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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面临器官供应短缺的困境,以至于出现了器官买卖黑市,甚至强迫器官买卖等犯罪行为.世界各国在器官捐献的同意制度上,有推定同意与明示同意之分,推定同意包括“纯粹的推定”,“可推翻的推定”及“部分推定”等不同类型.我国立法应吸纳推定同意制度中的一些做法.人体器官的买卖应被禁止,但是对器官捐献者进行补助和激励,却是立法上应当鼓励的.关于死亡标准问题,我国立法既要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器官移植.为了使我国走出器官短缺的困境,我国应建立器官协调员制度,明确捐献意愿的载体,加强器官捐献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  相似文献   

2.
文章紧密结合立法实践,就目前立法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立法方面的理论准备不足的问题;部门及地方站在本位的立场,对立法不恰当干扰的问题;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科学分配问题;合理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适应改革的需要与保持法律规范的相对稳定性问题;加强立法与立法节制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3.
禁止买卖人体器官是各国和地区器官移植法的共同立场,各国和地区立法对人体器官交易行为的规定在周延性和明确性上不一致,罪名安置的章节位置不完全一致,所设立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行为也不一致.我国立法应该增设人体器官商业化犯罪行为或者新的类别,合理安排章节位置以及促进刑法典、附属刑法之间刑事责任的协调化.  相似文献   

4.
社会保障立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实现。然而 ,从社会保障的内容结构出发 ,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社会保障法。但对必须立法的方面 ,必须立法 ,并解决好各个法律部门的相互配套和衔接 ,并完善司法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5.
家庭暴力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为了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益,以家庭平安和谐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甘肃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应该抓紧调研起草,尽快出台实施。论证进行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的重要性,提出、研究反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6.
人体器官捐献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出现的,给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带来 了福音,国外已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我国急需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7.
平潭开放开发将探索五个共同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其必然会与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为了促进平潭开放开发,对其进行立法已经达成共识。但立法的启动首先需要有合适的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确定不仅关系到平潭立法的效果,而且事关平潭开放开发的成效。通过对平潭立法各种可能主体的优劣势分析,建议采用由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平潭开放开发进行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8.
浅谈脑死亡及其立法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苗苗  田克敏 《理论前沿》2007,495(6):42-43
如何判断一个人的死亡,无论在医学、伦理学以及法学上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在,新的脑死亡标准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尝试使用,脑死亡不仅在医学界得到公认,而且许多国家为之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标准,已获得法律认可。  相似文献   

9.
民主党派作为制度性意见表达团体,如何适应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全面参与立法过程,是参政党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理论问题。本文通过理论探讨和问题分析,从两个方面提出了民主党派参与立法过程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0.
2010年以前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管理人体器官劝募移植工作;2012年中编办批准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全国器官劝募宣传登记、捐赠分配、救助奖励、缅怀纪念与信息提供等相关工作。2013年8月国家卫计委下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两部规定特别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职务,明确排除长期由社会工作师、志工来担任器官劝募协调工作,但矛盾的是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有器官劝募移植的业绩压力,若18个月没有从事任何器官移植手术,将会被撤销资格。文中先以各省市、各医疗系统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合纵连横现象来探索器官公平分配问题为开场,再以具有医护背景人员担任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能否有足够能力承担临床器官劝募工作,其中护理师、社工师与心理师在医院工作中存在部分职务重迭现象,这对劝募工作是否有益进行探讨。论文重点分析社工师在面对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移植医疗团队、潜在器官捐赠家属与受赠者四方是否能充分展现自身专业协调能力。文中以亚洲器官劝募率最高的台湾佛教慈济医院为研究案例,希望藉此成功经验建议国家卫计委、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必须重视社工、志工在器官劝募团队的绩效,并纳入下阶段研究修法保障社工工作权益的立论依据。论文最后以世界四大人体器官来源制度的法源来评论中国该走向那一套制度,选择适合国情的制度并准备好相关制度的配套,才能更有效地运作全国器官捐献与分配工作。  相似文献   

11.
现代医学的发展,使人们可以通过植入器官或安置人工替代器官来使生命延续或提高生存质量。人体移植器官、人工替代器官是否视为身体的组成部分应视情况而定。成为身体组成部分的人体移植器官、人工替代器官不属于物,可以自由装卸的人工替代器官则是法律上的物。损害人体移植或人工替代器官的行为如果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等四个要件,则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并应予以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2.
公司慈善捐赠的具体制度设计应体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现行《公司法》虽然明确引入了公司社会责任,但对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却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完善公司慈善捐赠立法,认定公司慈善捐赠,捐赠决策权的主体,确定捐赠的数额,不合理捐赠的撤销,从而在公司捐赠中达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加以认定,可以说是在法律未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加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刑法修正案(八)》对人体器官犯罪的规制,有助于从根本上惩治人体器官犯罪,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所规定的人体器官犯罪涵盖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侮辱尸体罪等四种犯罪。作为人体器官犯罪的对象,人体器官既包括活体器官,也涵盖尸体器官,但不包括同属人体材料的人体组织和人体细胞。在"摘取未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场合,只有在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故意的成立。《刑法修正案(八)》未将单位规定为人体器官犯罪的主体,且在对精神病人人体器官的特殊保护方面处于缺位状态,这实属立法缺憾。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要履行好新时期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历史使命,就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把建设学习型的公安机关,培养知识型的公安队伍,作为公安事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目标,与时代合拍,与社会同步.否则,就难以履行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5.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改革是机构改革中的一个新课题。从总体上看,已有研究仍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不足之处:一是研究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研究对象的定位有待明晰;三是研究的方法论意识有待加强;四是改革建议缺乏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6.
“胜任能力模型”是将个人能力的发展与组织绩效的提高相联系的一种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在我国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引入这一模式,从发展个人职业胜任能力的角度,把民警作为组织中一种价值可再生的重要资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和使用,有利于对现有警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相似文献   

17.
使侦查活动与当事人主义、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的目标趋于一致,是刑事侦查改革的必然趋势.实行侦检一体,实现两者职能的合一,并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8.
法制现代化是中国当前最重大的社会主题,它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过程。公安法治建设必然对国家法制现代化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故有必要对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子系统从法治观念、制度框架、组织结构、警察素质多个方面加以研究,构造出它的正常功能状态,并以此提出具体的举措,指导公安工作的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9.
首先 ,《合同法》的颁布并未平息赠与合同究为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争论。笔者认为 ,《合同法》第 186条第 1款所指的赠与仅有诺成合同之名 ,却有实践合同之实。与其如此 ,不如直接将其规定为实践合同。这样较符中国的国情 ,而有利于重合同守信用的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该条第 2款所指的赠与显然具有诺成合同之特征。其次 ,该法第 189条关于赠与人损害赔偿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待明确。最后 ,受赠人是否应有行为能力之限制 ,则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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