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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在"法院调取通话记录""交警查手机"等实践争议引导下,学者们借助基本权利限制的"保护范围—限制—限制的合宪性论证"的审查框架,推进了通信权的宪法释义。但将通话记录排除出通信权的保护范围,并不能有效解决实践难题,且因为过早窄化保护范围而会影响基本权利的保护效果。诉诸隐私权或者个人信息权的方案亦难以成立。应认识到《宪法》第40条存在因制宪者预见不足而产生的宪法漏洞。如果将"检查通信"理解为"示例性规定",则《宪法》第40条容有对通信权限制的其他可能性。在"通信内容"和"非内容的通信信息"分层构造下,可以建立起既能回应生活事实和实践争议,又能落实宪法严格保护目标的教义学体系和审查框架。基本权利个论的研究,有助于反思基本权利保护范围的"宽界定"或"窄界定",以及法律保留体系的普适性等基本权利总论问题。  相似文献   

2.
陈明辉 《法学》2021,480(11):57-69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在诉讼法学界引起了巨大争议.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要求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也有不少人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没有侵犯法院的审判权.从我国《宪法》和两大机关组织法的规定来看,检察权包括了公诉权和法律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刑事审判权则包括定罪权和量刑权这两项核心权能.量刑建议最初只是检察院改进公诉方式的一道工作程序,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转变为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权力.对此,有必要对"一般应当采纳"条款进行合宪性限缩,准确界定量刑建议对法院的约束力载体.法检机关可充分利用"互相配合"原则,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协调法检关系,让量刑建议无需权力化也能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法》赋予法院广泛的调查取证权 ,这种做法破坏了民事诉讼中法院和当事人的合理角色定位 ,它超越了宪法赋予法院的审判职权的合理内涵和外延。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角色分工合理化 ,使法官真正处于居中裁判者地位 ,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因此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职权必须予以取消  相似文献   

4.
民事抗诉调查取证权作为民事抗诉中的一项具体权力,其存在应该是与民事抗诉的目的一致的,应该为最有效、最准确地实现目的提供保障,一切与实现民事抗诉权目的无关的权限都应该剔除在外,这是调查取证权界限的根本原则。一、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调查取证权的着眼点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一种监督,以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拥有民事抗诉权的法律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这一个授权性的条文中,我们能隐约看出立法者只是把法院的审判行为作为民事抗诉权的对象,这一点在《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在审判监督程序领域,民事抗诉条款的修改或新增,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新《民事诉讼法》用第208条、209条、210条及211条4个条款,较为系统全面地完善了检察院民事抗诉的程序,新增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模式,确立了“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顺位模式.明确了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进一步理清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检察院、  相似文献   

6.
刘加良 《法律科学》2011,(3):151-159
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的理论根据是"司法权的社会性",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为司法权的社会性在市民社会形成过程中的妥当回归提供了可行途径。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的正当诉求,可为法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宽大的现实舞台。现行《宪法》第123条和第126条能够为民事审判权行使方式的二元化提供合理的解释空间,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在宪法框架内具有正当性根据。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不能坐等司法权的强大,其在相势展开的同时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和有效性标准。  相似文献   

7.
周伟 《江西律师》2002,(5):30-31,33
自一九九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过了“试行”的过渡期后,现为正式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检察院介入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和第一百八十五条的参与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出抗诉。上述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开、公正性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一、引言民事诉讼不予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或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的申请予以审查或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执行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裁定停止执行并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我国通说认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中才存在不予执行的问题。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在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存在不予执行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我国仲裁法中有关不予执行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发挥…  相似文献   

9.
法律信箱     
一般情况下,原告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时,起诉人即原告应当预交诉讼费用,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收费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征收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生  相似文献   

10.
芬兰的合宪性审查体系主要以议会的宪法委员会的审查为核心,辅以法院实施的弱司法审查,形成了一种混合模式。该宪法委员会性质上是一个普通且不具独立性的议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普通议员构成,审查内容以立法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为主。法院依据《宪法》第106条“宪法优位”条款对议会立法进行弱司法审查,审查必须遵循合宪性推定、冲突明显以及不得宣布立法违宪等原则。该模式对我国当前在合宪性审查制度建构中如何找准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定位,以及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作用都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正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第14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表明在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以及监督的手段上,检察机关对法院立案权进行的监督都大大往前迈了一步。因此,将民事立案活动融入民行检察监督体系中,进行科学的监督程序设计,是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对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2.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杨敏举证责任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早在罗马法中即已产生。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都引入了举证责任制度,并有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虽未使用“举证责任”这一术语,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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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承担初步的合宪性审查职能,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针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处理建议。《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规定》第11条有关合宪性审查的规定应当符合《宪法》中宪法解释权、宪法监督权以及保证宪法实施义务的规范意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权派生于宪法解释权,这是一种终局性的合宪性审查权。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履行的是保证宪法实施义务,它可以宪法为依据对党内法规进行审查,但不能作出终局的合宪性审查结论。在审查标准上,合宪性审查对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保障法规应当以比例原则为审查标准,而对党的组织和自身建设法规实施审查则以是否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为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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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主张、谁举证”构应民事检察举证制度的基础内容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五十六条、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均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它的通俗表述即“谁主张,谁举证”。它的内在精髓对西方法文化的影响巨大,作为务实的举证制度又被我国法律吸纳。民事检察作为民事诉讼的预设环节,当事人举证及人民法院已经形成的证据体系自然应纳入它的证据来源渠道。“谁主张,准举证”构成民事检察证据制度的基础,其积极意义在于l、有利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功实现;2有利于充分发挥申诉人…  相似文献   

15.
论完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饶玉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18条又明确地对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的诉讼权作了较全面完善的规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对大量产生的民事纠纷、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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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的重要法律部门,它规定着一系列指导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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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由此可见,“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确定的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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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5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协同原告共同参与民事诉讼全过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能最终得到法院的确认、支持,达到胜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一、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尚无法律依据。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关于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参与民事诉讼的观点,其主要法律依据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条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认为实行监督就是参与诉讼,或者说不参与民事诉讼就无法实行监督,把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与参与民事诉讼等同起来。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和理解《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条的规定,是分析判断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有无法律依据的关键所在。首先,从文字释义的角度分析,实行法律监督与参与民事诉讼的内涵与外延均有很大差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实行法律监督是针对审判活动而言,是对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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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应当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四种情形。《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虽然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权力 ,但该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根据实务部门的理解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抗诉理由是一致的。实践中 ,行政案件的具体抗诉理由通常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执行。问题是 ,法律对各个抗诉理由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各地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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