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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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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 在一次经营活动中,我因故未能履行合同,对方控告我诈骗,某县公安局以诈骗嫌疑将我拘留。后经亲戚作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一万元,我才被取保候审。后来公安局以不构成诈骗罪,撤消取保候审,可是保证金没有退还,给了我一张罚没清单。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要回保证金吗? 读者 仇智  相似文献   

2.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羁押的犯罪人、被告人,依法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在美国、德国等一些国家此制度称为保释。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存在很多问题。一、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在谈到取保候审,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谈,那就是它的担保形式,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形式,而且两者不能并用。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大多将保证金担保作为取保候审的第一选择,但我认为以…  相似文献   

3.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防碍侦查、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由于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所以,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选择适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准确地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对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及其他权益,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律师的信赖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第一次将申请取保候审规定为律师的业务之一,因此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立法上应许可采用财产保和人保并用的方式 ,增设保证人交纳保证金的方式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时采用担保方式 ,建立取保候审风险责任的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不逃避或者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随传随到而不将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作为非羁押性措施 ,如果得到准确有效地适用 ,必将在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保障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重视研究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今天 ,人们在探索替代羁押措施的过程中 ,重新检讨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 ,分析其原因 ,提出完善取保候审制度的建议则是十分重要的。一、问题所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保证的方式、保证人的条件和责任、违反取…  相似文献   

6.
对取保候审几个问题的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有价证券或实物财产能否作为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该条规定增加了交纳保证金的保证形式。在实践中,对保证金的理解存在分歧,有的作狭义理解,认为保证金仅指人民币。有的作广义理解,认为保证金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有价证券或者实物财产。笔者认为,以上理解均有失偏颇,将保证金界定为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较为合适。理由是:(-)以外币作保证金可以取得与人民币作保证金的…  相似文献   

7.
刑诉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广大司法人员对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普遍持欢迎态度,认为这一制度的确立更加灵活、合理地解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出保证人的难题,便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更加完善,更易于操作,因而保证金制度被广泛使用。但在实践中毛出现了不容忽视的倾向,有的视保证金为万能之物,竟将保证全担保作为取保候审的唯一担保方式;有的虽然同时使用保证金和保证人担保,但往往侧重于保证金的担保作用而忽视了保证人的监督作用。只要收取了保证金,保证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便不闻不问了,致使保证人也认为他仅起个穿针引…  相似文献   

8.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审判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准许不得离开住所和会见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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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在各国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对被刑事追诉之人,不采用刑事羁押这种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而采用由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替代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保证其随传随到,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均普遍予以规定,如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的保释制度。在中国亦有类似的规定,称之为取保候审。  相似文献   

10.
取保候审保证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保候审保证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纯《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以交纳保证金形式的取保修改审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较好效果,但由于采用交纳保证金形式的取保候审是新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一种保证方式,且实施时间较短,相应的执行制度没有得到及时确定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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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无逮捕必要,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于拘留期限届满当日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回执称: 已对罗某解除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但办案人员并未释放李某, 而是要求其家属交纳保证金后才放人。李某家属因经济困难, 交不出保证金,多次申请变更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做了修改和补充,依据现行的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防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现行的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的期限、取保方式、适用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此项强制措施的适用具体化。但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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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制度适用的现状及问题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①我国目前的取保候审制度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取保候审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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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农场君山中学邹显然问:我有一兄,被公安局以“包庇罪”刑事拘留了一一个月,亲属要求释放,公安局同意“取保候审”,要求提出保证人,并要同时交s000元保证金,亲属照办了,在“取保候审”期间,我兄认真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传唤通知,也没有再受到追究。从1997年2月4日取保候审至今已有一年零九个月了,公安局还没有解除我兄的“取保候审”,亲属要求退还保证金,公安局不允。现问:公安局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中有没有错误?保证金应不应退还?法律上有哪些规定?答:公安局在采取“取保候…  相似文献   

15.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作为非监禁性刑事强制措施,只是限制而非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拘留、逮捕等监禁性刑事强制措施相比,仍旧是一种强制性程度较轻的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即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或者是作为监禁性刑事强制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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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但在我国法律上存在两种保证人,一种是民事上的保证人,一种是刑事上的保证人,而作为刑事上的保证人,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保证人条件、义务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却对于保证人名称、定义、法律地位,一直没有明确的称呼和法律概念。笔者认为,应当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名称、法律定义及其特征,区分其与民事上保证人的异同,确立其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联系。一、从法律上确立刑事保证人名称、定义和法律特征为何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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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 ,对取保候审的法律责任有针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律责任 ,有经济方面的责任———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 ,也有刑事方面的责任———追究保证人的有关刑事责任。这些责任都是一种契约责任 ,也只有是一种契约责任其存在才具有正当性 ,才能增加取保候审法律责任的约束力 ,从而扩大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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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设财物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财物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保证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以保证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与人保相比,物保是用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来保证被告人不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它的优点在于弥补了人保的不足。现阶段在物保中,保证人是否正确取保,关系到一定金钱、财物的得失,因此,可以充分调动保证人的取保积极性和责任心。增设财物取保候审也是可能的。这是因为: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比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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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的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已交纳保证金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下列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对上述两条规定中“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理解,我们有以下几种观点:(1).“故意说”。即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只要是故意实施的,不管此行为所涉嫌的罪名是否与原来的一致,均应改变强制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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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保证金主要存在于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及缓刑执行过程中。而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证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或妨碍诉讼程序的进行,并随传随到的一种法律制度。①但因该项制度设计不够科学,配套措施不甚完善,致使其适用实效并不理想。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第六十四条至第七十一条对取保候审的适用主体、被取保候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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