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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再犯罪危险性高的罪犯,如毒品犯罪罪犯等假释适用条件的审查把关。要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注重实质化审查,准确认定涉毒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有无再犯罪危险。罪犯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意图获得假释的,表明主观上未能真诚悔罪,不能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在办理假释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的,应依法移送相关机关办理,延伸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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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是亚太地区假释率较高的国家之一。在假释前,假释委员会需要对罪犯进行评估。文章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以详尽的材料,说明假释委员会需要掌握的评估情况,从而引发对假释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由此提供对我国的假释制度的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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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罪犯假释率较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假释率较低是多种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假释率较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需从减少假释的自由裁量权、缩短适用假释时间期限、明确风险责任、完善社区监督等方面发展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逐步提高我国的假释率,使假释逐渐成为被判处自由刑的受刑人回归社会的主要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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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假释听证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我国对假释案件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被排除于程序之外,没有表达意见和申辩的机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过程亦无法监督。由于这种审理方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从而导致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构建假释听证制度就成为弥补书面审理方式缺陷的必然选择。我国各地正在试行的假释听证实践虽然彰显了假释听证制度的合理性,但由于缺乏立法的根据使其面临合法性危机,因此,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假释听证制度合法化就变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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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过分的追逐经济利益,导致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中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案件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由于法律的相对滞后性和立法的不完善性,对单位犯罪能否成立自首问题引起了广泛的探讨。本文就此问题做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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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本文立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通过对主体要件的要求的阐述,对“单位”进行具体的界定,以及对单位犯罪的主观、客观要件进行分析,旨在实践中对于单位犯罪进行细致、准确的认定,从而有效惩处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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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立法放弃了对单位犯罪的定义权,从而将认定单位犯罪的任务留给了理论和实务界。犯罪是行为,行为表现意志。反过来说,意志支配行为,意志具有根本的判定作用。所以,单位意志是判定单位犯罪的最终指标,所谓以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为了单位利益、单位的业务范围、由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都是单位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判断单位意志的辅助标志和参考因素,与单位意志之间是现象与本质、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而判定单位意志的标准,在于单位成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单位长期的业务政策、规定、操作习惯,或者具有为单位谋利的动机并经过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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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指出,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促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办理假释案件中积极组织开展公开听证,能够更好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在假释适用率较低的形势下,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促进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可以有效破解制约假释适用的难点堵点问题。一、实践维度:假释制度适用状况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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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单位和自然人是我国刑法中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主体。正确区分两者的界限,直接关系到特定案件的罪轻罪重乃至罪与非罪的界定。关于两者的界限,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上曾有不同的争论与规定,导致了实践中操作上的困惑。本文从新刑法的规定入手,结合司法解释,从企业的性质、法人人格的否定以及单位成员的行为与主体性质等方面,分析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同时,对“私挂公”企业、承包企业的犯罪性质,也作了相应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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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87年1月22日六届人大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7条第4款中首次确认单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典颁布,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把单位犯罪列入其中,这是刑法发展方向的反映,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说明我国的刑法体系正逐步发展、完善。但是,新的形势下要研究单位犯罪的构成,要对特殊经济体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做出准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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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刑法的通说将“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 ,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现实社会中的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无法适用于规模较大的现代企业等弊端。在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时 ,应从追究单位自身固有的责任角度出发 ,除关注单位集体决定和单位负责人的决定之外 ,还应考虑单位的目标、业务范围、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等单位自身制度方面的情况。这样 ,才能准确地把握单位的真实意志 ,正确地认定和处理现实中所发生的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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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单位犯罪已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内容正式列入我国新的刑法典.但刚修订的《刑诉法》却没有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规定,这就将导致对单位犯罪案件程序适用上的混乱.本文作者对单位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程序、刑事公诉程序和刑事自诉程序作了较全面的研究探讨,并提出了有益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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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假释适用率整体较低。社区矫正工作中,假释罪犯调查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保证、监管矫正不到位等因素会对假释的适用造成影响。当前形势下推进假释制度适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改进调查评估工作,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对假释案件办理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应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假释罪犯社区调查评估的监督,通过将日常监督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假释制度推进适用带来更多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