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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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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择性罪名如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选择性罪名如何适用,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选择性罪名具有行为、对象选择的特点,因而在对其进行选择适用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具体的罪名。选择性罪名一罪或数罪的认定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处罚时不实行数罪并罚,还应注意法规竞合、牵连犯、想象竞合犯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所谓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数个互相联系的有关不同行为或对象的亚罪名,在适用中必须针对具体行为确定使用某个亚罪名或包容罪名。选择性罪名不仅是理论上的重要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选择性罪名的适用进行探讨。关于选择性罪名的适用,历来存有分歧。尤其是在行为人实行了选择性罪名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或实施的行为涉及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对象时,对于应如何定罪量刑,司法界意见纷经。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为例,有以下认识:故罪并罚说认为,当行为人先实行生产假药行为,后实行销售行为的,应分别定生产假药罪和…  相似文献   

3.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越来越发展,刑法中的罪名不断增多,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治理相关犯罪,是不无价值的。正确引用罪名,对于准确定罪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在如何引用选择性罪名的问题上,常常会遇到困惑。如果坚持准确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灵活性原则以及共同犯罪案件罪名应用的特殊性原则,就能做到正确引用选择性罪名。  相似文献   

4.
罪名探讨     
罪名,顾名思义,就是指犯罪的名称。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中心是定罪量刑。确定罪名,是人民法院全部刑事审判工作对具体犯罪的定性概括环节。在定性基础上,所谓定罪,就是确定一定的具体犯罪的名称,即确定罪名。一般说来,罪名的确定与使用并非困难,但根据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在罪名的确定和使用上还存在许多尚待解决  相似文献   

5.
论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作者认为:正确确定罪名,是准确地揭示犯罪特征、定罪量刑的法律根据,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文章根据我国刑法原理,对罪名的功能、罪名的分类、罪名的确定、类推定罪的罪名这几方面的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关于类推定罪的罪名,作者在分析、比较了近几年来的几种使用方法各自的优劣之后,认为:类推定罪的罪名,应用“准”字来修正具体罪名,即用“准+具体罪名”的方法来确定类推犯罪的罪名。  相似文献   

6.
论罪名     
罪名问题,是刑法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正确地认定罪名,才能正确地适用刑罚,进而才能正确地运用刑法,最有效地发挥国家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作用和威力,准确有力地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论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新刑法将原刑法150多个罪名增至413个罪名,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浓厚兴趣,对什么是罪名、罪名从何而来、如何确定罪名以及罪名有何功能等问题,迫切要求给以回答。本文对此简要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与看法。一、罪名的概念罪名,简单来说,就是罪行的名称,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是刑事法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罪名可分为类罪名和个罪名。类罪名是指刑法分则经章、节标题规定的罪名,下辖若干具体罪名;个罪名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名称,又称具体罪名。罪名产生于罪状,离开罪状,罪名就失去存在的…  相似文献   

8.
消逝的罪名     
消失的罪名1:通奸·包二奶一个坐落在苍山溪水、风景如画的山区的小城里,正在进行公开审判。法庭内外挤满了四五千人,差不多是这个小城的全部人口的一半。  相似文献   

9.
检察官该不该指控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据此,有些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仅指控被告人触犯某法律条款,不再指控罪名。他们认为,如果起诉书指控被告构成什么犯罪,就有审前定罪之嫌,与刑诉法第12条的精神不合。这些检察官尊重法律条文的精神可嘉,但笔者认为这种放弃罪名指控的做法是不适当的。从根本上讲不指控罪名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起诉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即“指控明确”。提起诉讼者,尤其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在起诉中负有一项责任,就是通过起诉能够确实无误地界定控诉对象,从而使法院能有…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恶意欠薪愈演愈烈的情况下,随着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问题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使得学术界广泛讨论恶意欠薪是否应当入刑的问题最终落下帷幕,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善以及滞后性等原因,恶意欠薪入刑并没有能完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本文将结合恶意欠薪罪的内容将这一罪名的相关问题逐一分析,提出相关建议,为该罪名的完善略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1.
吴平 《法治研究》2013,(1):49-53
学界通说认为,类罪名是某一类或某一章犯罪的总名称,是概括某一类犯罪本质特征而形成的罪名。其实,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并不存在什么抽象的没有自己的构成要件和罪状的犯罪,因而也没有所谓的抽象的类罪名。刑法分则中的章名、节名是犯罪类别的名称,不能视为罪名。类罪名的提法不仅没有实际意义,而且徒增罪名外延的混乱,国外的刑法学理论中也没有类罪名的提法。为明确起见,犯罪类别的名称宜由“……罪”改为“……的犯罪”,以与具体的罪名相区别。  相似文献   

12.
海盗是公认的国际犯罪,已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许多国家的国内法所规定,且国内法对海盗罪的认定范围一般比国际法更广.学说上多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海盗罪,就具体罪名而言既包括国际法上的海盗罪也包括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罪,前者适用于公海上的行为,后者适用于领海上的行为,在构成要件上稍有不同.由于国际法上的海盗罪适用普遍管辖而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不适用该原则,设立海盗罪时应对两者分别规定不同的罪状.  相似文献   

13.
变更罪名实证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白建军 《法学研究》2006,28(4):51-62
以最高法院示范性案例中的全部变更罪名案例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可以发现其中存在几对实然关系。变更罪名未必都有失公正也不必然体现实体公正,择轻变更未必都有利于被告,合法的变更未必是合理的变更,变更罪名给法律适用带来的不确定性根植于现行法律和法理之中。对其进行法律解释学和犯罪定义学分析,将有助于对变更罪名现象的解读和限制。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于1998年4月18日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情节严重的传销行为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被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受到刑法的规制。最高法2001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肯定了这一做法。本文认为应当对传销组织中不同层级的人员根据其行为特征适用不同的罪名,而不应单一的适用非法经营罪。  相似文献   

15.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给被告人以刑罚处罚的重要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都要制作起诉书。刑诉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二是证据确实充分,三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特别是在第三个条件中,除提起公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外,还应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确切地说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何种罪名,要在起诉书中明确体现出来,让人一目了然,看到了起诉书,就概览了案件的全貌。…  相似文献   

16.
罪名是犯罪行为本质特征的概括,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变更。审判实践中,正确地确定罪名,对正确适用法律有重要的意义。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看,罪名确定不当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犯罪的某一情节定罪。如李氏兄弟二人,在村外见到外大队的三头牲口,遂合谋偷杀后吃肉和出售。他们将其中的一头骡子杀死,分卸成八块,运到附近的水泥管井内藏匿,后被查获。法院认定二被告人犯“残害耕畜罪”。我们认为,二被告人的故意内容是将集体财产以秘密、非法的手段窃为己有,所侵犯的客体是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7.
18.
罪名是法律规定的犯罪名称。根据我国刑法和军职罪条例,罪名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按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名称可分为九类,有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些罪名可简称为类罪名。(2)按犯罪的直接客体,每类犯罪又分若干种犯罪。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分别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杀人罪,侵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的强奸罪等等。这些罪名可简称为种罪名。(3)有的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只包含一个单独的罪名‘如非法  相似文献   

19.
有一些刑事判决书上在确定罪犯的罪名时,将犯罪情节、后果也一并附上,诸如“强奸中止罪”、“强奸未遂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等等。这种写法,有欠恰当。所谓罪名,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名称,这是处罚犯罪的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都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罪名予以确定。所谓“中止”、“未遂”、“敛人……”等等,并不是犯罪性质,而是犯罪的情节、后果。情节、后果的轻重是量刑的权衡尺度,而与罪名确定无关。譬如强奸中  相似文献   

20.
<正> 明确罪名概念是准确使用罪名概念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罪名概念的使用不准确,就难以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就不能做到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从而影响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本文就如何明确罪名概念的同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一、什么是罪名概念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本质属性是某类事物特有而区别于其它事物的那些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有两个方面:一是某事物与其它事物有着联系的共有本质属性;二是某事物与其它事物相区别的特有本质属性。通常说某事物的特征如何,是针对事物的特有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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