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公安高校的公安专业学历教育要适应公安工作发展与统一招警制度的要求,必须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文章阐述了评判人才培养模式科学性的标准,分析了现有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不足与改革的必要性,阐述了设计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强化公安专业的通识教育,形成统一基础,先通后专,通专结合,柔性专业方向”的二段制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并对其课程体系的具体内容与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了分析与阐述。  相似文献   

2.
公安管理学专业是江苏警官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该专业的设置既是教育部专业目录修订在江苏公安教育事业中的具体实施,也是江苏警官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警察管理方向的深化和发展。该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与行政管理专业警察管理方向基本一致,虽然有较好的实践基础,但从独立专业发展的角度看,目前的课程体系设置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从专业角度,根据公安管理学人才培养规格,进一步丰富课程体系,强化对人才的专业能力培养,以更好地满足江苏地区经济发展对公安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  相似文献   

3.
新建公安本科院校侦查学专业,以培养公安政法侦查工作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升格为主线,以培养具备开展侦查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以实战需求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改进课程教学内容,创新公安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专业建设以特色专业建设为引领,优化培养方案、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课程改革建设、强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科研与服务能力,实现侦查学专业内涵升格。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办学模式、指导思想、专业师资队伍和在职民警培训四方面对公安高等教育进行了反思 ,提出21世纪的公安高等教育应是“职业应用型” ,人才培养模式应全面转轨 ;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二元模式并存 ,着眼通才 ,粗分专业 ,解决教师专业化问题。并指出解决公安高等教育存在三大瓶颈(教育观念、科学的课程体系与教材、专业师资)是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5.
公安院校从(拟)退役士兵中招录人员,并根据基层公安机关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行“订单式”培养。是公安教育培养模式的一项尝试,它符合公安实践部门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但是由于这种培养模式刚刚起步,难免有欠缺之处,必须严格招录程序,从专业设置、课程模式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6.
《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是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主干课程,为适应新疆公安实践部门的需要和学院升本后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升,新疆警察学院侦查系在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学生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课程教学内容重复、实训教学开展不足、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工作相脱节、教学方法单一、学生主动学习意识差、考核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应从调整教学内容、突出新疆公安教育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理论教师与兼职教官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等方面进行课程教学改革。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美术学专业办学为研究对象,以国内文化产业为依托,将学术型美术学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转向文化创意设计为主导的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探索了产学研工作室模式下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和实施途径,并且对拓宽美术学办学新的方向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8.
侦查学科创立后,以侦查学基本原理、侦查策略为基础的理论架构经过长期的完善与发展,已经基本完整。但是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又出现侦查文化、侦查思维、侦查博弈、侦查模式等理论相互交织,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结构重叠的问题。在不断延伸的侦查学理论中,新的侦查概念频生,侦查研究内容相互重叠交叉的现象更加明显。这给侦查学科建设和侦查专业人才培养带来困惑。因此必须通过学科(课程)理论框架的立体构建,在不同方向上对人才培养路径予以明确,构建一体化培养模式,才能提升侦查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相似文献   

9.
公安高专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是新世纪公安高等专科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改革的基本思路应是: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恰当的定位,实行公安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制度,凝炼特色,把办学重心转移到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领域培养专业人才。对此,公安高专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重新构建:准确定位,公安高专主要面向市县基层公安机关,培养公安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强化公安专业的通识教育,创新公安高专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公安高专教育的职业性特色;面向公安工作和岗位,主动、灵活地设置专业;以能力为中心,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0.
基于对湖南省30所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情况的调研,发现湖南高校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一致、学分学制不统一、专业方向设置欠合理、课程设置差异大、法律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未能妥善处理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湖南高校的具体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高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准确定位培养目标;统一专业名称、学分和学制;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师队伍;确保法律实践课程正常开设;正确处理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