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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调区别对待,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有宽有严,宽严适度。新时期的罪犯矫正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努力提升新的罪犯矫正理念,即坚持程序正义、个案矫正及功能恢复等。人权保障强调不仅要在矫正过程中保障罪犯多项权利,更要充分关注被害人的权利维护;程序正义是监狱矫正工作中的首要体现,依...  相似文献   

2.
论罪犯改造活动中的罪犯本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罪犯改造活动中,应该确立以罪犯为本位的观念。罪犯本位的提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符合罪犯思想转化规律,是对新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精神的提炼和升华,符合并引领行刑发展的进步趋势。反思以往的罪犯改造活动模式,是以监狱工作干警为本位,为改进这一模式,就应从以监狱工作干警为本位转为以罪犯为本位。在罪犯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确立权利本位的取向;根据罪犯在改造活动中的特点确立他们的主体地位;多向激励,重新点燃他们心灵之光;监狱工作干警要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尽快适应角色的转换。  相似文献   

3.
我国监狱对罪犯的矫正经历了单向主导的政治教化和非均衡的法制强化两种形态,已具备了矫正契约化的条件。矫正契约化具有平等的特质,在监狱的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安全、秩序、法治、科学、效率、公平、民主、人权等多元化样态。在矫正关系中,警囚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上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罪犯是主动参与的主体。监狱制定的行刑规范,不仅要约束、规范罪犯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要规范监狱的行刑权力;监狱和监狱警察按照效率原则,公平地为罪犯提供矫正服务。矫正契约化所维护的是秩序之特质、法治之根基、科学之内核、民主之精华、人文之灵魂、公正之精神、效率之要义。  相似文献   

4.
监狱的安全和秩序是监狱的内在品格。"罪犯无害化"思想片面追求监狱安全唯一性,或者单纯地强调监狱的安全主义,就会使监狱行刑呈现社会防卫的功利主义和绝对主义,导致监狱功能异化,罪犯改造的主体地位边缘化。罪犯在"固化"的监狱中,主体人格监狱化,罪犯回归社会的目标"板结化",使监狱法治所倡导的一切理念、目标、价值、精神等瞬间"石化",监狱行刑效果背离刑罚的终极价值。  相似文献   

5.
罪犯来源于社会,回归社会。监狱矫正罪犯,从基本理念的确立到具体路径的选择,都要充分考虑到这一基本要求。回归的价值导向,决定了监狱矫正罪犯的内容和路径不能仅仅满足监狱自身的需要,而是应立足于罪犯回归的需要。对罪犯的矫正与改造,其本质的涵义就是通过教育,转变罪犯的心理结构,能够使罪犯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文化知识、道德法律规范和社会交往能力。以教育为核心,就是需要在罪犯矫正的全过程贯彻教育人、矫正人的宗旨,能够发挥教育的主导性作用。  相似文献   

6.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行刑法律关系,是指监狱在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与服刑罪犯构成的刑罚执行法律关系。它是监狱学所要研究的重大基础课题之一。在监狱行刑法律关系中,监狱拥有自己的权力和职责,罪犯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两者都有独立的意志,都是主体。监狱行刑法律关系具有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地位的矛盾对立性、主体意志的唯一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7.
从监狱矫正实践看其与重新犯罪的相关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监狱是一个国家法制、社会状况的窗口之一.监狱矫正对改造罪犯重新成为守法公民起主导作用,成功的监狱矫正有利于防止罪犯再次犯罪.近年来,我国重新犯罪率之所以升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监狱改造质量不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本文主要从监狱职能与矫正效果、矫正方法与重新犯罪、监狱生活与重返社会、法制建设与罪犯改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利于提高监狱矫正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  相似文献   

8.
罪犯矫正契约化需要社会契约思想和广泛的社会认知基础的支撑,需要有社会制度的合理性设计。我国由于传统价值观念的惯性作用,契约思想并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和价值理念,没有渗透和应用于中国社会基本制度的构建。在重刑主义思想影响下,迷信严刑峻法对社会的治理作用,缺乏罪犯矫正教育平等性的人文情怀和主体性观念,罪犯没有被置于矫正教育活动的主体地位。因此,罪犯矫正契约化首先需要培育社会对待罪犯的宽容性。  相似文献   

9.
罪犯权利是罪犯法律地位的重要内容,就判处自由刑的罪犯而论,罪犯作为人,享有基本的人权;罪犯作为一国公民,享有未被剥夺的公民权;罪犯作为被矫正对象享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特殊权利。罪犯权利是人类权利的一部分,尊重罪犯权利就是对人类权利的尊重,切实保障罪犯权利的实现,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国际人权斗争的需要,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试论罪犯权利的来源及其法理学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罪犯权利是罪犯法律地位的重要内容 ,就判处自由刑的罪犯而论 ,罪犯作为人 ,享有基本的人权 ;罪犯作为一国公民 ,享有未被剥夺的公民权 ;罪犯作为被矫正对象享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特殊权利。罪犯权利是人类权利的一部分 ,尊重罪犯权利就是对人类权利的尊重 ,切实保障罪犯权利的实现 ,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是国际人权斗争的需要 ,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改善改造环境、营造改造氛围的真正内涵:监狱应当以人为本,在法律和监狱制度框架内,探索和实践一切有益于罪犯改造的方法和手段,促进改造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当前,迫切需要做好监狱警察职位分类、充分利用男监中的女警资源,确立罪犯的改造主体地位,切实保障罪犯人权。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对象权利具有特殊性,与普通公民相比,其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呈现特殊性;与监狱内监禁的罪犯相比,其权利行使与权利状态也呈现特殊性。社区矫正对象作为公民依法享有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为犯了罪的公民其部分权利依法受到限制,作为"弱势群体"其部分权利需要强调保护。  相似文献   

13.
罪犯改造质量是指罪犯经过一定时间的改造达到的守法公民的程度。从矫正技术的角度认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对改革监狱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监狱不仅是专政的机关,更重要的是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的改造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估,必须走出监狱机关“泛政治化”的窠臼,必须摆脱传统的评价罪犯改造质量的经验型、主观性和理想化的模式。从矫正技术的视角来研究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关键是把评估数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们主观的干扰。目前的问题是要改革监狱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化程度。  相似文献   

14.
《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一书,对行刑社会化问题进行了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就行刑社会化的本质意义而言,是要动用社会资源共同融入罪犯的矫治之中,体现的是人文精神,是社会公众对于罪犯的关注和尊重。行刑社会化狱内模式的核心问题是监狱如何运用社会资源为罪犯的矫治服务并促进罪犯矫治工作。狱外模式论主要是对社区矫正制度、出狱保护制度等行刑社会化的社会模式的研究。改革与价值论是行刑社会化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构建完善的刑事法律体系,推进行刑一体化;确立现代化的监狱行刑观念;纯化监狱职能等内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行刑社会化是现代刑罚对犯罪的宽容,是现代社会对犯罪人的宽容。因此,宽容性是行刑社会化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5.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样适用劳动改造的特性与功能是有区别的,前者重其本质属性,后者重其作用。在组织劳动改造中,要确实做到尊重和实现罪犯在劳动中应有的各项权利,根据罪犯实际情况安排罪犯劳动,且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对监狱劳动产品实行一定保护。  相似文献   

16.
"强制罪犯劳动",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现时的通行作法。"强制罪犯劳动"的"本质"应该是指监狱强制罪犯劳动的目的与职能。目的与职能不同,监狱组织罪犯劳动在"形式、内容、种类与要求"上也表现不同。从历史演化过程看,我国监狱强制罪犯劳动的主要职能应该界定为:废止惩罚功能、限定经济功能、抑制行刑功能、拓展矫正功能。  相似文献   

17.
在和谐社会视野下,服刑罪犯的同居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从理论上说,服刑罪犯同居权是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法原则的依据和体现,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自然延伸。服刑罪犯同居权的实现是其生理上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矫正罪犯,构建和谐社会。服刑罪犯同居权的实现,要从服刑罪犯的受益面与监狱自身的实际相结合。  相似文献   

18.
现代罪犯矫正理论要求通过对罪犯进行专门的、有效的矫正工作,促进其适应社会,最终回归社会。传统的封闭式监狱矫正模式,已无法适应城市化社会的发展,因而监狱对罪犯的矫正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依据中国特有的城市化发展规律,实现在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的罪犯矫正的社会化和矫正手段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19.
在高等教育变革和监狱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改革背景下,监狱学专业教育和理论研究向何处去,是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回应新时代的新问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了"监狱学专业综合改革暨罪犯改造理论反思"学术研讨会,就监狱学专业教学、专业改革与课程建设、监狱学学术研究及罪犯改造理论反思等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新文科视域下监狱学专业综合改革、监狱的空间政治、第三代罪犯的矫正、罪犯改造一体化等富有启发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在监狱行刑工作中,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凝神聚力地推进行刑现代化的进程。培育对服刑罪犯的宽容意识是监狱行刑现代化的内在基础,宽容意识本身又通过监狱行刑人道化、监狱事务民主化及未来行刑前景社会化等价值追求的实现得以勃兴。需要正视对服刑罪犯宽容,做到宽容不宽纵;积极内化对服刑罪犯宽容,更新罪犯教育改造观念,完善狱内服刑罪犯的权利救济机制和适时引导国民对罪犯群体的适度宽容的情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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