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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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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惩罚恶意的侵权人,补偿受害人。但是,由于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难以科学计算,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苛刻,惩罚性赔偿不仅没有达到惩罚恶意侵权人的目的,反而可能伤及无辜。以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作为加害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件,造成同样的主观恶意,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惩罚性赔偿可能与行政罚款和刑事罚金同时并存,导致一事双罚或三罚,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另外,从现行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立法来看,惩罚性赔偿既适用于故意的侵权责任,也适用于重大过失的侵权责任,既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法定责任。但迄今未能从理论上论证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具体范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学界将经济法学的奖励制度,当作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奖励制度弥补政府监管失灵,误认为是惩罚侵权人、补偿受害人、教育其他人所致。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制度历史久远,真正形成并完善于英美法系国家。惩罚性赔偿分为侵权惩罚性赔偿和违约惩罚性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罚款、补偿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实务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需参考一系列相关法规,同时法官也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法草案》引入惩罚性赔偿条款是立法适应社会发展客观现实的必然结果,具有充分的正当性。草案将惩罚性赔偿范围限于产品导致的生命、健康损害,是一种稳妥的选择。但是,草案对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过于原则,总则性条款缺失,道德风险防范、赔偿金数额确定方面的规则处于空白状态,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4.
李敏 《行政与法》2010,(8):106-108
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充分予以补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既有进步意义,也存在一定问题。合理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明确其适用条件,特别是对赔偿金数额标准的合理确定关系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5.
杨丽萍 《法制与社会》2010,(33):269-27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制裁恶意产品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做出限制性规定。本文在具体介绍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分析了《侵权责任法》第47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刘珊珊 《行政与法》2012,(8):127-129
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侵权责任,迫切需要法律予以规范。《侵权责任法》依据未成年学生的年龄把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责任区分为三种情况,在责任的构成和分配上更趋于精细化,强调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是一种教育、管理职责。本文对未成年学生与教育机构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论证了未成年学生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过错认定标准,列举出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范围,以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各项权利。  相似文献   

7.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以《侵权责任法》为代表的中国侵权法体系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占重要地位,其在维护侵权行为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界对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多年的研究,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学理支撑以及现有国情的实践障碍,该制度在我国迟迟未能施行。而目前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的中国,一方面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抚平改革中出现的伤痕;另一方面亦要推动我国企业发展壮大。因此,在构建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之进行时代关照并寻求其共赢的解决方式,这亦是本文的立意之所在。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死亡赔偿制度解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民法通则》经过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到《侵权责任法》,我国的侵权死亡赔偿制度得以建立和逐步完善。学者和立法工作者有关"命"与"价"相互关系的争论直接影响了侵权责任法有关条文的制定,本文全面梳理了各种理论观点,揭示相关的立法背景并对各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正确理解《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17条确定的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不同"、"个别情况可以相同"的法律原则,并确认死者近亲属独立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五章即特殊侵权行为的第一章对产品责任作了规定,体现了产品责任在特殊侵权行为中的地位以及国家对于该类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的重视。该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主要来源于产品质量法。①笔者结合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一、侵权责任法基本保留的现有规定及待探讨之问题  相似文献   

11.
齐协 《法制与社会》2014,(4):272-275
近几年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做到网络侵权亦有法可依。《侵权责任法》中第36条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规定,既有利于依法确定网络服务者的侵权责任,又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但其规定对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网络世界来说可谓相当之简单,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司法实践,《侵权责任法》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第47条惩罚性赔偿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春生 《法制与社会》2011,(29):59+63-59,63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立法史上具有突破性的地方:确立了一般产品在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在该法第47条得到充分的体现。但该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范围的规定存在相关概念不明确,适用范围、赔偿主体范围过窄等问题。本文主旨在于对《侵权责任法》第47条惩罚性赔偿范围提出合理界定。  相似文献   

13.
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4.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充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第三人侵权时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以及校园事故中第三人侵权时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侵权责任中适用补充责任这一新的类型,无疑是我国侵权法领域的一大创新.补充责任制度的确立不仅能够解决第三人侵权情况下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所面临的法理困境,而且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同时也发挥了法律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关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确立,意味着我国在该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有了正当性基础,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立法宗旨在于,让故意污染环境的侵权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真正发挥惩罚性赔偿惩罚、遏制以及预防教育的功能。通过三则案例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在已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够修复受损生态和教育侵权人的前提下,作为环境保护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适用惩罚性赔偿需保持谦逊的立场审慎运用。《民法典》第1232条的适用存在多方面的考量,即侵权行为的故意性、违法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直接性与惩罚赔偿金数额的相应性。因此该条仅适用于侵权人故意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无故意则无该条适用的空间。惩罚性赔偿金额以能遏制、教育侵权人对公共环境的破坏与修复为目的。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个人用工责任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相关规定存在竞合和冲突。诸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何在?提供劳务者自身受损害的责任如何分担?以及与该法条相关的部分问题在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些都给现阶段司法审判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本文运用了法律解释的方法,以期对《侵权责任法》个人用工责任相关问题的适用进行有益的分析和探索。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不同类型,其侵权责任规则也应有所不同。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时的通知与取下规则以及知道规则的进一步讨论,力图在促进网络产业健康发展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8.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其侵权责任形式几乎照搬《民法通则》对侵权责任形式之规定。即其对物权诉讼中的侵权责任形式与债权诉讼中的侵权责任形式混淆在一起规定。那么,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其分列各项侵权责任形式的标准是什么?各项侵权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归责原则又是什么?正是本文所要阐明之处。  相似文献   

19.
龚星 《法制与社会》2012,(19):58-59
本文对《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规定的不足进行了探讨,并且给出了一些完善建议。本文的探讨对于完善《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96条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本文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意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的适用困境、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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