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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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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预重整是一种新型的多元拯救模式,它汲取了法庭外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优势,又弃去其糟粕.目前我国立法上对预重整模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实践中对预重整模式的应用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预重整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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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诞生于美国,其以拯救与再建债务人作为自己的立法目标.但破产重整制度亦有自己的局限,它在各方利益的平衡协调上并不完善,所耗费的制度成本和经济代价亦较为巨大,对于恢复债务人重建的宗旨可能适得其反.预先重整制度是结合庭外协商与正式重整的最佳特质所做的制度安排,克服了传统破产重整制度的弊端,更适合企业再建的需要.我国应于破产法中积极探索预先重整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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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特殊性表现在其经营产品和服务公共性等方面区别于普通企业。在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中监管标准应作为破产原因,监管机构应发挥重要作用,申请人、管理人以及债权人参与方式应有别于普通企业。目前我国并无系统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未来制度构思应增设监管标准作为启动标准,构建行政与司法混合型体系,并且统一明晰申请人范围、管理人选任及监督、债权人参与方式。  相似文献   

5.
破产重整期间所发生的公司治理问题比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治理问题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在于重整程序涉及包括管理层、股东、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在内的众多主体,更由于重整程序的社会本位性、企业估值的困难以及重整公司在收益享有者和风险承担者方面的分离。合理地配置重整程序中各环节的控制权,是维护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促进重整成功的关键。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公司的控制权配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出台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在制定个人破产法之前,应当明确个人破产程序价值之所在.我国个人破产程序应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为首要价值、以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为手段价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最终价值.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当制定单轨制的个人破产法,并细化程序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公职管理人制度、明确偿债协议的制定与批准规则、明确偿债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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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的性质决定了破产程序的运行机理和程序规则设置。破产法律关系中没有纯粹的法律事实,按照非讼程序规制破产程序的正当性不足。破产法律关系不同于普通诉讼程序法律关系,且普通程序周期长、成本高,不契合破产制度目标。破产制度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目的、破产案件对简便迅速裁判的强烈需求,以及破产程序“债权人自治原则+管理人中心主义”的结构,决定了略式程序法理与破产案件的正当程序要求高度匹配。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正当性,必须遵守略式程序最低限度程序保障要求,保障当事人的法定听审权。对破产程序裁定宜采用“异议—撤销”或“复议—更正”等即时纠错的方法进行救济。当事人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构建起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破产司法审查权的监督与指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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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事审判中,能动司法具有更大的适用空间.公司重整是经济活动的典型形式,更需要积极发挥能动司法的功能,提高案件的办理水平.为使商事审判适应经济形势需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应加强案例指导和司法建议等制度建设,开辟能动司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当代刑事诉讼的发展体现着诉讼重心前移的趋势,公诉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扩大应用便是明证之一。对于同为审前程序的侦查阶段,是应时而变还是固守本色,无疑是当今诉讼法学界的重大课题。在实务中,侦查机关及时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减少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事实上行使着消极刑事裁决权这一具有司法属性的权力。而侦查权的基本权属实为行政权,此时论证、赋予侦查权的司法属性是解决这一形似“悖论”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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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相比,中国的侦查程序在侦查权的配置、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两大方面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现行侦查程序虽然对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却也在程序启动、权力配置和权力制约上存有较大缺陷,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及基本权益。对检察职能的错误认识以及偏向控诉的制度设计,是导致中国现行侦查程序诸多弊端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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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涉及的利益冲突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对社会利益的优先考虑仅仅解释了重整制度本身的存在意义,在具体的制度中,还需要对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和平衡。各个国家由于具体情况的差异,在重整制度构造中的利益取向各不相同。美国法更加偏重于债务人利益,德国法注重债权人的意思自治,法国法则被视为社会利益优先的典型,三者尽管各有侧重,但每一种立法选择都与其背后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我国虽然已经引进了重整制度,但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运行环境都与上述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未来的立法和实践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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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广泛运用,给很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福音,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法律纠纷.宜兴冷冻胚胎案引发了社会对冷冻胚胎的广泛关注.立足于冷冻胚胎的特殊性质,结合目前学界观点,宜将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界定为伦理物.此外,通过对现存的冷冻胚胎的处理方式进行梳理,从比较法角度、公序良俗角度和侵权角度对完全代孕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失独老人唯一可行的处置冷冻胚胎的方式是完全代孕.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简易程序进行了较大幅度地改革,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弥补原来简易程序案件存在的诉讼监督缺位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公诉机关应将简易程序纳入刑诉法整体修改的理念和意图中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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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侦查程序法治化已成为完善公安侦查行为的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则是实现我国侦查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科学性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通过对司法审查机制的分析和研究,在借鉴和利用国外侦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机制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总结出在侦查程序中引入司法审查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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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应当体现为司法方式的转变,而功利主义的引入又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在司法的空间内衍生出软性司法,软性司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和谐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价值具有一致性,软性司法在补缺硬性司法漏洞、民意聚拢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之成为与硬性司法并行不悖的司法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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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的必经之路,工伤认定不仅牵涉到错综复杂的事实判断与法律评价,更紧密关联于被灾劳动者的生存之权,认定之责可谓重要而且艰巨。但行政机关却出于对效率、成本的考量,而一直坚守着封闭、神秘的程序设计,当事人既无从参与,更无从知悉认定的原委与真相。从程序正义角度观之,难免遭疑。此时,问题被卡在程序本身的正义性与经济性这两难之中,前者要求充分参与,后者则力求简约。在二者之间,真正的出路并不是某个极端,而应是一种平衡。在公正面向上,当以正式听证保障参与之权;在成本面向上,则以简易设计促进效率提升。二者既相互界分又相互连结,力求在平衡与互动中实现整体效益的最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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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关联企业,外部债权人无疑属于弱势群体,在企业破产时他们的境地更是可想而知,法律理应向他们倾斜.对破产关联企业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是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不是能够通过一两个原则、制度的引入或确立能够解决的,而是应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机制,从方方面面来对关联企业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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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了必须回答的问题。这意味着对于个案正义的认识需要跳出以往的客观视角,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个案正义的主观层面。人民群众在个案处理中的所感所想将从基本层面上影响司法认同的建构。对此,主观程序正义研究与理论揭示了程序正义感受对于个案正义评价的关键性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证实了其在人们以个案评价为基础形成司法认同的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主观程序正义领域的诸多成果对于我国今后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其关于过程控制、尊严与中立等主观程序正义内容的发现将在司法工作的具体操作层面提供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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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属于行政处罚,而非刑罚方法或保安处分措施.它与短期自由刑的错位导致了司法悖论的产生.这不仅体现在体系与层次上,更体现在权力配置上.劳动教养的改革可以设计为刑罚化与司法化.现行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可以加以解构,其中相当部分可改造为半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此也完善了整个自由刑体系,更利于犯罪防控.同时应将其决定权收归法院行使,适用相应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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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刑讯逼供的程序构想——以侦查权的控制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讯逼供虽为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相当普遍地存在。笔者认为,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侦查权的滥用没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缺失,无法与国家权力实现必要的抗衡,刑讯的发生不可避免。二是审前程序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必然发生侦查权滥用的情况。在我国的侦查程序中,由于缺少中立的司法机构的介入,难于及时有效地实现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三是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设计粗略,导致侦查讯问的随意性及刑讯的多发性。四是缺少相应的证据规则,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尽管最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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