在三天的培训中。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泽渊教授、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司长、全国律协朱洪超副会长分别就“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律师管理体制”、“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等问题作了专题讲授。特邀嘉宾全国律协理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傻峰主任,全国律协理事、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张学兵主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王秋潮主任和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先生就“律师事务所管理”这一主题进行了演讲和交流。培训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这些问题作深入思考,以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培训班上。赵大程副部长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律师工作建设》的重要讲话。讲话阐述了今后一段时期律师工作建设的重点,强调了要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的基础性作用.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为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对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讲话全文刊发。望各位律师朋友认真学习领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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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广东代表处的基本情况广东是司法部最早允许设立境外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代表处)的试点地区之一,1992年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办事处作为全国第一批境外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国(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处共有15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12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主要有几个特点:焦l、从构成来看,以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为主,占我省全部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80%。2、从机构设立来看,广东的境外律师事务所早期发展较快,近年发展较慢。至1995年,我省就有外国(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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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研究和探索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的制度、机制、方法和途径.对于加强我国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遵照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最近来安徽视察的指示精神,笔者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体会.对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管理,谈一些认识与建议.以求教于同行,并供有关主管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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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司法部批准的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的上海代表处为64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5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11家,分别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日本、瑞典、巴西、阿拉伯联合首长国以及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除1家美国所因9.11的原因至今尚未登记开业外,其它均已开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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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28日在荷兰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扩大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引进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到中国开展业务。段正坤是在莱顿大学举行的“面向新时代的中国法律服务”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说这番话的。他说,目前已有92个国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了办事机构。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准入条件,规范对外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加快引进一些规模大、管理经验丰富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到中国设立办事处,为跨国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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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司法部在北京向荷兰、法国、比利时、美国、巴西、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1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颁发了驻华办事处批准证书。从1992年司法部开始允许外国律师所在中国境内设立驻华办事处提供外国法律服务至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的数量以每年近15家的比例攀升,目前已有来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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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法》第 17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确立了合作律师事务所为三种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之一 (其他两种分别为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实施《律师法》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司法部于 1996年 11月 25日颁布了《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组织机构及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实际上,由于《办法》的个别重要条款具有立法缺陷,致使整个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亟待对《办法》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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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现状自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进行试点到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北京地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年增加。截止2003年3月底,北京市已经有62家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代表处,100余名外国律师获得在京执业的许可。其中英国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有29家,占总数的47%;香港律师事务所12家,占总数的19%;其余的21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和约旦等9个国家。在62家律师事务所中有14家律师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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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进行试点到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北京地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年增加。截止2003年3月底,北京市已经有62家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代表处,100余名外国律师获得在京执业的许可。其中英国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有29家,占总数的47%;香港律师事务所12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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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8月3日结束。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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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经司法部批准的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的上海代表处为64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5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11家,分别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日本、瑞典、巴西、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除l家美国所因9.11的原因至今尚未登记开业外,其它均已开业。二、落实《条例》和《执行办法》的措施2001年12月国务院颁布《条例》,2002年6月司法部颁布《执行办法》后,对外国所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