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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内涵丰富,具有理论上的逻辑必然性,有着坚定的政治立场以及创新求实的特征。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本质还是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国特色杜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以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为指导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是当前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在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和重视检察院自身权力的监督四个方面开展检察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完成,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应对改革,把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放在法律监督上,突破以往诉讼监督的缺陷和被动,将行政权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实现传统检察监督从诉讼监督向全面开展法律监督的转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定位,找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的瓶颈,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规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法治监督体系的丰富和监督行政法律制度的拓展。各级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新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积极主动“发现‘致使公益受侵害’违法行政行为”、“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释放检察监督新活力。行政公益诉讼规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促进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和效率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守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4.
检察制度因应国家权力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变迁而发生深刻变革,公益诉讼成为这一变革进程的突破口和发力点。检察公益诉讼在交出亮丽成绩单的同时,也浮显出发展不均衡、协作有困难、衔接不通畅等诸多实践难题。以中国特色法律监督理论为基础,引入结构功能主义积极元素和理论特质,建构一种结构功能主义法律监督观,对走出现实困局具有指导和引领作用。结构功能主义法律监督观反对将法律监督碎片化和泛化,倡导法律监督概念的法定性、法律监督内容的均衡性、法律监督程序的关联性和法律监督价值的完整性。基于结构功能主义法律监督观的指引,可从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公益诉讼秩序调控、公益诉讼价值衡量等方面依次建构检察公益诉讼的规范供给机制、整体推进机制、协作衔接机制和质效评估机制。通过理论优化和机制完善助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5.
解读"法律监督",赋予其符合完法精神和法治规律的时代内涵,对于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更新法律监督理念、优化检察职权配王、协调法律监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紧张关系,构建和谐的法律监督制度,从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求检察机关通过诉讼性权力和非诉讼性权力的全面行使来实现对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行政违法的检察监督权能结构及其实现,需要构建系统完备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7.
新时代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实践探索,将检察监督范围从诉讼领域拓展至行政领域,丰富了我国宪法关于法律监督的具体形态。检察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者的角色定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理论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通协调的生动实践,也是行政法律规范体系性解释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作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成者的角色定位,是对政法新兴话语兴起和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实的检察因应,也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外驱力量。检察机关作为行政法律统一适用助力者的角色定位,是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功能转型同频共振、实现从方法宣介向规则指引的转变,也是对行政基本法典编纂贡献的检察智慧。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新脸谱的摹绘及其进一步实践,能够推动国家层面立法的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8.
人类历史上,产生过多种类型的检察制度:西式的、苏式的、中国古代式的,但各种类型检察制度都有法律监督的实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正是立足中国当代实践、继承本国历史传统,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创造性地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过程。与之相适应,中国检察权的性质也呈现出极富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性质。  相似文献   

9.
基层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开展的法律监督探索,其核心理念在于运用“模型”针对数据对象实现有效的“算法”进行分析,从而达到以“数据化”体系模拟实际检察办案的目的。随着数字检察改革的深入,根据法律概念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求,数字检察可以拆解为不同的要素进而构成类型化体系,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响应数字检察新时代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提升作用,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构建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新格局。  相似文献   

10.
当前“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当事人的积极性,影响到法律的公信力。欲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其纳入检察监督的体系中,而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既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基础。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从立法上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实践中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因立法的简陋而难以操作;学术上对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研究,或者受制于"注释法学"的研究方式,或者基于部门本位主义而结论有所偏颇。构建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应该遵循四大原则:一是广泛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二是充分结合具体国情和本土法治资源;三是遵循法律制度设置的内在要求,实现法律公正的目标,保证诉讼效益,维护诉讼程序的安定性;四要着眼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整体发展,不局限于部门利益。  相似文献   

12.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颁行于1979年、局部修改于1983年的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明显不能满足现实司法实践的需要,并与宪法中法律监督机关的基本定位相去甚远,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被提上日程。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于法律监督的理解更倾向于刑事法律监督,明显忽略了其他两类并驾齐驱的法律监督范畴——民事法律监督与行政法律监督。立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与多年立法、司法实践,尤其针对2012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新发展,就民事检察监督对检察机关组织立法的合理期待,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体例调整入手,结合检察机关的组织性质、活动原则、职权与监督手段、组织建构等方面的修改意见,进行有益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本质是重构生态环境检察职能,形成“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工作合力。但实践中存在着“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一体履职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等问题。生态环境案件所呈现的“人—自然—人”法律关系特征以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对融合履职提出了迫切的现实需求,在现行三大诉讼分立体制以及相关理论无力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检察相关问题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理论创新促进制度创新,构建融合履职的生态环境检察制度,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相似文献   

14.
谈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至第188条对检察监督的方式作了规定,将抗诉作为其监督手段。这种被称为“事后监督”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直受到怀疑。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正当性可以从宪法的角度来解释。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应当对民事审判活动实现法律监督,这是我国特殊宪政体制下的权力架构。民事检察监督中的抗诉程序及相关诉讼程序有待完善当属另一话题,暂且不论。讨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力配置,应当关注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当介入这种特殊的案件。  相似文献   

15.
从行政诉讼法来看,诉讼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主要功能.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发展,该功能定位暴露出诸多缺陷,不能适应检察监督实践的需要.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有必要重新界定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功能.检察机关的功能定位,受制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行政诉讼的功能.随着行政诉讼功能从救济法层面向组织法层面的过渡,检察机关不仅应当继续发挥救济法的诉讼监督功能,而且也应当承担起组织法上的法律监督功能,即代表国家通过行政诉讼实现对行政组织及其运作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6.
作为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理论起点,检察权的法律性质有待厘清。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大体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而各地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范围表现各异,处于各地各办的状态。针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主要存在范围边界不清、各种监督之间的界限不清、检察监督范围各异等现实困境,需要遵循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范围相适应的原则、勘定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边界、确定检察监督的具体范围和重点领域,从而促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同步构建。  相似文献   

17.
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较诸传统“检察理念”更加注重时代性、整体性并突出“法律监督”属性。其本质是新时代背景下围绕法律监督形成的“理念集合体”,建立和发展检察制度的“基本理论支撑”以及统摄“工作理念”和“改革理念”等特定理念的更高位阶的“上位理念”。其逻辑应从四个方面展开:问题意识层面,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别系统性回答新时代应当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法律监督、应当怎样坚持和发展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层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具体化,也是指导和调整我国全部法律监督活动的根本指针;逻辑边界层面,不得违背我国人大制度根本遵循和现代法治基本共识;根本保证层面,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于此基础上,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之科学内涵,可以阐释为以下五个方面:以“民主法治”为核心内容,以“法制统一”为基本诉求,以“人权保障”为本质要求,以“理性谦抑”为价值追求,以“功能优化”为根本方法。  相似文献   

18.
公共利益的主体不特定性决定了诉讼对于公益保护的局限。现代法治体系中的公益诉讼是作为行政管制的司法补充出现的,是以“补充管制”为目的和内容的“执法诉讼”,其基本规则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制度内容应与管制法协调呼应。我国公益诉讼法律规定不足,与管制法缺乏衔接,具有照搬传统的“私诉化”倾向,需要法律层面的专门立法加以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在内容上应 加强与管制法的内在关联,协调与管制执法的顺位关系,理顺检察机关诉讼与社会组织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强化公众参与,进行类型化构建。在模式上应构建“综合法+单行法”体系,遵循先具体、后一般的立法顺序。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人民检察院的专业法律监督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中,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活动的审判监督又是重中之重。文章主要从现阶段三大诉讼的检察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着眼,以寻求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0.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监督基本停留在诉讼领域内,将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监督缩减为诉讼监督,这不仅违背我国的宪法体制安排,也不能满足规范行政权正当运行的需要。为此,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由司法性监督转变为司法与非司法相结合的监督,并从监督的重点领域、监督的方式、程序保障等方面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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