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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相似文献   

2.
各位代表: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共计150名,其中香港委员94名,内地委员56名。1996年1月26日,筹委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一年来,筹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就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似文献   

3.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一年来,为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做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筹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关于"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方针,通过了《关于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的原则设想的决议》、《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出解释的建议》、《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关于香港特别行政  相似文献   

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接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告提出的建议,符合香港基本法,切合香港实际,既回应了香港  相似文献   

6.
王晨 《北京周报(英文版)》2021,(11):I0001-I0007
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香港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相似文献   

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相似文献   

8.
半月要闻     
全国人大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决定4月25日至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印发了国务院转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报告的意见和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征求的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4月26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相似文献   

9.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  相似文献   

10.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  相似文献   

11.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基本法中有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和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各位代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在香港选出全国人大代  相似文献   

1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全国  相似文献   

15.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辞职问题,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似文献   

16.
各位委员,同志们、朋友们:10天前,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开始行使职权。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已经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筹委会的建议,作出了关于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决定。自1996年1月筹委会成立以来,各位委员认真负责,不辞辛劳,卓有成效地进行了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香港能够实现平稳过渡,关键在于认真执行了邓小平同志确定的方针,坚持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办事;今后的50年乃至更长时间,要保持香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已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提出,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K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作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民  相似文献   

19.
各位代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现在香港地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  相似文献   

20.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0年制定著作权法以来,对于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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