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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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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人周某,男,系某县工业局局长。1990年元月,被告人周某的外甥胡菜找其借钱7万元做生意,被告人周某因自己没有这么多钱,便通过熟人关系找县工商银行办事处帮胡某贷款。办事处主任提出要有人作经济担保,被告人周某便擅自以工业局的名义当担保人,营业员便给胡某办理了七万元的贷款手续,为期一年,月息18%,到期还本息85120元。胡某因经营亏损,到1991年元月只偿还贷款25120元。贷款到期后,银行找胡某催收贷款,  相似文献   

2.
曹鹏 《中国检察官》2010,(16):72-72
[案情]某法院民庭案件承办人张某带领法官王某、钱某(无驾驶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到外地执行案件,前两次因标的物权属未查清而未执行成功。第三次执行活动中,张某又带领王某、钱某前往执行。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被告夏天寿原系某公社武装干事,一九八一年三月至一九八二年三月间,先后六次擅自动用自己保管的手榴弹十七枚,在生产队的池塘里炸鱼。一九八一年五月一天上午,夏天寿在柘林大队塘里投掷手榴弹四  相似文献   

4.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既是某市卫生局的副处长,又是某家医院的副院长,同时是该医院外科主治大夫。某一休息日王某做为医院的值班领导正在值班,有一急需做外科手术的病人被送到医院,但值班的外科大夫却不在,病人家属从医院的专家介绍栏中看到王某是外科医生,就要求王某做这个手术,但王某却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百般推辞,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之久,以致病人被耽误,造成死亡。后经医学鉴定,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是致其死亡的根本原因。犤分歧意见犦一种观点认为王某构成玩忽职守罪,理由是王某身为卫生局副处长兼医院的副院长并在当时是值班领导…  相似文献   

5.
1989年2月5日(农历除夕)19时,湖南省临澧县电视转播台值机员田荣违章带着妻子刘某进入机房,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接着,田又与该台负责人罗某到机房自行拍摄并违章对外播放“春节贺辞”等节目录像。罗下班回家后,19时50分,田对其妻提出自放一盒录像带观看,其妻表示同意。田即将标有“26”字样的无名淫秽录像带插入放像机,与其妻直接从3号监规机里观看。田因疏忽大意,未将事先播放了自制节目的输送录像信号的连接线拔掉,也未监视2号监视机对本台的回收信号,致使录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9,(1)
“江南毒酒案”造成13人死亡、13人伤、残,震惊全国。该案涉及4个单位,14个人,哪些人应负刑事责任,适用什么罪名,本文作了分析,并在法理上对不作为犯罪的分类及主观罪过形式,提出了值得探讨的见解。  相似文献   

7.
<正> 从立法意图来看,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不包括故意内容。但是在现实中,又确实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国家工作人员出于故意(不仅限于间接故意)实施的违反职责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明知自己违反职责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结果而置之不顾的情况便是一例.这类危害行为较之于仅具过失特征的玩忽职守罪的危害性,往往要大得多,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玩忽积守犯罪行为,是人民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之一。近几年来,由于党风不正的影响,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特别  相似文献   

9.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中较为常见和多发的一种犯罪,它往往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重大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重庆綦江虹桥的垮塌案,以及近年来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都印证了这一点,因此对于玩忽职守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绝不能够掉以轻心。党  相似文献   

10.
<正>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本罪除了犯罪主体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外,一是主观方面须由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过失所造成。就是说,出于故意的不构成此罪,与职务无关的过失也不构成此罪;二是客观方面须有玩忽职守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后果,必须是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的损失不能以玩忽职守罪论处。根据上述特征,我们对贵州省一九八四年以来,检察机  相似文献   

11.
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氓集团案件,以强奸罪、流氓罪合并判处该集团主犯之一的陈某无期徒刑。自1991年以来,陈犯的妹妹、妻子等亲属通过该县某中学教师李某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副科级审判员杨某两次行贿现金达7500元,要求杨某设法再审、改判减刑。杨某收受巨额贿赂后,暗中伪造了一份再审判决书,将陈犯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并私自在此假判决书上加盖了由他掌管的县法院院印,然后又开具了介绍信和送达证等,带领李某和陈妻于1991年10月17日到监狱进行了所谓的直判,并要求立即放人。狱方鉴…  相似文献   

12.
伪造判决书私放罪犯应定何罪潘家永,张强案情: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权曾一度下放。此间,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氓集团案件,以强奸罪、流氓罪合并判处该集团主犯之一的陈某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陈犯被投入某监狱劳改。自1...  相似文献   

13.
2002年11月5日,刘某(女)故意杀人后自杀未果,被公安机关送往医院外科住院部(五楼)医治。公安机关作出24小时监护工作安排,由于女警人员不足,就安排了女警察和男协警二人一组分班对刘某进行24小时监护。在监护治疗期间,刘某曾有过勒颈、翻窗等自杀行为,但都被值班干警及时发现并阻止。11月10日,由正式干警温某(女)和协警员马某(男,无正式编制)负责对刘某进行监护。当天下午3时许,温某在向马某交待注意监护后离开病房打开水。此时,马某的女友打来电话,马某接听了电话,刘某(女)趁机提出要“方便”,要求马某回避(尿盆于病房中)。马某便转过身背…  相似文献   

14.
一、案情简介自1988年始,某某铁路分局所属铁路中学(下称铁中)在教职员工中通过内部招投标的方式,将校办工厂某某铁路五金电器厂(下称五金厂)发包给政治教员吴某经营。吴在承包期间的工资、奖金仍由学校支付,从校财务领取;晋升工资、改评职称等教师待遇不受影响。承包合同规定吴每年向学校上交一定的承包款,但对盈亏责任未作规定。承包合同还规定在吴承包期间学校向五金厂无息提供流动资金,吴以部分家电作为归还流动资金的抵押(未交付)。吴自1989年6月起为五金厂经营部负责人(法人代表为副校长包某),1995年3月被铁中…  相似文献   

15.
董兆玲 《政法学刊》2008,25(1):86-89
查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正确认定玩忽职守罪成立并且确定刑罚的客观基础。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具有特殊性,应围绕其过失性、不作为性和复杂性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分析。  相似文献   

16.
笔者认为,王某前后两个行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应分别认定。1.作为家电公司开票员的于某,负有管好本公司票据的特定义务,他应当知道空白发票一旦落入他人之手,将会发生一些什么后果,但是,当丁某和胡某向他索要发票时,他却碍于“朋友之情”,置企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自己的职守于不顾,擅自将空白发票提供给他们,给丁某和胡某创造了行骗的条件,至使家电公司遭受严重损失。于某这一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企业单位的管理活动,主观上对造成家电公司财产损失这一后果是过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应定玩忽职守罪。2于某接收S000元…  相似文献   

17.
一、重大损失在玩忽职守 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守的直接结果。玩忽职守犯罪行为之所以要负担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它“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社会造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待自己的工作漫不经心,疏忽大意,或者擅离职守,极端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渎职罪之一。它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无职可渎,不存在“玩忽职守”的前提。没有“渎职”因素的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经济上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后果的,由于其主客观要件的不同,应以他罪定性。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出自过失,客观方面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只能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权曾一度下放。此间,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氓集团案件。以强奸罪、流氓罪合并判处该集团主犯之一的陈某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陈犯被投入某监狱劳改。自1991年以来,陈犯的妹妹、妻子等亲属通过该县某中学教师李某向县人民  相似文献   

20.
丁相程  段蕊 《法制与社会》2013,(26):291+293
滥用职权罪是现行刑法典增设的新罪名,因此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体、客体等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现行刑法条文对滥用职权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准确定性。本文从二罪的罪过形式进行分析,认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并且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只能是过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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