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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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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政办〔2006〕10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失业保险增长调节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省政府决定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西宁市、海东地区每人每月2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每人每月280元;海西、果洛、玉树州每人每月290元。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标准,全省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3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适用地区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为3类地区: (一)一类地区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  相似文献   

4.
正青政办[2016]1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第258号)有关规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业领域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的指导意见》(青政[2016]41号)精神,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西宁市、海东市由每人每月  相似文献   

5.
鄂劳社发[2007]37号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和《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的有关规定,失业人员月失业保险金和月医疗补助费标准分别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5%确定。省人民政府已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适用地区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为3类地区,考虑到黔江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现将其从原来的第三类地区调整为第二类地区。(一)一类地区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二)二类地区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三)三类地区为:梁平县、城口县、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适用地区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4类地区调整为3类地区。(一)一类地区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二)二类地区为: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  相似文献   

8.
<正>青政办[2010]23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失业  相似文献   

9.
《山西政报》2010,(14):30-30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600元,二类550元,三类500元,四类450元。  相似文献   

10.
《山西政报》2008,(23):23-2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510元,二类480元,附件:  相似文献   

11.
《山西政报》2013,(11):30-31
晋政办发[201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  相似文献   

12.
《山西政报》2007,(23):16-1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依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430元,二类400元,三类370元,四类340元。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1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04]5号)和《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0]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14.
甬政办发[2007]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04]5号)和《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07]9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06,(24):38-38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6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390元,二类360元,三类330元,四类300元。  相似文献   

16.
正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04]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4]183号)精神,我市调整了全市失业保险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失业保险金的含义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已经2000年10月10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张左己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18.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随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其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不断扩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管理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对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监管工作非常重要。加强监管是确保失业保险金准确、安全发放的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骗取失业保险金,提高管理水平,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监管制度,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确保失业保险金安全、完整,有利于规范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从而有效地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法律和规章得到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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