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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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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损害赔偿屡屡成为人们的诉讼请求 ,法律所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是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造成侵害 ,而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没有明确作出赔偿的规定。然而 ,在理论界对人身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却得到了普遍的承认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 ,也出现了对人身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 ,因此 ,为了实现司法统一 ,应该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2.
叶金强 《中外法学》2012,(1):155-172
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系从受害人事实上的损害之证明开始,透过一个弹性的价值评价体系的过滤来完成。该价值体系的构成由责任要件体系所限定,评价的过程就是各要件满足程度的综合考量过程。这样,个案中通过被侵害利益保护力度、行为正当化程度、因果关系贡献度、过错程度等要素的综合平衡,来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并经由各具体损害项目的金钱评价,最终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3.
船舶污染造成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分析了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生态的含义,区分了资源损失与财产损失、渔业资源损失与渔业损失、渔业资源中长期损失与天然渔业资源损失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海洋环境损害”的定义,主张放弃“渔业资源中长期损失”的提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天然渔业资源损害等都应属于利润损失之外的环境损害,而且对此种海洋环境损害的赔偿,只应限于已实际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  相似文献   

4.
违约损害赔偿是最基本的违约责任形式,在这种责任形式中,因果关系规定了损害的范围,经过限制手段对损害范围的"裁剪”得到的是违约方实际承担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5.
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陈凌 《行政与法》2002,(9):66-68
在现代社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等环境侵权行为的数量日益增多,后果日趋严重,然而,与此同时我国对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救济不够。为此,笔者通过分析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的特点及其赔偿原则,并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为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意见。以期能更好地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朱启超  蒋贤争 《中外法学》1993,(2):27-31,40
<正> 纵观民法史,不难看出,从肯定财产损害赔偿到肯定非财产损害赔偿以及肯定非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的逐步扩大,经过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历程。这一历程表明:(1)承认精神损害赔偿,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反映了人类社会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和尊重。由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射幸合同日益增多,保险合同、彩票、有奖销售等随处可见。然而无论是从法律依据上,还是从学理研究上,都难以为射幸合同找到满意的阐释。本文通过解读与检讨经典案例、射幸合同、可预见性原则等制度,试图对射幸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凡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论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文轩 《法学论坛》2005,20(5):40-43
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责任原则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这一归责原则在国际环境法和其他国家环境法的损害赔偿领域已有大量应用,我国相关环境立法中也有关于该原则的规定。我国专门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将其确立为基本归责原则。在专门立法中应注意该原则与其他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协调,其中主要包括对受害人过错的考量、该原则与限额赔偿机制的关系,以及在条件成熟时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相似文献   

9.
10.
《商务与法律》2004,(3):38-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2003年12月29日正式公布,该解释共36条,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的施行有利于改变目前人身损害赔偿规则极不统一的局面,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裁判规则的统一,以保护受害人及相关近亲属的权利,平衡受害方和加  相似文献   

11.
产品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立法中对于产品责任欠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为此,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产生与演变入手,分析了对于产品责任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效益与正义,并对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进行了经济分析,比较研究了各国及地区的相关规定,提出应在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中引进这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框架和内容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灿发 《法学论坛》2005,20(5):30-34
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由现实社会关系调整的必要性和现行相关立法的不适应性所决定。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宜采取实体和程序一体、行政处理与司法处理一体的立法模式,并着重规定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所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立法框架和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的司法处理等部分。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难点在于环境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问题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的准确表述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论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机制 --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为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晓丽 《法学论坛》2005,20(5):49-52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分散环境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西方国家实行的几种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各有其特点,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并立足于现实国情,建立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赔偿法和环境损害救济基金为组成要素的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4.
各国理论和实务在对传统合同法不承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理论进行例外论述和规定时,虽然考虑到应对该例外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但是都缺乏系统性。由于传统的合同违约责任制度与侵权责任制度的二元结构尚存,因此有必要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可以对其进行三重限制。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是旅游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一个重大突破。鉴于精神损害在旅游合同中具有特殊地位,旅游惩罚性赔偿弥补了以往精神损害赔偿在违约责任中得不到支持的遗憾。结合旅游活动的自身特点,进一步探讨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在旅游违约中的正当性、可替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由此造成的环境侵权及其损害赔偿责任问题也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因此,应根据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在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补偿性赔偿机制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建立相应的社会责任制度,使环境侵权救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化与合理化.  相似文献   

17.
冯洁语 《法学研究》2020,(2):169-189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私法与公法的协动。从比较法来看,私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作用有两种解释路径:一是依托既有权利(如所有权、健康权等)受侵害,扩张损害概念,从责任范围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二是创设环境权或环境秩序权,从责任成立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两种进路的背后反映了对于公私法关系的不同认识,前者认为公法、私法并行救济,后者则认为私法救济优先。我国环境法学说传统上采第二种进路,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民法典草案"则有采扩张损害概念的整合进路的趋势。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仍存在体系上的龃龉。应当贯彻扩张损害的思路,在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在责任范围中考虑生态利益。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具体考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否类推适用民法的规则。  相似文献   

18.
假设因果关系涉及的并非因果关系问题,而是通过假设的原因进程对损害的范围予以限缩。它与损害计算的时点、假设原因的性质及损害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相关。损害计算的时点决定了可以修正损害的假设原因的时间范围。假设原因的性质排除了可归责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这类假设原因对损害的修正。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的区分决定了假设因果关系对损害修正的范围及程度。  相似文献   

19.
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法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曹树青 《河北法学》2004,22(8):33-35
探讨了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概念、分析了补偿机制的受偿主体、补偿主体和补偿范围,同时还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途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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