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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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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务例>(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没有在条文中明确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从<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说明以及<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制度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  相似文献   

2.
从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没有在条文中明确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从《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说明以及《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制度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从《条例》的规定来看,  相似文献   

3.
杜学文 《理论探索》2011,(3):115-1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阳光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信息公开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对基层政府而言绝非易事。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空"、"假"、"慢"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些官员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存在一些盲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着误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要提高基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建立、完善和全面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公众对基层政务的参与和监督。  相似文献   

4.
宪法意义上的隐私权经历了从"隐含"到"公域"的隐私权转变,使得个人隐私权成为政府信息中必须探讨的话题,揭示了隐私权保护新的特性及限制原理。隐私权的限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并遵循利益相关、分类处理、平等保护、比例原则等等。《条例》在处理个人信息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上,行政裁量权过于强大,隐私权保护条款过于空泛,限制过于随意。隐私权保障条款失衡,因而立法应明确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并对公开信息隐私权限制是否遵循基本原理进行司法审查,最后还应通过立法列举不得公开的隐私权内容。  相似文献   

5.
本文依据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患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规定,论述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面对媒体的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面对媒体的前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领导干部面对媒体的要求、领导干部面对媒体时的角色定位和应对态度以及如何正确认识领导干部面对媒体等几个方面.明确指出领导干部面对媒体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打造阳光政府和推进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新的要求和考验.  相似文献   

6.
许江涛 《学理论》2010,(17):125-126
从破产宣告后对债权人保护的两种立法模式:即破产宣告有无溯及力出发,全面分析对比两种立法模式的优缺点,进而提出我国破产法中应只规定可撤销行为一种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由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涉及不同利益的冲突,要维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必须确立法的明确性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有限行政自由裁量原则、可分割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建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利益平衡机制,需要完善立法保障、行政规制、司法救济以及社会监督,才能使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各方利益保持相对平衡的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信息是否公开在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学术界和实务界也众说纷纭",隐私"一词由于在我国公法领域不包含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故个人身份基本信息不属于不予公开的范畴,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应该区分情况进行公开。首先,应对行政处罚信息作区分处理,违法行为信息应该主动公开,个人身份信息应该由利害关系人依申请公开,媒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开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应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9.
信息公开是实现权力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民众知情权的基本保障,是媒体自由的必要条件,信息公开构成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美国、日本、韩国等许多国家均通过立法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中国目前规范信息公开的法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民众观念及法律规范方面,中国信息公开都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公开问题,从多方面完善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不容忽视,这就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所代表的个人利益之间进行平衡.  相似文献   

11.
杨琳 《瞭望》2008,(21)
对5·12汶川地震信息的迅捷、准确公开,汇聚了国内外抗。震救灾的巨大力量汶川大地震后,中央及地方政府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回应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凝聚各方共同抗震救灾热情,受到广泛赞誉,被称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典范之作、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极致。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莉  刘维平 《行政论坛》2013,20(1):89-93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行使环境知情权,理性环境维权,保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基础和前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政府和企业承担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但目前实践中政府和企业对于环境信息公开多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解决我国当前环境信息公开弊病的途径在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即赋予环境信息公共财产的属性,细化和完善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的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13.
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过各级政府长达一年的充分准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信息公开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将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4.
何虹 《行政论坛》2011,18(3):66-69
我国政府关于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规定存在"三个安全一个稳定"的信息不确定、免予公开情形界定不明、免除公开事项具备了无限扩大的可能、缺少对政府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的排除等问题。对此,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需要确立"推定公开"原则并限制和说明"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信息,界定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情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加对"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免予公开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中美政府之信息公开制度在基本理念、立法模式、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救济手段等方面,均有各自特点,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相对比较稳定、完善。以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比较对象,有利于启迪研究者发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作用和不足。  相似文献   

16.
利益视角中的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利益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实质是利益的共享与转移。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因素主要有三方面:受现行体制条件下利益分配关系驱使,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不力、规划不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中“外部效应”普遍存在;信息资源的稀缺性、不对称性,使得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方便地借信息寻租。基于此,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四条原则:无赖假定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免费原则、程序性原则。  相似文献   

17.
政府信息公开法制若干问题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于川 《行政论坛》2009,16(6):58-62
加强公开法制、实行阳光行政是当今的世界潮流,《公开条例》的颁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须认真解决好若干认识问题和实务问题,特别是认知《公开条例》确立的政府信息服务理念及制度创新,形成健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制的运行机制;当下须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发展进程中的诸多紧要问题,采取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与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监督救济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加强工作基础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等六大措施。  相似文献   

18.
《行政论坛》2015,(6):56-63
指标体系一般包括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被视为"世界难题"。基于"事先可推导事后可检验"的科学逻辑,依据既定的指标体系,利用31个省级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绩效评价的结构数据,运用典型相关分析法,对指标评分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保密审查制度、人员机构设置和主动公开等指标表现为负向影响,说明这些指标评分标准失真,不足以衡量政府相应工作的实绩。这一发现提供了完善指标体系,尤其是指标评分标准的技术路径。因为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政府工作重心发生改变,从技术角度,实现评价体系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平衡,可保持评价指标及结构稳定,指标评分标准动态调整,这一策略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同类评价。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条例》的颁布,对于保护公民知情权固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缺乏大量实践的考验与论证,《条例》的实施前景充满荆棘。在一直倡导信息公开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在保护大多数人知情权的同时,对少数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信息公开防御诉讼就是信息原始持有人为维护自身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向法院提起旨在阻止信息公开的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类型,其在起诉和审理方面都有着特殊的运作规则,因此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国政府逐渐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透明度也得到了很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推动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为人们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便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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