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张泊 《江淮法治》2011,(6):13-15
细读这条学术造假新闻。让我们骇然的。不仅仅是教授的学术造假,而是我国某个甚至某些部属重点大学。对学术造假的默认、纵容和包庇,以及潜藏在教授学术造假背后的利益链。这才是最可怕的。  相似文献   

2.
刘海明 《检察风云》2010,(12):11-13
【反思】中国要扭转学术风气,需要通过专门的立法来规范学术造假行为。在发达国家,知识生产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物质生产的比例。就世界范围来看,知识创新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关键指标。而学界范围来看,知识创新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关键指标。而学界担负着知识生产和知识创新的历史使命。学术造假,不论是修改数据,还是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抄袭现象,其实质属于学术腐败。一个国家的学术研究要屹立于世界之林,必须有强大的知识原创力。而学术腐败,则是阻碍学术进步的最大阻力。学术腐败现象严重,学术的天空必然是昏暗的,需要净化学术环境。  相似文献   

3.
德国教育与科研部的新闻官员弗洛里安·弗兰克告诉记者,德国没有统一的中央机构对学位及各种学术头衔进行管理,而是直接由各联邦州的法律部门负责。这方面的造假行为“不仅会受到各学术部门的纪律处分,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4.
高等院校学术腐败行为不断被披露。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一时间高校成为舆论的焦点。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的统计:国内几乎所有著名高校都已传出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被点名或被质疑卷进学术造假或腐败的教授不下百人。  相似文献   

5.
王慧 《法制与社会》2012,(7):171+180
近年来,造假、抄袭等丑闻萦绕着学术圈,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本文旨在对学术失范的研究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仅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需要加强学术人的法律责任意识.  相似文献   

6.
授予学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对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肯定性评价的行政行为,同时也是授益行政行为。撤销学位的法定条件应是学位申请人存在学术造假或者学术舞弊事实并且申请时学术水平明显低于被授予学位标准,撤销学位应遵守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事实不可更改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针对上述条件和原则,本文对撤销学位的规范性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检察风云》2010,(12):4-7
【观察一】学术造假,让中国的学术信誉岌岌可危,如何突围,迫在眉睫。新"拿来主义"2010年4月25日18:30,西南某高校东4附属楼的一间阶梯教室里,新闻学专业的师生们聚集在一起进行集体学习,此次讨论的话题是关于学术造假。 寒假前,新闻系主任给09级新生布置了一个寒假作业:读一本理论著作,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读后感,要求这份作业必须原创,严禁剽窃。新学期开学后,读后感陆续收齐。当老师们阅读这些读后感时,为不少新生的观点和语言功底所惊讶。  相似文献   

8.
撤奖的背后,是该校六位老教授持续三年的实名举报,但有效遏制学术或科研造假。依然前路艰难。  相似文献   

9.
周慧蕾 《法治研究》2014,(12):91-99
高校学位授予权究竟属于国家行政权,还是高校自主权这一法律争议焦点的背后是以学生权利为中心和高校权益为中心的两股力量的博弈。面对这场博弈,各个法院在不同规范的支撑下作出不同的选择。对核心条款《学位条例》第8条、《教育法》第22、28条,以及《高等教育法》第11条的解读显示,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存在对高校学位授予权法律性质定位的规范缺失。实践中,法院把高校学位授予权的性质定位在国家行政权或高校自主权,分别蕴含着对学术秩序或学术自由的不同价值追求。通过价值反思显示,将其定性为高校自主权更具正当性。将学位授予权这类带有学术性特质的权利,实质性地回归予高校,而不是将其视为国家行政权的下放.有助于高校去行政化。  相似文献   

10.
就学术抄袭而言,学理与司法实践援引私法的理论资源对之进行解读,忽视了学术抄袭认定背后的公法意涵。学术抄袭与私法维度下的抄袭在认定基础、认定标准、认定依据与认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更多地受到学术伦理规范的约束,对其认定应当摆脱私法认识的窠臼与纯粹法解释主义的路径,置于国家监督与大学自治的二元框架下进行考察。国家立法授权高校对学术抄袭进行认定,既蕴含了国家权力在抄袭认定上的退让,进而赋予高校学术自治的空间,又要求高校积极落实抄袭认定标准、组织与程序的保障义务,避免学术自治逾越内在的界限。国家立法应当设定抄袭认定标准、组织与程序的基本原则,保留必要的司法审查,从而避免高校在抄袭认定规则供给上的恣意。  相似文献   

11.
任海军 《政府法制》2009,(14):45-45
引言 学术造假并非某国特有,以美国为例。近几年来发生了数起类似事件,美国一般将其统称为“学术不端行为”。  相似文献   

12.
李真 《法制与社会》2011,(18):209-209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当前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随之而来的泄密事件也时有发生,保密工作日趋复杂化,面临着有史以来新的挑战。国家对《保密法》的修订工作,自1995年启动至今已历时十余年,新修订的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3.
刘晓平 《法制与社会》2011,(28):211-212
近几年来,高校腐败和学术造假频发,直接影响到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人性恶的角度对高校乱象进行了分析,指出高校乱象的原因在于高校治理结构中漏洞,并从建立学术委员会、完善绩效机制和沟通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之法。  相似文献   

14.
民主崩溃(democraticbreakdown)是影响重大的政治事件,它通过改变一国的政体改变了数百万乃至数千万人的生活。如何防止民主崩溃,对于新兴民主国家来说是重大的政策议题。关于民主崩溃的研究,应属于民主转型研究的一个领域,但这一研究领域对民主崩溃的关注相对较少。然而,民主崩溃在学术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重要问题。这篇博士论文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解释民主政体为什么会崩溃?何种原因导致了民主政体的崩溃?这种原因是通过何种因果机制起作用的?希望这项能够为新兴民主国家提高民主政体的稳定性提供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5.
学术腐败事件在法制健全的德国实属罕见。一旦出现,不但媒体猛追不舍,法律也决不轻饶。1997年,两名德国医学家被揭发在论文中多处伪造数据。一时间,德国舆论哗然,媒体猛追不舍。德国研究学会为此专门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公布了几十页的调查报告,伪造数据的情况彻底曝光。最终他们被送上了法庭,声名狼藉。 在德国进行学术欺骗,相关司法条例不仅涉及到民法,而且还要动用刑法。事实上,德国科研界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普遍严格自律,作风严谨。即使在许多国家只被认为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一稿多投的现象,他们也认为是学术造假。由…  相似文献   

16.
从“遵法”到“尊法”,它不只是一字之差,重要的是我们对如何建成法治国家在认识上取得了新的进步,进一步准确把握了法治国家的条件,特别是看到了法治国家必然具备“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这一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7.
刘晓兵 《中国司法》2010,(5):107-111
公证法律援助是公证人依法在公证业务领域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法律援助。法国是西方国家中法律援助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具有深远影响。而在整个法国法律援助制度中,公证法律援助制度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法国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甚至不亚于主要由执业律师承担的刑事司法援助。从目前来看,关于法国的刑事司法援助国内已有一些学者涉足,但对法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这一重要领域,尚无人真正关注过。为弥补这一缺憾,笔者在学术考察和资料检索的基础上,对法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作了深入研究,以期为中国业已建立不久的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可资参考的素材。  相似文献   

18.
科研诚信和良好学风是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石。我们要肩负起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行动起来,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构建良好学术风气,向社会展示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促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有一个大的改善。  相似文献   

19.
2007年8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公开开庭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炮制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至此,这一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新闻造假事件走完了近一个月的司法处理程序,但是,由这起案件所引发的关于新闻造假与刑事责任关系的讨论却远未结束。  相似文献   

20.
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一个重要学术趋势。这一趋势不仅改变了经济学和法学的学科结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产生了大量富有启发意义的学术成果;而且在学术研究和政策设计方面具有拓展视野、彼此启发的丰富内涵。作为与国家治理关系密切的学科,经济学和法学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努力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