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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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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一种行为方式。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以及对不起诉的制约和救济作了规定,基本上形成了我国比较完善的不起诉制度,这为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但不起诉制度中有些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本文拟就其中若干突出的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不起诉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对不起诉制度缺乏全面、深入地理解,由于制度本身设置上的一些失误,有些检察机关尚不能完全正确、有效地适用不起诉制度,使不起诉的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本文重点研究了绝对不起诉中的程序倒流问题、相对不起诉适用率过低问题、不起诉救济中的时限问题以及被不起诉人权利保障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司法规律,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拟附条件不起诉的嫌疑人在考察期间必须履行一定的附加义务。为了保障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确适用,必须设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为被害人和被不起诉嫌疑人设定相应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日本检察官职权行使制约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 ,日本检察官的职权主要是刑事案件侦查权和公诉权。为保障检察官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日本设立了强制处分的令状主义、羁押的法定主义、自白排除法则和违法证据排除法则来防止检察官侦查权的恶性膨胀 ;为保障检察官公诉权的正确行使 ,日本设立了准起诉制度、检察审查会审查制度和检察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来规范检察官的不起诉行为。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视野下不起诉制度的完善与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起源于西方。我国引进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司法资源。应当通过扩大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建立暂缓起诉制度等完善现行不起诉制度的途径来落实和体现刑事和解制度的精神实质,并应通过强化检察官的客观、中立义务、强化公众对检察机关行使裁量不起诉权的监督等,保障不起诉职权的正确行使,最终服务于刑事和解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6.
刑事不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不起诉制度是现代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公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对于保障裁判公正和实现诉讼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对不起诉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需要,并提出完善不起诉制度之建议,以期对我国刑事不起诉制度的立法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对不起诉案件的比例控制违反了办案规律,应从强化检察官业务素质、确定不起诉听证制度、扩大对被害人“转诉”的保障等方面强化对不起诉案件的制约与监督。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耀军 《法学论坛》2007,22(5):105-111
根据控审分离原则,对公诉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范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但是,为了制约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保障被害人人权,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强制起诉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赋予被害人申请法院强制起诉的权利.对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合理性及限度,对于改革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其功能定位应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因此,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统一适用条件,以避免当事人重复起诉;在贯彻执行标的有限原则的同时,还应当保障财产保全的功能不落空;通过建立与完善协助执行制度以充分保障财产保全功能的实现。完善的民事保全制度应当包括财产保全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0.
赵偲邑 《法制与社会》2014,(1):48+50-48,50
不起诉公开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公开听取诉讼当事人等相关人员意见,并允许公民旁听的一项制度。我国不起诉公开审查制度具有加强诉讼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进人权保障等积极意义,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总体欠规范、适用不统一、效力不确定等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奚玮 《政法论丛》2022,(1):116-126
民营企业采取合规不起诉制度试点的法理根据是多方面的,包括企业优化治理结构、单位犯罪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和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首创对涉罪企业采取合规不起诉制度.第二期试点将刑事合规不起诉扩展至更广泛的区域.通过法律文本和实践运行情况可以发现,检察机关在不起诉企业实施合规行为中不仅要监督合规计划设计、合规程序执行...  相似文献   

12.
相对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模式下的公诉机关虽无“犯罪成立”宣告权,却有“犯罪行为存在”确认权,造成了公诉机关与虽被不起诉但同时主张自己之行为也非“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认知和利益诉求上发生冲突。应通过建立相对不起诉前的控辩合意制度、尊重被不起诉人获得司法终裁权等改革,使目前依公诉权单方意志进行的“职权性相对不起诉制度”,转变为承认被不起诉人程序主体地位的“参与性相对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3.
支持起诉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包括对社会干预制度的修正和对当事人诉权平等的保障。检察机关进行支持起诉是社会干预制度的要求,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要求,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实践中支持起诉数量增加,最高检也发布了工作指引,却依然存在司法实务中操作不统一的问题,应当深入理解支持起诉制度中检察机关的地位,不断完善案件范围、程序和制度衔接,更好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相似文献   

14.
引言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制度,并不存在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制度,但我国学者从上世纪80年代末便开始关注这一制度。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期间,理论界和实务界也曾将该制度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等。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认为"这种不起诉制度与日本刑事诉讼中的缓期起诉或者起诉犹豫近似,  相似文献   

15.
论不起诉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宗文 《行政与法》2001,2(6):42-44
我国的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这种非公开性一方面可能使有关决定人员为免除非议而抱过于谨慎的态度,影响这一制度的适用;另一方面也可能使不了解决定过程的当事人不服,造成缠诉.不起诉听证不但有利于查明事实、化解纠纷、实现不起诉制度的价值理念,而且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本文提出了不起诉听证的概略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16.
行政起诉制度的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起诉权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和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现行行政起诉制度忽视起诉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混淆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起诉证据规定不明确,当事人缺少最低限度的程序参与,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保障国民行政起诉权的需要。应遵循诉权保护、程序正当、司法最终三大理念,走出"庭审中心主义"的误区,完善我国行政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不起诉的立法缺陷与诉讼理念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改 ,对不起诉的条件与程序作了进一步具体界定。历经三年多的司法运作 ,该制度日益呈现出诸多缺陷与不足 ,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与民主性。在此 ,笔者拟对不起诉制度的具体缺陷及其产生的根源作一粗浅的分析、论证 ,以就教于理论及司法界同仁。  一、不起诉制度的立法缺陷依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142条之规定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相似文献   

18.
公诉变更,以公诉的客观性和效率性为正当性依据。现行公诉变更制度存在法律基础欠缺,"两高"司法解释不够协调,以及相关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其运行弊端表现在几种变更形式混淆,撤回起诉过于随意,变更公诉行为不规范,在决定时和决定后忽略被告人程序与实体权益保障等。公诉变更制度完善首先需要完善立法,确认公诉变更形式,设置变更权行使时间,规定撤回起诉决定的效力,同时赋予相关方救济权。立法完善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确认法院对撤回起诉的司法审查,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对滥用变更权及变更公诉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亦应明确对检察机关要求撤诉进行审查的时间和标准,同时尊重被告方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19.
李湘 《法制与社会》2014,(16):56+58
通过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有效减少犯罪对未成年人本身、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刑诉法中的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存在重合的案件,对于具体个案应适用何种不起诉,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在适用条件上存在重合时,应直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诉讼中的“选择性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的选择性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同一类群犯罪案件中多个符合起诉条件的犯罪人不合理地只起诉了某一个或者少数犯罪人的行为。选择性起诉的出现与社会转型时期犯罪预防难度加大、程序工具主义思潮的影响以及对人权保障的忽视等因素有直接关系。选择性起诉有碍于实现司法公正和预防犯罪,是一种不合理的司法操作,应当通过科学司法理念的培养以及完善相关制度进行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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