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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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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今社会,生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已没有争议。然而对于生育权的性质,是属于人格权范畴还是身份权范畴,却引起了国内学者激烈的争论,对其性质属性的定位将直接影响生育权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2.
生育权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生育权的法律性质,目前学术界的主要分歧在于:生育权是不是基本人权?生育权是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生育权是身份权还是人格权?本文认为: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生育权既是宪法权利也是民事权利;生育权是人格权。  相似文献   

3.
死刑犯之生育权问题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权是人生而享有并伴随终生的最基本的人权及人格权,不能限制和剥夺.但人要实现生育权,必须受限.死刑犯作为人,当然享有生育权.学界对"死刑犯是否享有生育权"问题争执不下,固然是立法空白使然,但对生育权的享有与生育权的实现两个不同概念的混淆,才是症结所在.分别阐释"生育权的享有"及"生育权的实现",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4.
人格尊严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我国立法和司法上并未对人格尊严进行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但我国民法学理上,基本倾向于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  相似文献   

5.
杨健美  曹菲 《法制与社会》2011,(23):263+277-263,277
生育权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支配和干涉。男、女缔结婚姻后,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即导致夫妻间生育权的冲突。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应充分协商,共同行使。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在受孕前提下,女性享有生育的最终决定权,有权自主决定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在没有受孕的情况下,丈夫也无权强迫妻子怀孕生育。在妻子无理由擅自堕胎情形下,丈夫可通过离婚等途径救济。  相似文献   

6.
生育权是人人生来所固有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支配和干涉。男女缔结婚姻后,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即导致夫妻间生育权的冲突。夫妻双方享有的生育权是平等的,应尽力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行使。在受孕前提下,女性享有生育的最终决定权,有权自主决定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丈夫无权强迫妻子终止妊娠或阻止妻子终止妊娠。本文指出生育权冲突可通过离婚途径救济,对丈夫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有限制地支持,但不以侵犯生育权为由。  相似文献   

7.
论生育权     
针对有关生育权争议焦点,本文就生育权的性质、限制、冲突解决和立法建议等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生育权的法理和立法提出有益资料。  相似文献   

8.
罪犯生育权的性质和权源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育权的权利归属存在着争端:生育权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生育权是否依附于生命权和自由权。在辅助生殖技术的推动下生育权的性质正在发生嬗变,自然权利、人权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共同兼顾的民主以及法律效果的推导等等,似乎都是对这项权利的人格权属性的证成。  相似文献   

9.
生育权是民法上的一种人格权,每个人都能享有,不仅是已婚的夫妻双方享有,达到育龄的独身者等其他群体也享有。实践中,夫妻双方之间互相侵犯生育权、第三人侵犯生育权的情形时有发生。本文将从生育权的概念、性质、主体范围等几个方面出发,探析我国现有的生育权制度的立法缺陷,借鉴国外的立法例,提出一些完善我国生育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收入、高素质的女性摒弃婚姻而选择独身,但是从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角度出发,她们一样有做母亲的心理需求和价值体现。独身女性是否有生育权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截然对立的争论,本文将从对生育权的基本探讨出发来探究是否应该赋予独身女性生育权。  相似文献   

11.
生育权的性别冲突与男性生育权的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作华  徐小娟 《法律科学》2007,25(2):129-136
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也应该是自然人一项具体的民事权利.生育权立法与司法中存在性别歧视.男性生育权的权利内容受到诸多限制;男性生育权的实现依赖于女性生育权.男性的积极生育权与女性的消极生育权的冲突需要协调.处于强势地位的婚内女性生育权需要法律加以适当制衡,以便男性生育权能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三孩政策的出台,公民的生育自由进一步彰显。生育权属《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未列明的民事权利。尽管我国有婚内生育的道德传统,但自然人的生育权并非因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之间亦无配合对方生育之法律义务,生育权不应属身份权。生育自由属人身自由范畴,故生育权在《民法典》人格权一般条款的涵摄范围之内。我国人格权益体系内部大致隐含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育权→婚姻自主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其他人格利益”之伦理性渐弱的类型序列。举轻以明重,生育权有必要作为具体人格权,以实现《民法典》权利谱系的完整性、科学性。  相似文献   

13.
自人类产生以来的相当长时间里,生育子女已成为正常夫妻生活和正常家庭的象征。然而,生殖技术最大特点是以特定的技术取代了人类的自然性交,从而改变了传统的生育概念和亲子关系。使得生育可以通过性活动以外的技术手段实现,生育与婚姻的分离成为可能。随着人工生育技术的成熟,  相似文献   

14.
本文旨在对生育权主体的范围进行梳理和界定。笔者认为,不仅女性拥有生育权,男性也一样拥有生育权。  相似文献   

15.
试论生育权     
随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不断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追讨生育权的事实,因此如何规定生育权成为我国立法不可避免的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生育权进行界定,分析生育权的性质、限制和救济,期望对生育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相似文献   

16.
本文探讨了生育权的侵权与救济,对侵犯生育权的构成要件和类型做了简要分析,并论述了侵犯生育权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17.
生育权作为一项特殊的人权,需要男女双方的配合,也需要考虑到生育子嗣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在发生夫妻生育权冲突时不宜过多地通过法律强制干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对夫妻生育权中的丈夫生育权进行一定的限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生育权就其本意而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宜在具体民事案件裁判中直接适用。我国司法实务中出现的48个典型的生育权民事纠纷大致可分为三类:生殖器官受侵害型、配偶之间生育侵权型、侵害生育自主权型。前两类案件根本无须“生育权”这一概念的介入,即可依据现有民法体系和规则解决所争议的法律问题。在第三类案件中,虽不当出生或不当怀孕的确构成侵害生育自主权,但也无须动用宪法上的生育权,因为民法上的一般人格权或其他人格利益已经包含了生育自主权的具体内涵。  相似文献   

19.
生育权作为自然人平等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涉及到法律、经济、伦理、生理、医疗技术等诸多方面,现阶段由生育权所引起的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要解决生育权对新时代提出的新挑战,就要求法律明确确认自然人的生育权,并对其加以法律保护.对此,可通过生育权立法的完善、生育权主体的扩充、生育权受侵害时法律救济的完善三方面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0.
妇女生育权实现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生育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在现代社会有着特殊的含义,妇女生育权的实现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必须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物质利益的导向作用,来保护、影响并引导人们的生育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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