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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第一条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主城九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参照本通告精神,结合实际,发布相应的通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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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5)
为了加强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发布本通告。一、本通告所称乡镇船舶包括:乡镇(街道)、村(社)中企事业单位、个人(合伙)所有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的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和游览船舶、渡船、渔业船舶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港航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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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
为切实保障公共场所营业性演出安全,维护正常的演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告。一、公园、风景游览区、游乐园、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俱乐部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演出场地,必须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安全性审批;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方可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演出场地。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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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2)
渝府发〔2007〕16号为加强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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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2)
为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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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5)
甬政告[2011]6号宁波市2010年度计划指标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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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7)
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和维护我市旅游整体形象,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出游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在新时期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大旅游工作格局,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落实整顿、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二、要继续坚持和加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工商、交通、港航、安监、质监、物价、卫生、文化、园林、林业、财税等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的依法监管和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等旅游经营活动,整治和规范超范围经营、恶性削价竞争、坑蒙欺诈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取缔"黄、赌、毒"等丑恶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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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9)
为减少失控系留气球对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和《重庆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开听证,决定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禁止施放系留气球。现通告如下:一、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飞行主航线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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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3)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公发[2003]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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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3):4
甬政告[2012]11号宁波市2011年度一次性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报国务院批准,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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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3)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0]13号为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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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7)
渝府发[2008]85号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主城区实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和理赔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