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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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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年3月.一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自己本应精彩亮丽的人生中划上了不光彩的一笔.他就是石龙坝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本辖区年龄最小、也最不配合工作的矫正对象瞿某。当司法所工作人员想方设法联系到瞿某的父亲.刚表明身份和目的.询问瞿某的情况时.就遭到瞿父无情的回答:死在外边了。  相似文献   

2.
“今天比昨天做的好.明天比今天做的更好。每天进步一点点.天天为顾客着想。”这是江苏省睢宁县庆安镇利税大户、庆安镇高科技企业——新高桥金属制品厂老板郭某的经营理念。这个看上去朴实无华、黑黑瘦瘦的汉子。经营着有近40名员工、年营业额上百万的企业。然而不为人知的是,他现在还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江阴市申港街道司法所自2005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名,其中64名已顺利解除矫正.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在坚持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同时.采取“以心暖心”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以此来促使其安心改造和悔罪自新。  相似文献   

4.
《人民调解》2008,(11):27-27
重庆市垫江县杠家镇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注重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该镇未成年人胡某.男.现年17岁.因违法犯罪于2006年10月1日被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今年被移交至杠家镇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5.
张宏亮 《法制与经济》2010,(14):16-16,18
目前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随着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方式的变化,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2002年以来,上海开始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监狱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实现了工作主体和经费投入主体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在公共财政的投入大幅下降的同时,罪犯的改造效果得到有效提高,刑满后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降低.由此可见,引进第三部门参与罪犯矫正这种公共性程度非常高的公共物品,既有理论上的可行,也有现实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当前公众尚未广泛接纳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参与矫正工作的公众应当为矫正人员的罪犯身份保密,避免矫正人员的罪犯身份更大程度地被曝光,为矫正人员营造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以助其重新融入社会。而我国目前的公众参与状况以及公众监督模式,缺乏对矫正人员罪犯身份保密的考虑,这将使矫正工作中公众的进一步参与充满阻力。本文针对这一现象做了阐述。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坚持把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标准,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注重在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监管信息上下功夫,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去年7月,全县  相似文献   

9.
重庆市巴南区从2005年开始在花溪镇、南彭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在全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巴南区社区矫正工作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为目标,坚持把教育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2人.解矫88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进入21世纪以来的一种新生事物。在2003年两院两部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山东等六个省市先行开展社区试点工作后,它才开始频频出现在刑罚措施中。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它的价值理念可以为社区矫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在本文中,针对社区矫正中的女性罪犯弱势群体,主要论述了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在她们中开展工作的必要性,以及从社会工作专业视角提供服务的矫正方案。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要求,贯彻《刑法修正案(八)》,总结提炼社区矫正试点试行成功经验,制定的规范统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完善审前调查评估、矫正小组、分类管理、个别教育、个案矫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统一规范接收、监管、处罚、收监等主要执法环节,是一个程序操作办法,对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配备适当与否,对于社区矫正的运作关系重大,也直接关系到我国这一刑罚制度改革的质量。从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情况来看,现有的人员配备机制,尚不能较好胜任社区矫正这一刑事执法工作的重任,有必要对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职责定位。  相似文献   

13.
监外执行中的社区矫正是在构建犯罪防控体系的现实需要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职务罪犯社区矫正更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本文主要以社区矫正具体实践为切入点,归纳了职务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要特点,阐述了检察机关介入职务罪犯社区矫正具体实践及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14.
潘栋 《法制与社会》2011,(19):58-59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为假释罪犯的社区矫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如何确保假释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现实中各地虽早有探索,但仍缺乏一个统一的章程。本文分析假释罪犯实施社区矫正之意义,参考本土以外社区矫正的优点,尝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假释罪犯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5.
吴宗宪 《中国司法》2011,(11):66-70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的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方面的工作。这些依法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被统称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社区矫正工作者是一个总的概念,其中具体包括不同种类的工作人员,例如,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等。在这些工作人员中,司法助理员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给他们确立恰当名称,对他们实行科学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败。本文探讨司法助理员的恰当名称和科学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2007,(5):17-17
重庆市去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一年来,共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859人。其中管制12人,暂予监外执行32人,假释26人,剥夺政治权利57人,缓刑608人,到目前为止,已有124名社区服刑  相似文献   

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部署,我省于2004年8月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5年多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省已有113个县  相似文献   

18.
一份稳定的汽车修理工作,一个月2000元的固定收入,一种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谁也无法想象,这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然而,这是事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像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应营子村小刚这样安定生活的社区服刑人员已经达到1506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2006年1月,双滦区被河北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探索,是转变执政理念,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它作为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和“给出路”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矫正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地教育改造罪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挽救失足者,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犯罪,对于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克服心理障碍,进行心理重建,顺利回归社会,江苏省海门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牢固树立"心防"理念,坚持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正相结合,大力加强心理矫治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和心理救助工作,使社区矫正管理质量、教育矫正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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